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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往事已成空(3)

    楚冰息和秦倩离开了房间。

    可在他们最后走出房门那一刹那,一个无情而又冷酷的声音再次回荡在他们的耳边,“你们永远都不要来剑阁书屋了!”

    二个身子都不由一颤,都停下了脚步了,呼吸着那不太寻常的空气,但她们没有回头,只是一瞬时,她们又开始前行,走出了剑阁书屋。

    她们是骄傲的,她们是天之骄女,没有什么值得让他们回头。所以她们表现得义无反顾的前行着。

    门外站着先前出来的楚阳腾,本来一脸沮丧的他,看到秦倩后脸上不由一喜,不由上前一步,想说什么,可又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只好给目光投向了楚冰息问道:“冰妹,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去哪里,哪里才是自己应该去的地方?

    楚冰息不由问道自己,自己本以为剑阁书屋会是自己的一个停歇之地,可没想到,那一道无情的大门虽然还躺开着,可却不是为自己。

    心本徘徊,而现在心却迷茫。

    “你们是我秦国的朋友,剑阁书屋不欢迎你,但我秦国王宫欢迎你们!”秦倩说道。楚国灭了,但楚国的敌人就是秦国的朋友,而且还是这么强大的朋友,自己何乐而不为呢?

    楚阳腾听到这,脸上不由一喜,连道谢:“那多谢秦师妹了。”

    楚阳腾怕楚冰息拒绝如此好意,所以他很快的应了下来,楚冰息看到楚阳腾那兴高采烈而又一副担心的神情,什么也没有说,跟上了二人的前进的步伐。

    剑阁书屋。

    大门开着,大家都知道他回来了。

    所以花虽然开着,但现在花的主人回来了,即使想看,也只能远观,所以书屋的生意一下又变得清淡了。

    本来就清淡,何来兴隆呢?

    叶落根觉得很累,想休息,于是独自回到自己的房间。

    房间内很干净,一尘不污,收拾得也很整齐,还同当初离开时一模一样。

    叶落根满意的点了点头,来到窗前,推开窗,看到不远的太宗还是高高的耸立在那。

    窗前,有一盘花,一盘兰花。

    兰花开着小花,发出淡淡的清香,这盘花是自己当初送给楚冰息的,如今却被小花搬到了自己的房间,他抚摸着那绿绿的嫩叶,不由摇头苦笑。

    他看着兰花,闻着香味轻声的说道:“对不起!”

    闻香识女人。

    花香而美丽!

    这时,他的双眼有点朦胧,有点不清,他很艰难的走到了桌前,拿起纸笔,写了下来。

    自丛忘记“凡人修仙谱”那一天,他就觉得自己还是应该把有些事,有些情,记下来,在用心记的同时,也用笔写下来,他怕忘记,有些事,有些情不能忘记,因为有些事,可以让自己成长,而有些情呢,是自己欠下的,自己以后还要偿还给别人。

    他记得很认真,很仔细。

    他记的是点滴的生活,他记的成长的足迹。

    虽然,他觉得很困,很累,做这一件事很吃力,但他还是认真的写下每一笔,直到最后,他都不知什么时候在桌前睡下。

    他睡得很沉,很死。

    小花在饭前的时间来过他房间二次,没有叫醒他,只是远远的看着他,他觉得哥哥这一次回来,变了,变得有点陌生,变得有点让人害怕。

    虽然哥哥回来了,可她感觉到自己也慢慢的失去一些什么?

    她不知道是什么,就是不知道她才感觉到害怕?

    害怕而寂寞,孤单而成影。

    夜黑月明,在挥手一刹那时,又阳光明媚。

    他醒了,睡得很舒服,他觉得有些事是应该去完成了,毕竟自己已经耽误了太多的时间,想到这,他好像一下有了使不完的力气,一下就从床上跳了起来,对着门外大声的叫道:“小花,我上次做的那件锦袍呢?”

    锦袍,是新衣,是在清草巷对面的张大婶哪里做的一件用丝绸料做成的一件袍子。叶落根一次都没有穿过,而今天他想穿,特别想穿。因为今天,他想当一个新人,新人配新衣,这是无可剔出的事情。

    小花没有问为什么,默默的为哥哥打扮,梳理着。

    他穿上了新衣,手里拿着一折扇,对着身前的铜镜转了一圈,然后很满意的点了点头,回头问道:“小花,哥哥今天帅不?”

    “哥哥,你今天简直帅呆了?”小花不想让他失望,迎逢着他,接口说道。

    他笑了笑,打开拆扇,他摆了一个觉得很酷的造型。然后说道:“既然好看,那就用心记下来罢。”

    小花可没有这么多时间来同他打闹,问道:“哥哥,今天早餐吃什么,我去做?”

    他觉得无趣,于是收起了造型,说道:“今天,不做早餐,我们出去吃,去雁归来吃最好的包子,喝最好喝的早茶?”

    雁归来,小花惊得不由吸了一口冷气。

    雁归来,洛城最好的饭店。

    在这里吃饭,不但可以吃到香甜可口的美食,而且还可以看到艺绝天下的歌舞表演,更能听到那独具一格张大家的说书,当然代价那就是要付上相当多的银两,才能享受到这种高档、高贵的服务。

    小花没去过,作为她,只能远远的望着雁归来,既然路过,那要绕开五尺。

    雁归来,那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她没有那个身份,也没有那个地位,所以她不能去,也没有胆量去。

    叶落根去过,而且还是二次。

    一次,是自己初到洛城,身上有点小钱,去听了一回张大家的说书,可最后呢,却被人家撵了出来。

    第二次,得到了应有的招待,那一次他是同胡英郡主去的,所以他有那个身份。

    今天,他也想去。想带小花去。想再去看一看雁归来的繁华,感受一下那人山人海,宾至如归的感觉,让他感觉自己不孤单,有很多,很多人都生活在自己的身边。

    小花也换上了一件很漂亮的衣服。

    花本就漂亮,现在更加好看。

    那出蕊的花蕾,让人眼前一亮,虽然叶落根觉得今天打扮得很潇洒,可在别人的眼里,他就只是那开得正欢的花身边的一片枯黄的绿叶,随时都可能被人遗弃。

    二人来到雁归来。

    雁归来的清晨很安静,但客人也很多。

    大厅整中央坐着一位姑娘,面貌生得很端正,很有风质,这里正用着那洁白如玉的十指,双手轻抚那琴弦,立即传出那悦耳,绕梁三尽的琴声,如小鸟轻歌,如情人缠绵,如母亲的唠叨,情人的关心……。

    雁归来的早上,只有琴声,没有喧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