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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咱上面有人

    醉月楼开张之后,田蜜只站在二楼看了看情况,就回了后院。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醉月楼现在最好是以静制动,好好做自己的生意,再积极做好防范措施应对突发事件。她现在着急也没有用,不如干自己的大事——挖坑!

    听说小东家想在这里要一间房间,叶承秀嘴角上扬,二话不说就打开了账房旁边的屋子。里面床铺桌椅一应俱全,连带洗脸的铜盆一起都是新的。

    叶承秀到库房转了一圈,抱来一套新被褥,一边铺床一边体贴地问:“可是困了?我叫个大嫂弄火把子熨一熨你再睡?”

    火把子,城里人也叫暖手炉,一般用铜打就,有钱人家的喜欢镶金镶银还带刻花,弄得象个艺术品。

    乡下人也用火把子,但工艺没那么漂亮,一般都是打成或方形或圆形的筒子,简单打些花纹了事。筒子里烧了碳,便可以熨衣服被褥,双层铜皮的可以抱在手上取暖。

    田蜜现在可没心思抱着火把子钻被窝,对叶承秀的一番好意只能暗暗说抱歉,只道自己需要安静的空间想些事情,连阿呆都被她打发出去了。

    当房间里只剩下田蜜一个人,她立刻解下包包,在房间里上蹿下跳。一会钻床底,一会翻抽屉;一会抠墙角,一会挖墙根。

    最后,她拍拍手,没折了。房子的质量太好,竟然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洞洞来藏宝!

    “真是倒霉催的,这里是饭店诶,竟然连个老鼠洞都找不到!”田蜜纠结了半天,有点后悔自己平时把卫生管得太好,醉月楼别说老鼠洞,连老鼠的影子都见不到。

    洞到用时方恨少啊。

    想来想去,田蜜决定请后援,让保镖出马。

    打开房门,阿呆还不够厚实的背影就在眼前,笔直笔直的,纹丝不动,让田蜜想起曾经梦见过的职业军人。

    这个奇怪的念头只是一闪而过,田蜜便悄悄从背后咬阿呆的耳朵,让他想办法找把菜刀来。阿呆点点头,径直去了厨房。

    田蜜回到房里的床上才坐了一小会,阿呆便进来了。他掀开披风,一把明晃晃的菜刀就别在他的腰带上,田蜜欢喜地抢过来摸了摸锋利的刀口,问他从哪找的。

    “厨房里。”阿呆说话总是如此简洁。

    “啊?不会是钧哥哥那一把吧?”田蜜吃惊地看着菜刀,果然很眼熟哇。

    “正是!”阿呆眼眸在放光,表示很兴奋,象在等待田蜜的夸奖。

    田蜜扶着额头,觉得全身无力到极点。叶承钧不见了菜刀,还不得闹翻了厨房?

    算了算了,反正都拿来了,还是赶紧行动吧,

    田蜜把阿呆打发出去守门口,自己关了门,拿了菜刀迅速钻到床底下,在靠近内侧墙根的位置开挖。

    田蜜不是第一次挖坑了,业务极其熟练,没一会的功夫就从墙上切了两块砖出来。她把洞里面积扩大一下,估计差不多了就爬出来,从带来的包包里拿出一个油纸包又钻进去,油纸包塞进洞,复原砖头。

    “哈,刚刚好。”

    田蜜满意地打扫现场,用手帕装走洒落地面的石灰屑,拖着菜刀爬出了床底。

    “我就是那可怜的娃,空有万贯家产,却连个放钱的安全之地都没有。”田蜜盯着床底,心中只觉得凄凉。

    笃笃笃。阿呆在敲门。

    “蜜儿,秀掌柜找!”他从不肯叫她小东家,教多少遍都没用。

    田蜜拍拍衣服,上下打量自己,觉得没啥破绽,除了桌子上那把菜刀。不过,她转眼就有了借口,不怕问。

    叶承秀表情有些紧张,视线只在那把菜刀上打了个转,连问都没问为啥菜刀会出现在这里,直接奔了主题,“外面来了好多客人,情况有点不对。”

    “哦?去看看。”

    田蜜隐隐猜到一点,和叶承秀走到通往酒楼大堂的小门处,偷偷掀开门帘缝往外看,见有不少人不怀好意地目光正往上菜的大嫂身上溜,便知道自己猜的不错。

    尼玛,这是来了一群狼!

    放下门帘,田蜜后退几步,对叶承秀道:“一群色坯!全是长年在烟花地里混的!”

    叶承秀在虎头镇住了三年多,自然知道那都是些什么人,“可来者是客,咱们不能把人赶出去,闹起来就是咱们理亏。”

    “我知道,人不能赶出去,但咱们可以不让他们进来。”田蜜说完,告诉上菜回来的大嫂,让她们别再上菜,负责洗碗洗菜就行了,其他事情让伙计们来做。

    进度慢就慢一点吧,不忍心大嫂们被无端连累。

    同时,田蜜让阿呆守住前堂通往后院的小门,除了醉月楼的人,不准其他人随意进出,必要时可以出手。

    叶承秀同意阿呆守门,可不同意他出手,“打伤了人,要吃官司的,现在镇衙可不向着咱们。”

    田蜜灿然一笑,酒窝深深,没有接话就往账房去。叶承秀不解,追着田蜜进了屋,看见她唰唰唰写了几个大字,便笑了,“厨房重地,非请勿入!好极了!”

    转念一想,他又觉不妥,“若是客人要方便呢?茅厕可是在后院。”

    “嘿嘿,不是非请勿入吗?要方便的客人毕竟在少数,即使有要求的,可以让伙计带进来嘛。”田蜜眼角上挑,笑容带了一丝邪气,“只要他敢进这道门,敢行不轨之事,那还不是咱们说了算,随便搓圆捏扁?”

    叶承秀仍觉得此法有些不妥,不过他暂时也没有什么好对策,只能安慰自己说:最多坚持两天吧,到时从乡下找了伙计,大嫂们就不用抛头露面了。

    没有了大嫂们上菜,前面的人手立刻紧张起来,五个伙计连轴转,忙得了点菜忙不了上菜。叶承秀见势不妙,扔下账本,挽起袖子也当起了跑堂,有人吃好了才回柜台去结账收钱。

    期间,也有人欲闯到后院去惹事生非,都被阿呆拦下了。

    你说想去茅厕?也行,不过得由伙计陪着,而且还被阿呆板着脸告知:“不准乱走,小心恶狗!”

    这句是田蜜教的,让他告知每一个想去茅厕的人,他不打折扣地照办了。

    见醉月楼虽然人手紧张,但目前为止还没有出什么差错,隐在暗处的人坐不住了,偷偷打了几个眼色,很快便有人嚷嚷起来。

    “他娘的,汤都洒老子身上啦!你想害死老子吗?!”

    续水的伙计阿重被一个油头粉面的公子哥儿推了一跟头,身上立刻挨了几脚板。他快速爬起来,忍着气上前道歉,“真对不住您,是小的眼神不好,请让小的帮您擦擦。”说着,拿了手上的白布巾凑上去,却被人一巴掌扇到一边去了。

    “毛手毛脚的土包子,给老子滚一边去!”粉面公子吹胡子瞪眼睛,哪有半点斯文相,“刚才那个小娘皮呢?让她来。老子就是冲着女伙计才来你家吃饭的,快叫她出来伺候大爷!”

    叶承秀排开看热闹的人群走过来,将阿重护到身后,异常平静地对粉面公子拱手行礼,然后说道:“丁三少请了。咱们醉月楼没有女伙计,刚才那几位大嫂是临时请来的帮工,只在后厨帮忙,不是来伺候客人的。”

    叶承秀态度不卑不亢,却自有一股凌厉的气势冲天而起,粉面公子感觉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小掌柜,而是一座无法攀越的大山,心中不由有些打鼓,准备好的说辞也忘了。

    有人重重地咳嗽两声,粉面公子身体一颤,又硬起脖子来,指着阿重叫道:“没有女伙计伺候,那就叫这小子赔我衣裳!昨日才从城里买来的,时价一百八十八两,赔吧!”

    叶承秀仔细瞅了瞅粉面公子手指的地方,那里确实有一小点油污,手指头大,在袖摆的下方,不是那粉面公子抬起手来,根本就没人注意到这个细节。

    油污是小,也不知是刚才伙计弄上去的,还是那丁三少先前在他自己家里搞脏的,反正,叶承秀现在是有嘴说不清,只能认栽。

    只是,这件衣裳真如丁三少所说的,价值一百八十八两吗?叶承秀却是不信的,他现在要做的是如何说服丁三少,让他们少赔一点。

    “哎呀,听说这里有件价值一百八十八两的衣裳被弄坏了?快让我看看是什么样子。长这么大,还没见识过这么贵的衣裳呢。”

    一个清脆悦耳的女童声音压过了人群窃窃私语的嗡嗡声,田蜜笑眯眯地背着小手走过来,后面是亦步亦趋的阿呆。

    叶承秀眉心微皱。这孩子,怎么跑出来了!他抢上前,张口道:“小东家……”

    田蜜竖起右手掌,“秀掌柜,我是来打酱油的……哦不,我是来看热闹……咳!其实我就是来长见识的!那个,一百八十八两在哪?”小脑袋东转西看,找得很认真。

    叶承秀无奈地移开脚步,露出他身后的粉面公子丁三少,“就是这位。”又示意丁三少举起手,“小东家请看,丁三少认为这点油污有碍观瞻,要咱们醉月楼赔偿损失呢。”

    “是吗?”田蜜半信半疑地打量丁三少……的衣裳,语气中带着不确定,“价值一百八十八两的衣裳诶,凤城也就霓裳阁和锦衣楼做得起这样大的生意。可是,三少,这两个铺子制作的衣裳都会有商标……咳!有店铺标志的诶,您这件怎么没看到呀?难道凤城又出了一家实力雄厚的成衣铺?”

    “这个嘛……”丁三少的粉脸隐隐有了红色,可惜脸上粉擦得太厚,让人看不大清楚,田蜜心里大叫遗憾。

    “本小东家最喜欢逛成衣铺子了,但凡有新款式,一定要弄到手才甘心的。三少,您就告诉我呗,这衣裳是在哪买的,出自哪位名师之手?赶明儿我去看我那朱伯伯,也趁机去新铺子买几件穿穿呀。”

    本东家穷追猛打之下,看你还怎么编!有本事拿出发票来呀!

    哼!几个土豪劣绅就想翻天.别忘了,咱上面有人!

              

    抱歉抱歉,晚上临时有个应酬,回来晚了,写在现在才完成这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