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终日想,想出一张杀人榜
与此同时,杨廷和掌握着裁汰原来六部尚书以下官员的权力。 外交部,卫生部,邮传部,工业部,交通部,农业部,新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干得都是皇帝都想干的事情,由于事情进展的顺利,所以看起来越来越热火朝天。里面聘用的都是举人、秀才,监生,或是商人,有些干脆是兵工厂的员工直接调用。 他们都是实践着嘉靖皇帝主张的,这时一个尖锐的矛盾浮现了出来。原来的藩王后代经过繁衍,已经数量激增。明朝财政收入全部去购买粮食发放都有点不够。这让各位大臣头疼,连大权在握的杨廷和都不敢私自定夺。好在嘉靖皇帝英明睿智,他为解决长期困扰明王朝的宗藩问题而颁布实施的《宗藩条例》。明朝的宗藩制度始于建国初期,本身藩王还带军打仗,能起到武将的作用。后来明成祖经“靖难之役”继位,害怕藩王谋反,就让藩王除了混吃等死读书之外,什么都不许做。 在这个制度下,宗室家族世代承袭,只享受优厚的待遇,但却无所事事,成为由朝廷供养的一群寄生阶层。随着时间的推移,宗室生齿日繁,人数不断扩大,朝廷的负担也就日益加重。洪武时,山西惟封晋王一人,到世宗时剧增为两万余人;朝廷所支付的禄米也由每年1万石,增至87.2万余石。 这还仅仅是在山西一地,明王朝背上了沉重的负担,越来越无法忍受。面对严重的“宗藩”问题,嘉靖皇帝采取一系列措施,予以解决。更要命的是,湖北有全国四分之一的藩王。所以封在武昌的楚王要为自己建个坟,还得以二换一的将樊哙等人的后裔迁走。区区楚王府,第一代楚王朱桢的后裔,居然膨胀到近万人。当然,到这时只有少数人领到禄米。别的人只能靠自己谋生路,于是偷盗者有之,欺行霸市者有之。更有甚者,还有人勾结在一起盗掘坟墓的。明代时,汉代楚王刘交坟墓被盗。虽然,汉楚王刘交在自己墓碑刻上了“薄葬墓中无宝”字样,还是没有逃脱毒手。居然,这就有明楚王旁支庶出后代的一分功劳。这楚王从朱桢开始,与帝王血脉日渐疏远,但是因为楚王会来事。不断和各个皇帝交流,所以首任楚王居然获得了宗人府掌管的位置。以后的楚王,也很得皇帝们宠信。楚王对自己的位置看得很清楚,所以没有过谋反的举动。不过,官府对楚王系的庶出也不客气,犯罪的也不判罚,直接扔进长江里了事。后来上海滩的大哥们,绑人扔进黄埔江就是学的武昌府的官员。 嘉靖颁布实行的《宗藩条例》,它一方面限制诸王宗藩的请封活动,另一方面减少亲王的禄米,规定了数十条具体条款。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宗室贵族势力的膨胀,减轻了朝廷的财政负担。一方面允许藩王后代们自谋生路,从事各个行业。 为了鼓励藩王们自谋生路成功,嘉靖以河南,山西,湖北,四川,河北五地作为试点。从嘉靖元年开始,所有的藩王只有长子一脉可以继承王位,而且首代藩王以亲王礼,后代则是郡王。以后,不断削爵,直到镇国中尉。最后,降为庶民。此外,都直接降低为庶民,靠自己的本事吃饭。 以前明朝的藩王制度,一个最大的麻烦,就是历代分封不断,只要是皇室子弟,就要分封给爵,就是要用国家的财政,把王爷们养起来,日久天长,越养越多,财政负担也就越大。 明朝养藩王的开支有多大?看看制度规定就知道:皇帝的其他儿子,要封亲王,亲王的世子袭爵,其他儿子都是郡王。郡王的长子袭爵,其他儿子要封镇国将军。再往下,镇国将军的儿子们,要封辅国将军,辅国将军的儿子封奉国将军,奉国将军的儿子封镇国中尉,如此世代传承,宗室里靠国家财政养活的寄生虫,可以说是几何级数增加。 而从财政开支说:亲王的固定工资,即禄米,每年就有一万石,郡王是两千石,镇国将军一千石,辅国将军八百石。其他的各类爵位,更都有数额规定,累积下来,本身就是个天文数字。另外还有每年不固定的各色赏赐,有时候甚至比固定工资还多。 而对于藩王来说,政治上没自由,吃饭穿衣受限制,但生孩子的自由,却是绝对有,大多数的藩王,都是逮着机会可劲生。生了就要给待遇,世代繁衍下来,人数滚雪球一样增加。就拿《天潢玉牒》里的记录说,到了嘉靖元年,明朝的宗室总数,就比明初膨胀了上千倍。 现在一改革,王朝负担的总量大大减轻。更重要的是,为了给明朝政府增加收入,并给藩王子弟一条出路,规定藩王不得纳妾,除非藩王妃离婚再嫁。各个宗室,以前娶了侧室的不用离婚,但是添加新的侧室不允许,除非原配离婚或者死亡。 同时,为了给宗室子女找出路,鼓励他们投身新设立的学校医院,以及航海部门。此外,农学,以及新设立的药学,化学行业,以及工业制造业鼓励他们参加。那些辅国将军以下的宗室对此非常欢迎,因为禄米虽然好吃,可是人微言轻的旁支未必能拿到手。更重要的是,有些贫困的宗室宁愿自谋生路,但是以前因为制度所限,他们不能如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