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程博雅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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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直到高考的前一天,方慎都没有说过什么表达态度的话。他只是一直对我很好很好,好到我都快要觉得这个哥们,他怕不是真的放弃我,转而把我当失散多年的亲meimei了吧。难道我表现的那么不明显?难道我就长了一张meimei脸吗? 高考前一天,老师取消了晚自习的点名,叫我们用各自舒服的方式放松心情。我觉得这真是一间人性化的学校,难怪升学率那么高,不禁又感叹了一把自己的明智,和没考过来的王子兮的不明智。 我放松心情的方式,是吃完晚饭走在cao场,跟这个熟悉多年的地方告别。 三年来的cao场上,承载了太多的喜怒哀乐。我们每天清晨踏着晨露跑步,体育课上躲进小房子偷懒,冬季长跑的时候溜进拐角的楼梯口,等别人跑到最后一圈的时候才装作气喘吁吁的跟上。还有方慎沿着这里跑去饭堂给我买鸡腿的路线,方慎给我绑鞋带的地点,方慎教我跨栏时,我摔倒的痕迹。 这些,都是我独有的记忆。 一个声音出现在我背后,柔柔的,绵绵的,“明天之后我都就不在了,你要自己照顾自己啊。” 我讶异的转过头,看到方慎低垂着的眉,脱口而出“啊?你去哪儿?” 哦,是了,他会回到原来的学校考试,高考的三天,我们都不会见到的。所以今晚,算是这一年高中同学生涯里,最后一次见面了。我有些奇怪,心里“快表白快表白”的声音,吼的不是那么强烈。可能,是三年前的那个篝火晚会,吼的太大声,却没有结果,有点死心了吧。 “有些话,我一直想问你的。” 方慎说的这句话,看来很是一句要表白的前兆。我有点激动,有点紧张,有点不知道怎么应对这种不适合我的害羞场景。 “那个时候,你为什么突然不理我?是我做错了什么吗?可以让我知道吗?” 这个方慎,怎么能在这种关键的时刻问这个问题?真不知道他是真傻还是假聪明,这么久了就看不出来我对他的感觉吗?我是一个随便能让人送我回家的人吗?我是一个随便收人家礼物的人吗?这种时候不表白,给我问些什么“为什么不理我”的问题,真是鬼才要回答他。 我气急败坏的不想跟他废话,方慎却很认真的看着我,一动不动,等待我的回答。我直视他的眼睛,很黑的瞳孔,在黑暗中,好像有点点亮光。似乎,我从来不敢这样去看王子兮的双眼。我总是被突如其来的心跳声吓的不知如何是好,只有躲开他的视线,才能有喘息的空间。可此时,我这样无畏无惧无波的直直看着方慎。我到底,有没有忘了王子兮?我到底,该不该接受这个对我付出很多的人? 思索中,我决定做一次听老师话的乖宝宝。高考的前夜,最重要的,是放松心情。想不清楚的事情,等到高考完再想好了。回答不了的问题,也等高考完,一并回答他吧。 我对方慎笑了笑,答非所问的回过头,说:“考完试再说,现在,陪我走走吧。” 方慎也没有执着的深究,只是听话的跟了过来,跟在我身边,一步一步,绕过cao场,绕过时间,绕过一年来我和他的点点滴滴,绕过我三年的高中生涯,最后的一天。 ~~~ 高考完的那天下午,我跟着走出考场的学生们一起欢呼,一起扔飞习题,扔飞试卷。天空蓝的,竟像从遥远的外太空看向地球,那一片汪洋,一片蔚蓝,一片静谧祥和的,安静。 要是每天都是这样,该多好。 我和龙樱几个好朋友一起大吃特吃了一顿,约好第二天去看电影唱K不醉不归,要开始制定全面计划,来完成整整两个月无忧无虑的纸醉金迷玩乐人生。也不知道方慎那边,怎么样了。 想着方慎的时候,他的电话就打来了。似乎有些醉意,应该是跟体校的朋友们闹的很疯,喝了一些酒。他们这帮体尖啊,一向走的就是抽烟喝酒的成人路线。 他问我:“程程,你考的怎么样啊,不错吧。” 我说:“还行吧,应该是能上的。你呢?” 他说:“我考的很烂,怕是上不了你的学校了。”语气有些落寞。 我安慰他,“先别多想,等成绩出来了再急也不迟。而且,好学校那么多,又不是只有我那一间。” 他不依不饶的叹了口气,“我想去的学校,只有你那一间。” 我安静下来,有一个人是为了自己而决定自己的志愿,原来竟是件这么幸福的事情。当年的蓝颖,她真幸福啊!她心爱的王子兮,当年是不是也用这样的语气,轻而易举的改变了自己的学校?现在的她,幸福吗? 我突然有种释怀的感觉,第一次不想去诅咒他们的幸福,也许,是因为现在的我,也有了自己的幸福。现在的我,有一个傻乎乎的男生,他跟我说,他想去的学校,只有我要去的那一间。 我放轻了语气,小声的跟方慎说:“没事的,无论你在什么学校,都没关系的。” 方慎那头,似乎愣住了。他好像在犹豫该不该问我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没关系”,又是没的什么关系。但是几秒钟以后,他却说:“上次问你的问题,你还没有回答我。” 我说:“什么问题啊,哪次的问题?” 他说:“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我问你的问题,你还记得吗?” 我当然记得,在我以为他要问我“你喜不喜欢我?”的时候,他问我的是“我做错了什么,你可以告诉我吗?” 我说:“你没有做错什么,我只是,有些问题想不通,掉进了自己的魔障里。” 他小心翼翼的问:“那,后来,你想通了吗?” 我说:“嗯,想通了。” 电话那头的他,又沉默了下来。这次沉默的时间,好久好久,久到我以为他在那边睡着了,久到我快在电话这头睡着了。我想,你这个方慎如果敢睡着,那我真要好好进大学找个男朋友,彻底甩掉你了。当我的瞌睡虫跑上来的时候,好像过了沧海桑田那么久,方慎的声音终于传过来,怯怯的,不确定的,“那我可以,喜欢你吗?” 瞌睡虫扑棱着翅膀飞走了,我握着电话,感觉手指头在抖,呼吸在抖,心,却是稳稳的。这一刻,让我等了好久好久啊! 我不知道一般人的表白,都是怎么样的习惯。我从王子兮的情书中,和我自己少的可怜的几次经验里,看到的方式,总是要嘛就用陈述句的语气,大声的说出“我喜欢你”,或者用疑问的句式,小声的问道“喜欢我吗?”。我从来没有见过方慎这样的语气,有点怯弱的语气。 我甚至觉得,他这句问话是不成立的。就算他不问,我也不回答,他当然也有权利去喜欢任何人。没有人能阻止他的。而他此刻小声的询问我,请求着我的许可,让他去喜欢我。这样的卑微,这样的渺小。就好像,我们是天上地下的身份相隔,神仙凡人的区分,连喜欢我,都要得到我允许才可以进行一样。 我没办法说“好啊,你喜欢我呗!”这样显得太骄傲。我也没办法说:“不好,你别喜欢我。”这样又有违了我的真心。 我突然想起之前一直介意的一个问题,“你之前喜欢的人,又该怎么办呢?” 方慎说:“什么之前的人?没有之前的人啊。” 我说:“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不是一直说有喜欢的人吗?” 方慎说:“你不知道吗?我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就喜欢上你了。” 有一些话一些词,就像锐利的剑,锋快的刀,直直射进心里,不留一点余地。这是一句我梦见过千百次的话,但是在梦里,总是我对王子兮,在这么说着。 “我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就喜欢上你了。” 我真的很反感一见钟情这种事情。因为它让人无可奈何,又无力挣脱。一个人不论美丑身高家庭背景,你就是无缘无故的喜欢上他,没有道理而言,没有轨迹可循。他也许跟你之前的标准完全不同,也许是一个你意想不到的性格,但你就是喜欢了,没有原因,也没有办法。我想起婷婷说的那句话“没有原因的喜欢,才是真真正正的喜欢。” 原来,我有我的一见钟情,方慎,也有他的一见钟情。 原来,我有我的王子兮,而我,就是方慎的王子兮。 我说:“可是你知道,我心里有一个人,晚上总会梦到他的那个人。你,不介意吗?” 方慎说:“我不介意。我会对你很好很好,总有一天住进你心里,让你忘记那个人。” 我说:“真的不介意?” 他说:“真的不介意!” 即使很久很久以后,他才发现自己真的介意的要死,发现自己为了这句“不介意”后悔半生。此刻的我,却在为了他的一句“不介意”感动流泪。这样一个全心全意爱我的人,连我爱着别人也可以不介意的人。他见到我的第一天说“你好,我叫方慎”,他细心观察我的喜好,为我戒烟为我颓废,为我扣篮为我系鞋带。他说要帮我一起赶走心里的王子兮。 他此刻紧张万分的在电话那头问我:“程程,你让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好吗?”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