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2-方慎的祝福
书迷正在阅读:地球活了、变身电竞萝莉、彼岸青藤美国贵族高中的辗转青春、全球修炼时代、决斗在明天、剑破九天、剑气染红尘、末法的创神、无尊系统、二次元中剥夺灵魂的王
直到今天,方慎闭上眼睛还能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程博雅的场景。 他是插班生,自我介绍时免不了尴尬。同学们都在窃窃私语,女生们更是各种明目张胆的打量,他听见“帅哥”这个词,有点小骄傲,也有一点任人宰割的模样。像是被称好的猪rou,一斤一斤讨价还价中。 有个女生似乎没把他当妖怪,低着头一点好奇心也没有。她是在害羞吗?方慎故意在走回自己座位时经过她身边,发现她原来是在看小说。当场失笑。 原来自己一个大活人竟比不过一本小说。 方慎个子高,被安排在教室最后一排,跟同桌的足球体育生聊起天,高三男生的话题,除了色眯眯就是色眯眯。 “方慎,你有女朋友吗?” “没有,你有吗?” “我没有,正考虑呢,我们班女生好看的不多,选择性太少了。” “正考虑,就是有目标咯。哪一个啊指给我看看。” “喏,那个。长得还可以,就是经常傻不拉唧的。” 往左前方看,正好看到小说女生的侧脸。 嗯,是挺漂亮的。方慎也同意。可傻不拉唧是什么意思? 小说女生穿着白衬衣校服裙,安静的坐在位子上,低着头,露出干净的颈背,看起来像一个人畜无害的婴儿。旁边的女生不知跟她说了什么,她突然就打破这样岁月静好的美丽画面,哇哈哈哈的大笑起来,笑的前仰后合,还一下一下拍着桌子,很豪迈的样子。 哦!方慎明白了,傻不拉唧,就是这个样子。 接下去的几节课,方慎有意无意就会看向她的方向。他也说不上来是因为同桌说她好看,还是什么别的原因。她长了一张好学生的脸,上课很喜欢举手回答问题。 “程博雅,你来回答。” 老师这么说着,方慎就默默记住了她的名字。 程博雅。 就叫她程程吧,跟上海滩的冯程程一样,感觉很侠气。 方慎想着要在合适的时间去认识她,让她知道自己。可是一整天下来,他发现程博雅很喜欢热闹,去到哪都是呼朋引伴的一堆人。连蚊子都飞不进去。 班上那么多男生虎视眈眈,越早下手越有先机。想到这点,方慎一愣。 下手?先机?我想干嘛? 不管了,先认识再说。跟漂亮女生打个招呼又不会死。 但到底要说个什么样的开场白才够厉害?方慎冥思苦想却没有个解答。 吃过晚饭,方慎回到教室,发现去哪儿都一堆人的程博雅竟然落了单。一个人站在小角落,不知道在干嘛。 阳光慢慢落下,慢慢撒在程博雅侧脸,把她的皮肤变成金色,睫毛也闪着光,他突然有种止不住想要靠近的冲动。脑子完全没有转动的,就走了过去。 程博雅听到声音回过头,不明就里看着这个陌生的插班生。 “你好,我叫方慎。”不假思索的话就这样溜出嘴角。 程博雅手里的苹果咕噜一下滚到阳台下,她惨叫一声:“完了!砸死人了!我要坐牢了!” 方慎为了忍住笑,赶紧朝阳台下看了一眼,努力了好久,憋的肩膀都抖起来,语气终于恢复正常的说:“没事儿,没人!” 这女生真是傻不拉唧的。太搞笑了。 ~~~ 方慎很快发现自己喜欢上程博雅。不只因为她偶尔安静的脸,更因为她“傻不拉唧”的样子。 第一次动心的女生,我一定要追回来,这决心让方慎紧张又期待。 他每天都把椅子紧紧贴到教室后面的墙上,伸出长长的腿搭上桌子,吊儿郎当的样子,其实是在看程博雅。他最喜欢程博雅跟同桌聊天,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刚好能看到程博雅很大部分的侧脸,睫毛长长的,忽闪忽闪很可爱。 程博雅不说话的时候看起来很安静,可是她一开口就会扯开嗓门破坏画面,动不动就哇哈哈哈的笑,傻乎乎的,直愣愣,大大咧咧的像个男生。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他就是喜欢她。 为了追到程博雅方慎花了很多时间精力。每天挖空心思研究程博雅喜欢的东西,借着学渣的身份央求程博雅给她开小灶,借此待在程博雅身边,采取严防死守,死缠烂打的招数。 不是有老话说了吗,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人心都是rou长的,方慎觉得自己的一派痴心一定能有守得云开见月明的一天。 可是这一天,到底在哪啊? 说她傻,她真的很傻。程博雅似乎以为他有一段想要却得不到的爱情,跟她同病相怜。于是经常好哥们似得跟他讲她喜欢的男生,她的初中同学。 她说他们是多么心有灵犀,是多么的老天注定,又是多么的无奈错过。 哪有什么无奈错过啊!方慎心想,真的喜欢,就追啊。程博雅你是不是傻,你喜欢的人根本不喜欢你吧,他跟别人走了啊,你还幻想什么王子公主的故事呢? 他如果喜欢你,他不会这样对你!不会眼睁睁看着你夜里偷偷的哭!不会啊! 那个王子兮到底在想什么,他知不知道自己错过了多好的一个女生! 方慎嫉妒的发疯,却也有点偷乐,因为他傻,自己才捡到这个大便宜啊。不然论个先来后到,他方慎一点占不了优势的。 每每见到程博雅说起王子兮方慎就很难受,他看着程博雅的表情,觉得在她心中,自己跟别人没有一点儿区别。可是当程博雅跟自己笑笑,他又觉得世界都亮了起来。 年纪轻轻总以为爱情就是全部,对方慎来说,他的全部就是程博雅。 后来程博雅笑话他脑子里一个数学公式都记不住,因为脑容量总共就那么一点儿,全用来储存哄小姑娘的花招了。方慎委屈的说我哪里哄过什么小姑娘,来来去去不就是哄了一个你嘛。程博雅叉着腰质问他,什么个意思?老子不是小姑娘啊?老子不是女的啊? 用的是老子而不是老娘,方慎最喜欢她这个任性跋扈的样子。 ~~~ 一年后他终于如愿以偿拉起了程博雅的手。原来他在程博雅心里从来都是不同的,原来努力真的会有回报,原来老天爷还是很疼他的。 可是疼他的老天爷,没有给他全部的运气。 方慎没有一刻忘记过那一天的画面。他的程程跟他说,她梦里的那个人回来了。 突然之间天就塌下来。 砸到全身,是真的体无完肤。 无论多强大的付出,原来也抵不过一个“天注定”。方慎觉得太可笑了,她说他们是一见钟情,天生注定。那他呢?他的一见钟情又算什么?瞎眼放屁吗? 他想找她理论,想找王子兮拼命,最终还是轻轻放手。 他甚至连放手都怕弄疼了她。他的程程,他捧在手心的珍宝。 程博雅回来找他的那天,他偷偷哭了。既高兴程博雅最终选择了他,又担心以后会不会还有再一次的伤害。最后他决定要把王子兮埋在地底深处,挖石油也挖不到的深度。 让他去死吧。 让我们幸福。 我一定要娶她,一定要! 可是心里的嫉妒从地底深处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方慎发现,扎的越深,长出的树干越是无法撼动。 他只能分手,砍掉大树,砍掉程博雅,砍掉自己的心。 分手两个字是他提的。跟你在一起好累啊。他记得自己当时这么说。 之后的情节方慎不怎么回忆的起来了,因为每次想到这里的时候,那尖尖的刀子已经戳进心窝子里,一刀又一刀搅的全身都血rou模糊。活该,你活该。他对自己说。可是他后悔,好后悔。 年轻时候方慎总以为一切都有老天安排。就像他爱上程博雅,就像他们分开,又在一起,又分开。他曾经天真的以为程博雅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样重要,因为如果真的是命中注定,又怎么会轻易分开?结果长大了才发现,老天安排了他们见面,又赐予了一起牵手陪伴那条长长的路,这难道还不够吗? 方慎想要重头再来的时候,连最好的哥们都给他泼冷水。他说方慎你别犯浑,好不容易忘记的事儿,你非提起来干嘛。你忘不了她,她一样忘不了王子兮。你趟这趟浑水趟了几年,还不够? 你现在回头,可是一辈子啊! 方慎跟自己说,哪怕她一辈子心里有王子兮,他也能坚持。他曾经跟程程说过,也是这样笃定,只要他一直坚持,总有一天会赶走王子兮。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的呢? 他于是什么也没说,只是狠狠抽一口烟,再吐出云雾一样的圈圈。他想起以前程博雅最讨厌人抽烟,嘴里很苦,心里很涩。 他当然知道自己没有回头的可能。老天爷给他的运气,他已经用完了。 ~~~ 偷偷摸摸,做贼一样的,方慎跟许多老朋友打听过程博雅的消息。他也不是想有什么动作,只是觉得就这样在旁边看着,也挺好的。他的人生在过,时间在走,也想知道她的一举一动,知道她过的好不好。 第一次在微博上看到程博雅的名字,方慎不自觉的把右手握成一个拳头,又松开,又握起来,又松开。她原来过的这样好,许多年来他终于露出释然的笑。 从那时起方慎就像个偷窥狂,每天打开手机刷程博雅的微博。 岁月是把杀猪刀,好在他自告奋勇当了那个被杀的猪,老天爷就放过了她。她还是许多年前的那个样子,恣意飞扬,爱恨都浓烈。 她偶尔发一些感怀至深的文字,偶尔也不怕得罪人的骂天骂地,最让人气愤的是她像无论发什么东西都爱配上一张斜45度角的自拍照,图文不符的很。方慎却觉得很高兴,因为这样他才能看到现在的她,那个曾经属于他的,被王子兮抢走,现在不知在哪里的她。 年纪大了方慎渐渐不像小时候那样不管不顾往前冲,爱情不再是人生的全部,本来男子汉大丈夫,就不该有那些婆婆mama的牵挂。于是他学会小心的把曾经的一切藏在心底,不去伤春悲秋,不去缅怀旧事。 他听mama的话去相亲,交女朋友。到谈婚论嫁的时候,发现其实淡淡的感情也不错。不会闹到他一个大男人却动不动哭哭啼啼,也不会要死要活的去买醉。 女友却总埋怨他直男癌,不会哄女孩,不会疼人。可他明明记得以前程程说他是世界上最会哄小姑娘的人。 也许是当初程程教会他对女生用心的那些桥段,他老了,就忘了。 程博雅的微博,变成方慎心底的小秘密。女友不知道,父母不知道。他不敢关注,更是不会评论。 王子兮呢?他常常想问,我们分手以后,程程没去找他吗?还是他也跟我一样,消失了?退出了? 不然,以程博雅这么爱晒的性格,怎么可能微博一张男生照片也没有。 结果是,曾经去爱,被爱,死去活来的两个人,都走掉了。程博雅的未来,谁来照顾?他突然就不敢贸贸然结婚。好像有些什么在牵绊着,不允许他独自幸福。 他期待看到她有新的恋情,又害怕看到。反反复复,不敢言语。直到有一天情人节,她放上一张大合照。 里面有许多方慎认识的人,慕容律,婷婷。 照片里的程博雅哭的满脸是泪,还是笑成傻瓜一般。她竖起无名指上的戒指,旁边那个拥着她的男人,有一双飞扬的桃花眼。 方慎眼皮一跳。他从没见过王子兮,却听程博雅说了无数次的桃花眼。然后他看到程博雅的文字,子兮博雅,一生一世。 枯竭了很多年的眼泪,突然止不住的掉下来。 电视里在播一首歌,是一首方慎好久没有听过的歌。他记得那个歌名,那个旋律,和每一句歌词。因为那是他青葱岁月里,最最喜欢的歌。没有之一。 那是他在追程博雅遇到瓶颈的时候听到的歌,他在无法自拔的爱情里没有后路可退,CD机里杨乃文的声音低沉倾诉,句句都戳在心坎上。 “一段回忆翻箱倒柜,跟着我在追,想的是谁”总有一天我会成为程博雅生命的过客,她会忘了我,可她却是我最最重要的回忆。 “我很幸福,真的幸福,却渴望得到你的祝福。从今以后,牵他的手,心为何逗留”也许以后我会有自己的幸福,可是我的心,永远会为她逗留。 在忧伤的旋律里面方慎给自己描绘了一番凄美的结局,他当时甚至是笃定自己的追求不会有好结果。那么这段回忆,就当作枕边的故事,讲给未来的家人听吧。只是,还是想得到她的祝福呀。 他把耳机递给程博雅,说以后有这么一天,你会祝我幸福吗?程博雅点点头,说我无论如何都会祝你幸福的。 后来有一天,他们相拥着一起听着这首歌,感觉对方就是彼此的幸福。程博雅还笑着追问他,你现在还要我祝你幸福吗?方慎摇摇头,说你就是我的幸福。 以为忘记了的,其实全都记得。 他想了又想,忍了又忍,最后还是在微博上打下一行小字。他把《祝我幸福》打成了《祝你幸福》,因为他好想亲口跟程博雅说一声,祝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