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亲爱的朋友们: 你们好,我是陈枫。一个居住在惠灵顿郊区的老人。 现在,我正在为自传写下序言,也就是你们正在阅读的这篇手记。 看着桌上那十几厘米厚的稿纸,我不禁感慨,原来我的人生,也蛮丰富的。 其实最开始我并没有写自传的想法,那是去年秋天一个平凡的早上,一位西装革履的年轻人来拜访我,可我与他素不相识。 他自称是origin出版社的编辑。 虽然我不太关注文学什么的,但这个出版社还是有所耳闻的。它在业界的地位大概相当于大学中的牛津一类的。 年轻人说他经过多方打听,才得知了我的住处。我问他为什么要找我。他很直接,说我是几十年前从那场战争中活下来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之一。 我微微一愣,没想到那么多年过去了,还有人记得我们这群老古董。 按照我所了解的情况,我们以及我们所参加的那场战争,都应该只存在于现代的教科书中。 我一开始并未答应这个年轻人,因为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怀旧的人。但架不住他多次请求,勉强答应下来。 最开始的写作非常困难,那甚至不能称之为写作,连小孩子的日记都比我那拙劣的修辞强上几倍。但我并不打算放弃,这可能是十几年前的习惯,认准了一件事,就一定要做好。 我阅读了大量名人自传,还翻看了几篇关于写作技巧的论文。终于,我重新开始了这部自传。 直到大半年后的今天,我终于完成了。写作的过程并未像我想的那样枯燥无趣,回忆起那些往事,仿佛在计数时间。 抬头看了看日历,本月的最后一天,我敲了敲自己的额头——今天是看望老朋友们的日子啊!差点忘了。 我换上出门穿的衣服,站在镜子前,整了整衣领。 镜中的老人两鬓已白,背也有些驼了,看起来我真的老了。 首先,我要去花店为我的老朋友们准备些礼物。 花店的女主人很熟悉我,有两个原因:第一,我每个月底都会去她那里买上几朵花;第二…… “嗨,陈,都为你准备好了,今天你有些晚。”女主人微笑着说,她已经快打烊了,但我需要的花她已经准备好了。 我歉意的笑笑,接过那一捧花。然后我意识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出门太急,我忘了带钱包。 “没带钱吗?”女主人说,“没关系,下个月一起算吧。” 哦,老天,她真是太善解人意了。如果她不是个有四个儿子的寡妇我想我会娶她。 “另外,陈,”她又说,“今晚如果发疯的话,不要再拿我的仙人掌去当橄榄球抱在怀里了。” 这就是她,或者说整个街区的邻居熟悉我的第二个原因…… 我每到月底,拜访完老朋友之后,就会拿出珍藏的威士忌或者龙舌兰喝得酩酊大醉,然后挨家挨户的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