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血麋鹿
远远的望去,在这片混乱的凶兽战场中心,似乎存在着一片安宁和平的净土,隔绝了外界所有的嘈杂和征伐,显得是那样的突兀。 远远望去,只见三只高约二三丈之巨的凶暴巨角麋鹿雷打不动的捍卫着一头即将分娩的巨角麋鹿,这头大腹便便的巨角麋鹿体型较之拱卫在它身边的凶暴巨角麋鹿显得更加高大上三分,那怕趴伏在地,其壮硕程度较之普通的巨角麋鹿也不遑多让。 “上不上?”加里在一旁,很是忐忑,对蛮族而言,血麋鹿一旦成功降生对他们绝非好事,若是可能,他绝不吝啬搭上自己的一条性命,扼杀这头即将降生的血麋鹿,换来蛮族未来百年的平静。 “上个屁,皆下来的场面绝不是我们能够涉入的,你是没见过诞生之时血麋鹿幼儿所爆发出来的气息引来的凶兽浪潮有多么的恐怖,它现在还未降生便引来了方圆百里内的数十头凶兽围杀,等它降生之时,这股气息还将有一次大爆发,到时方圆千里之内的凶兽都将闻味而动,蜂拥而至。” 眉角抽动,安德烈气恼的拉住了正准备抽身而上的加里。 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能。 一把拉住了加里,安德烈远远的观望着远处的战局,流露出不怀好意的意味回道:“你别看现在这些巨角麋鹿能够死扛着不让,等待会儿就有它们哭的了,我看今日,这只巨角麋鹿群算是完了。” “怎么说?”加里不解的问道。 “哼哼,我二十年前曾有幸见过一次血麋鹿诞生的局面,你是知道的。 当时降生的血麋鹿守护鹿群足有数千头,引来的凶兽何止百数,到了最后整个守护鹿群被来袭凶兽干掉了一大半之多,十多里雪地被兽血染成了一片赤红,到处都是凶兽和麋鹿缠斗而死纠缠在一起的尸骸,而那头刚刚降生的血麋鹿最后被两只最强大的凶兽在争抢中撕扯成了两半分而吞食了。 而现在,守护鹿群只有这几百头巨角麋鹿,你觉得它们能顶多大事?这头凶暴巨角麋鹿王别说诞下血麋鹿了,我看它能否分娩成功都是难事。” “难不成我们现在就只能干看着?什么事都不干?等着凶兽来袭把它们都干掉?”心有不甘,可却认同了安德烈的观点,知道他所言非虚。 凶兽的狂暴彪悍绝非易于,想他身为狩猎队副队长,担任狩猎之责二十来年,亲手击杀的凶兽还不到十指之数,且绝大多数都是在他成为职业者之后在队友的帮助下才狩猎成功。 安德烈能够在上代狩猎队长年老退位之后成功顶上队长之位,不但因为他战力较之加里更强,更因为他曾单独一人狩猎过凶兽,这也正是他在整个狩猎队对里令人服气的原因之一。 “谁说我们什么都不干。” 安德烈一甩头,转身奔回了狩猎队其他成员歇息之处。“我们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捡尸体去,部落能不能扛过今年的冬季,就看我们等会够不够快了。” “对头。”加里一拍脑门,很快的反应了过来,望着雪原之上那厮杀正酣的兽潮,目中爆发出了耀眼的光彩。 那一具一具被凶兽咬死的巨角麋鹿随意的散落在雪原之上,那是一堆一堆用来过冬的rou啊。 血麋鹿降生,这点小事算什么,把这些麋鹿尸体带回部落才是正事。 蛮族就是这般的憨直,想一出是一出,脑子略显简单,大义和家人若是叫他们选择,十个蛮族九个选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