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 圣血浓度(喜欢的加群)
林翊南盯着查尔斯看了会,查尔斯被看的发毛,开口问道:“嗨,朋友,你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林翊南点了点头:“是有个学术性问题。听昨晚欧教授讲,神族的体内含有上古妖族的血液,所以自称神族?既然都是流着妖族的血吗,那你们和妖族有什么区别?” 查尔斯把汤圆里的芝麻糊倒在调羹里,然后倒进一碗清水中,搅拌了下,清水变的浑浊“你看,假如芝麻糊是妖族血液,清水是人族血液,混合在一起,就像这碗掺了芝麻糊的清水,我们称之为圣血,人体内的圣血浓度越高,血统优势越明显。” 查尔斯继续往碗里加芝麻糊,“但万事都有极限,一旦圣血浓度突破了某个临界值,一切就全变了,就像这碗清水里加入了过多的芝麻糊,它就从清水变成了芝麻糊。妖族血液有着强大的侵略性,甚至有自己的思想,吞噬着任何它所认为的杂质,突破临界值的人类,他们体内所有正常血液最终将会和妖族血液变成一致,然后完成“妖化”。” “那妖化的意思是?”林翊南问。 “进化成妖族,地球上曾经最高级的生物。”查尔斯说道。 “没看出那东西有多高级,好像没什么智商,就像吸血鬼电影里的血奴。”林翊南回忆昨晚地下车库那一幕,感觉那个妖侍动作有点僵硬。 查尔斯纠正道:“那是妖侍,不是纯正的妖族。因为妖族血液里有强大的精神力量,而人类的脑部结构是无法容纳强大的精神力量,没有成功妖化的人类,他们的躯体结构产生改变,肢体可以轻易的做出各种反关节动作,皮肤可以替代呼吸系统,即使头颅被砍掉,神经系统依然能正常工作,而付出的代价是绝大部分意识丧失,失去自我。” 查尔斯叹了口气:“他们外表还像普通人一样,但根本是些行尸走rou,妖族并不把他们当作同伴,我们也把他们看作敌人。他们是迷失在荒野之上的亡魂,连地狱都不愿接待他们。他们因血统的召唤而自然地服从妖族,妖族便把他们用作和人类战争的炮灰,他们死了不要紧,因为总还有新生的。” 林翊南又问道:“呃,那昨晚是有个纯正妖族指使妖侍偷袭了我们?是谁?七大君主又复活了?” “也许是七大君主,也许是人类,在学院的记载中,历史上曾经有人发明了一种可以短暂指挥妖侍行动的秘法。” “哦哦,看来你们的敌人不止是妖族。那么,先把账和你算下,刚才我们拿到了520块的早餐退款,来这里坐电动三轮20,这桌上的早饭我们花了80,剩下的钱咱们一人一半,桌上的小笼包子,鸭血粉丝啥的吃不完你就打包带走。”林翊南飞快的数了一把票子拍在了桌上,然后起身消失在清晨的浓雾中,只留下一脸懵逼的查尔斯傻坐在桌前。 在门童和女服务员狐疑的注视下,查尔斯拎着两个红色大塑料袋,走进了绿洲国际酒店的总统套房,这里是学院设的安全屋,欧古斯曼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看着远处的金陵饭店,电视机里传来新闻女主播的声音:“昨晚,金陵饭店发生一起重大火灾,所幸无人员伤亡,失火原因仍在调查当中……” 欧古斯曼听到脚步声后转了过来,看见查尔斯正在长桌上摆着早饭,皱了皱眉头“查尔斯,你又在搞什么鬼?还有布鲁斯南呢,你没把他带过来吗?” 查尔斯摊了摊手说道:“他好像对加入我们不感兴趣,对我们也没有认同感。按照书上的理论,我们同为远古妖族的血脉,高纯度的圣血会使得后裔自然而然地聚集,这是基因决定的,我们正是靠着这种天性从世界各地聚集在一起,在他身上却没有这种亲近的感觉。” 欧古斯曼脸色有点难看,“昨晚的动静太大了,警方不是吃素的,迟早会暴露,到时说不清,我不能在南京再待下去了,我们得赶紧和他签约,然后把他带回学院。” 这时房间的一个角落里传来一声轻笑,查尔斯这才发现房间里还有个女人,女人站在窗幔下面,完美的融合在阴影里,如果她不说话,查尔斯保证不会察觉到她的存在。 欧古斯曼对笑声中的轻慢略有不快,冷冷道:““与天使沉沦”小姐?这是你的代号吧?虽然你帮我们处理了金陵饭店的善后事件,没让真相暴露在公众面前,但不代表你有嘲笑我们的资格?” 阴影里的女人走了出来,脸上赫然带着一副戴着畸形的青铜色金属面具,上面有一张大得离谱的巨嘴,那张嘴几乎全部都是由交错的利齿组成的,利齿上面有青铜色的光泽。 头上是非常诡异的蛇发,披散在身后,给人一种粘稠,湿滑,甚至会若蠕虫扭动的感觉,但是,将之组合在了女人前凸后翘的惊人身材上,那就有一种十分畸形的刺激感觉,这种感觉会在心里面很隐秘的角落发酵,生根,发芽,就仿佛是毒品一般要被人深深的唾弃,却是在午夜梦回的心底最深处,还有着无法形容的罪恶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