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宾临之危(修)
夜幕,宾临城。 一名年轻的士兵在微弱烛光下,拿着纸笔不断地写着: 我叫任志晨,今年十七岁了,是一名宾临城的新兵。 我本在宾临城管辖下的任家镇,过着无忧无虑地生活。父亲任树忠是一名德高望重的读书人,也是任家的现任族长。 十一日前,西域回沪率军进犯,在任家镇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男人通通被杀死,女人和物品都成为他们的私有物。 父亲为掩护我们老弱妇孺安全逃走,带领全族五百青壮年面对数百倍的敌人,足足阻挡了敌人两个多时辰,让我们全族老弱妇孺三千人一个不少安然逃入宾临城。父亲的死,在我心中的影响很大。 宁为百夫长,不做一书生。此刻,这句话成为我的人生信条。因此,我不顾母亲反对,在五天前从军了。虽然我只是个负责为城头的将士搬运一些不太沉重的物资,可我的内心感到无比满足。 因为,这是我为守护自己的家族、为父亲报仇,亲手做了一点点小事情。整个任家在我的带动下,也都主动帮助宾临守军,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我们的身影并不孤单,渐渐地,城里的百姓一个个都拿出家中,本就不多的积蓄,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 甚至,连宾临城的青楼女子,也捐出了自己私藏多年的金银细软,更宣布只要是军人就免费伺候。这激发了很多青壮年人参军,他们和我一起开始接受训练。 我感觉,似乎是在我的带动下,全城出现了军民上下一心,只为抵御敌人入侵的,空前又惊人的凝聚力。在这股凝聚力下,本在五天前就岌岌可危的宾临城,愣是打退了敌军一波又一波进攻。 我现在十分庆幸,五天前脑袋一热做出的决定。原来我真的可以改变自己,可以改变周围的人,甚至可以改变全城人的命运。虽然这可能是我自欺欺人的想法。 可至少,我现在还活着,不是么!宾临城里的人也活着,不是么! 白天在忙碌之中路过青楼,偶尔也会有浓妆艳抹的美丽女子,嗯,调戏我。她的身上带着令人沉醉的香气,身姿婀娜,体态妖娆。但,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尽管心中有万千想去,也要克制,一定要克制。 每天夜里我都会练习手中的长枪,常常能听到邻家失去去世的妇人哭泣声。 三天前,是敌人进攻最猛烈的一天。守城的五千将士,死亡过千,重伤过半。 本就岌岌可危的宾临城,攻破在即,在这危机关头最后一刻,一支浑身闪耀着金光着骑兵小队,五十骑如神兵天降,挥舞着手中长枪出现在敌军的身后。 神兵策马奔腾,就像一把利刃刺穿敌军,一路杀到宾临城门口,仅有两人在激烈的厮杀中身亡。 “吾乃大陈禁军北城卫小队长——梁成。”那为首金甲战士梁成放声高呼响彻全城,“犯吾大陈天威者,虽远必诛!” 紧随其后,城下的金甲战士和城头的将士,齐声呼应:“犯吾大陈天威者,虽远必诛!” 感受到军人士气的鼓舞,全城百姓也齐声呼喊,为守城的将士们打气:“犯吾大陈天威者,虽远必诛!” 宾临城全体军民,瞬间士气大振,城头的将士,以及城下的金色身影,舍生忘死,打退了敌人一波又一波的凶猛进攻。 夜幕,敌人退军了。这时候城头的将士才打开城门,让仅剩三十九个金色身影入城修整。 但敌人并没有退去,这三天来继续疯狂进攻,就算加上一千多人新兵蛋子,守城的将士也不足三千之数了。 昨天,我第一次登上城头,亲眼看着身边将士们,一个接一个地倒下,无能为力。我很害怕,吓得连手中的长枪都握不住。 直到一个金色身影,为了救我被乱箭射死,我才疯了似的,嘶吼着,挥舞着手中的长枪,与敌人搏斗。到现在,我还不知道那金色身影的名字。 战后,梁成队长走到我面前,轻轻拍拍我的肩膀。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观看他,刚毅的面容有数道疤痕,壮硕的身躯,似有无尽神力,英姿勃发,气势逼人。 他告诉我:他的兄弟虽然为保护我而死,但他兄弟的使命还没有完成。所以他希望我穿起金色战甲,接替其未能完成的使命。 今天在城头,我第一次杀了人。打退敌人后,我是吃了又吐,吐了又吃,老兵说了:只有吃饱了,才有力气杀人。 写到这里,任志晨放下手中的纸笔,给已经入睡的老兵盖了盖被子,悄悄出去挥舞起了长枪。 天亮了。 任志晨身穿金色战甲,跟在梁成等金甲战士身后,登上西城头。 梁成望着回沪中军大营,道:“我是个粗人。武力,不如禁军将军君尘那般勇猛;文智,不如统领公孙宇那般睿贤。你们谁脑袋瓜子好使儿,不妨一起想想,今日我们该如何应对敌人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