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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艰难的决定

    中国古代北方的游牧民族打仗一般选在秋冬,马儿一般在秋天上膘,身上有了膘,马力这才会好,否则跑几步人还没累战马就呼哧呼哧的喘起了大气,这仗还怎么打?女真更是如此,一来女真的马儿要等秋后上膘二来东北之地苦寒,这群彪悍的武士受不了南朝夏天的闷热,所以我们发现基本上后来宋金之间的大战都是在秋后。

    实际上上了秋膘的战马也不会像永动机那样永远不知疲倦,有时间在急行军或者冲锋的时候为了防止战马因为浑身过热血管爆裂而死战士们都要在马背上用刀子割开一个个豁口,让“高温”的血液从血管里流出……

    “谋克孛堇,我们的战马已经快受不住了,拉勒勒车的战马热死了好几匹,再这么下去没等跑到汤阴我们的勇士和战马怕就要倒地而亡了!”先前挥舞着马刀嗷嗷叫的女真骑兵这会儿灰头土脸,苦不堪言,坐在战马上已经是上气不接下气了,却才往嘴里填了一块牛rou干,可是因为马背上颠簸的厉害,这人差点噎死!穷凶极恶的女真武士很少狼狈到这个份上,如今跟着谋良虎远征汤阴,他算是见识什么是人困马乏了。

    “谋克孛堇,老虎也得打盹,苍鹰也不能一直飞在天上,我看我们就休息一下吧,南朝的早晨露水太重,这样下去我的战马会喘不来气的。”坐在马背上已经十几个时辰了,手腕有些发抖,费力的把马刀收进刀鞘,那个武士有些哀求的说道。

    “该死的!”谋良虎狠狠的骂道,脸上的横rou这会儿随着马背一颠一颠的,更显狰狞,皮鞭狠狠的抽在骑兵的脸上:“我说过要去汤阴,这是军令,胆敢违反军令的,立马杀!这是老郎主立下的规矩,再敢扰乱军心我就一刀劈了你!”

    骑兵惨叫一声捂住脸,血糊淋擦的疤痕让他好久这才喘过气来,刚才挨鞭子的档儿一个趔趄还差点从马背上跌下来,后边都是骑着马的勇士,这会儿要是跌下来那还不被踩成rou酱?

    谋良虎换乘另外一匹战马:“勇士们,汤阴城就在前方,快,救出兀里扎,血洗汤阴城。”

    没有意料之中的附和声和骑兵转着马刀嗷嗷叫的声音,谋良虎有些愤怒的回头,几十人马如今就在背后丢丢当当的跟着,没的觉睡,连续强行军一天一夜,换谁状态能好了去?

    勒住缰绳,阴沉的瞅着后边的士兵,武士们看着要冒出火的谋良虎这才强打精神抬起头来,女真军中上官的话就是圣旨,刀山火海也要下,况且这个谋良虎一向以残忍著称,换谁被他瞅上几眼能不打怵?

    赶忙抽出战刀在马背上割出几条豁口,摇了摇脑袋,狠狠一夹马镫,跟上去,可是人马都太困倦了,一个步兵因为身上的铠甲太重,竟然一个倒栽葱从马背上掉了下来。

    “一群废物,你们就活该是野狼嘴里的吃食!”谋良虎狠狠抽着从身边跑过的几个骑兵说道,兀里扎如今在汤阴生死未卜,不赶紧赶过去,怎么救了他性命?

    谋良虎的眼睛里布满血丝,样子颇有些恐怖,可是救兄心切,事到如今,看来只有最后一个办法了。

    后世有一次蒙古大军突袭北京城,将骆驼的肛门缝合,昼夜驱赶,这东西能不吃不喝闷头前行七天七夜行四千二百里到达北京城,可代价是刚到北京就倒地而亡,草原上的民族有很多办法让骆驼战马加快行军速度,这就是其一。

    ……

    “老爷,您别气坏了身子,咱这女儿这几年拗的很,这不是也浪子回头了?何必如此生气呢。”汤阴城的知县陆家,主母陆葛氏轻轻拍打着陆文龙的后背说道。

    “这个不孝女,我看早晚要气死我,先前成天出去找些男人胡闹,这又要嫁给那个什么秦岳,那是个什么东西?大青山的土匪!我陆家的门楣何在?我陆文龙的脸面何在?我看她这就是打算活活气死我啊!”陆文龙愤怒的说道,日前陆家萱说要嫁给秦岳,这在陆家可掀起了不小的风波,先前这个女子效仿鱼玄机已然让这一大家子人头疼欲裂了,如今又想着嫁给一个土匪头子,虽说汤阴城里都盛传此人是什么杀神转世,可毕竟是土匪,这如何是好?

    “老爷,咱这女儿如今只能顺着毛捋,你今日发这么大的火事儿就能解决?您是当官儿的,瞅着难办的事儿还能来个霸王硬上弓?女儿今天既然说了要浪子回头,何不咱也顺水推舟依了她?这几年都过去了,情况还能坏到哪里去?”陆葛氏苦口婆心的说道,她也不同意陆家萱嫁给那个什么秦岳,土匪头子能是什么好人?可既然女人愿意就由她去吧,况且说句不好听的,这个不肖女这几年伺候的什么飞贼土匪还少了?上次还跟着一个土匪去山寨游玩了几天,如今瞅着女儿为了嫁给那个秦岳竟然乖巧的下跪磕头,看样子是找着心上人了,虽说还是个匪子,可是陆家毕竟是汤阴的高门大户,给他们一片山头作就是了,有何不可?

    “你个妇道人家懂什么!”陆文龙坐不住了,背着手在房间里前后踱着步:“要是一般的飞贼土匪嫁了也就嫁了,老夫就当没生过这么个女儿,可那秦岳是什么人!?”

    “不行,不行,我不能让她嫁给那个秦岳,不行,这个不肖女,不肖女,我早晚能被她活活气死!”陆文龙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

    “那个秦岳还和陶俊贾进和那些人有何不同?都是匪子,老爷,您就依了家萱吧,要不女儿寻死觅活的,你看着不心疼?打小咱最疼爱的就是这女儿了,这么多年都过去了,由着她吧,由着她吧。”陆葛氏哭哭啼啼的说道。

    汤阴城开仓放粮的时候陆文龙是和秦岳打过交道的,这个秦岳当初就是裹挟全城的饥民逼陆文龙开仓放粮,害怕老百姓造反,也为了不让自己宝贝女儿身死,陆文龙无奈只好看着那白花花的米粮被饥民领去,这场面至今记忆犹新。

    “不一样,不一样。”陆文龙颓然的倒在椅子上:“陶俊贾进和那是游民,这些人,不过些直娘贼,女儿要是喜欢了这些家伙,一准儿没几天就玩厌了,可这个秦岳……这个秦岳不好对付啊,此人要么独占鳌头要么粉身碎骨,哼,汤阴城里他的眼神老夫永远也忘不了,此子以后必然能在我大宋掀起不小的风浪,听说这几日这家伙正在招兵买马,积攒钱粮,你说说,有几个土匪有吃有喝了还想着打天下?这个人以后要么高不可攀要么万劫不复,家萱如今声名狼藉,老夫也不指望她能找个正经人家了,可要是跟了那个秦岳,我怕,我怕我陆家也会被这丫头连累的万劫不复!”

    “一个匪子的小头目真有如此本事?”听到此言陆葛氏止住了哭声,吃惊的问道。

    “若不是亲眼见过我也不信,可那个人绝不简单,是个能吹起大泡泡的人,老夫敢断定,以后此人要么流芳百世,要么遗臭万年,可是当今天下这形势,金人势大,得罪了金人的,能有几个有好果子吃?这个秦岳就算心气再大还能一口气吃了那姓完颜的?家萱要是跟了他算是完了,陆家的富贵还有陆家的几十口子人,也算是完了,不成啊,不成啊。”陆文龙有气无力的说道。

    “可是女儿……”陆葛氏的话刚一开口就被陆文龙打断了。

    “不行,这次我决定不能再依着她!”沉思了半晌,陆文龙恨恨的说道:“我宁愿亲手杀了她也不能让她去跟了那个秦岳!”

    北宋的时候中国的程朱理学已经兴起,这是个存天理灭人欲的学说,广大的妇女同志就是从那会儿被禁锢的毫无自由可言,陆家萱放浪的作风如今就算是浸一百次猪笼都够了,可是自己生养的女儿,又有谁忍心推上绝路?

    握着宝剑的陆文龙不顾陆葛氏的阻拦冲到陆家萱房间,可是瞅着要杀要剐悉听尊便的女儿那副无所谓的样子却再也下不去手,是啊,真要是下得了狠心,女儿早就死一万次了,还会是现在的样子?

    “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先前女儿曾无数次想着父亲能杀死我,省的我再为家族蒙羞,可却没成想女儿现在想好好活下去了,父亲却执意要杀了我,父亲且慢动手,这荷包本想当作定情物送给秦岳,请容女儿把他绣完。”陆家萱瞅着火冒三丈的父亲只是抬头望了一眼就云淡风轻的说道,似乎死亡当真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

    只羡鸳鸯不羡仙,有了心上人再死也是蛮好的,只是不能把这荷包亲自交给他有些可惜了,绣完荷包陆家萱跪在陆文龙面前:“请父亲动手。”

    陆文龙终究不舍得杀了自己的孩子,挥了挥手:“你走吧,此后你跟我汤阴陆家再无瓜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