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八十三 吃好午饭,林思雅打了个电话过来。“然然,我还要过一会才好回来的……” “吱……吱……” “咚咚……咚咚……” 隔壁空着的店面好像租出去了。前段时间来了一帮子人,七嘴八舌指手画脚了一番。今天过来在装修了。 工人乱哄哄地来来去去,正干得热火朝天。冲击钻刺耳的声音不时传过来。 一时间,林思雅说话的声音被盖住。徐然只好关上门,缩到角落里去。还要捂住另一边的耳朵,才能勉强听到。“你不要急。阿姨把meimei接回去午睡了……” “吱……吱吱……” “你说什么?”显然,林思雅也没听清楚徐然的话。“先挂了吧。” 一会,她就发了微信过来。“然然,太吵了。你不要呆在书吧里。去路大哥那里休息一下。到晚上过来。” 徐然想想,也是,这声音听的人寒毛直竖。一天下来,肯定要神经衰落的。“好的。我在群里请个假。” 徐然请好假。关门落锁,直接去了路之恒家。 到了那里,先打个电话报备一下。“大哥,我在你家里。” 路之恒还在餐厅里,摸出手机看到来电,一边接着一边走出来。“嗯?溜出来的?” “隔壁开始装修了。好吵。” “今天就开始啦。也不知道要吵几天的。那就好好在家里吧。睡一会,知道吗?”路之恒嘱咐道。 “我不想睡觉。”徐然轻声说:“我上网玩一下,好吗?” 路之恒拿着手机,停在餐厅门口。他又有些失神了。 “嘿,站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回事务所去?”同事从身边经过,拍拍他的肩。 他对着同事举举手机,意思接完电话就回去。 “然然。睡一会再起来上网。听话。”路之恒心里觉得好笑,一向为众人称道的冷静沉稳的路律师,一到这种时候,简直就直接倒退回到二十岁。 “好吧。”徐然乖乖地挂了电话。 对于一个没有午睡习惯的人来说,大白天躺着床上,同受刑比,也差不了多少。 徐然在卧室的床上滚到左边,一歇歇又滚到右边。过了一个多小时,连被子都没有捂热。这样子下去,觉没睡好,弄个感冒倒是有可能的。 她索性爬起来。先去厨房倒杯水喝着。一边到处溜达。 路之恒这里,徐然是来过无数次的。不过,像这样单独一个人在,倒还是头一回。 一个人在房子里逛了一圈。杯子的水喝完了。又转到厨房。 她拉开冰箱。嗯,存货不少。应该这两天刚刚补充过的。 “要不,我来做个晚饭看看。”徐然自言自语。“反正有一个下午的时间折腾。要是不能吃,等大哥回来补救也来得及。”越想,她越觉得这个主意好。也许能让大哥吓一跳哦。 想想一天到晚四平八稳的路之恒吓一跳的模样,徐然忍不住抿着嘴笑了。 说干就干。徐然挽起衣袖。埋头在冰箱里翻找。 “排骨,我最喜欢吃的就是糖醋的。黄瓜凉拌一下,嗯不错。有菌菇啊,笃个菌菇汤。还有……再炒个青菜!差不多了吧。” 徐然把翻出来的食材捧到水池里,兴冲冲地清洗干净。然后发现,黄瓜青菜菌菇的做法,虽然没有上过手,大概程序都知道。不过这个糖醋排骨,完全没有概念。 对了,可以问万能的度娘啊。 徐然擦干净手。找出手机,输入“糖醋排骨”。屏幕上立马跳出了具体cao作过程。她拿着手机去厨房,在料理台上找地方支好,准备照葫芦画瓢。 “这个屏幕有点小啊。”稍微离远点,就看不清。徐然有点犯愁。 她觉得,如果是电脑的屏幕,大小就蛮合适。不过,路之恒的电脑储存的重要资料太多,她是从来不去碰的。 蛮好把书吧的电脑抱过来的。徐然有些微的懊恼。要不,去一趟书吧? 徐然站在玄关,正准备换鞋。突然想起来,前几年ipad刚刚开始时兴的时候,路之恒买过一个给她。那个屏幕看起来,应该还不错的。 徐然偷笑,为自己的机智小小地自得了一把。 在路之恒的书房里到处看了看。没有找到。 路之恒对这些电子产品一向没什么兴趣。买来后,也就是徐然觉得新鲜,拿着玩。后来说这玩意很伤眼睛,也就不太去多看了。 徐然叉着腰,环视着房间周围。上次看完,到底是随手塞在哪里了呢? 书桌!这里面还没有找过。 她兴奋地拉开抽屉。 果然在里面!徐然高兴地把盒子拖出来。 跟着装ipad的盒子,连带着,从抽屉深处,拖出来一个小小的褐色丝绒盒子。 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个盒子啊。 徐然好奇地拿起来。这种规格的盒子,好像只能装得下首饰,还是很小的那种。 徐然托着盒子,偏着头猜来猜去。“项链?不对,装项链好像还要再大点的。耳环?有点像。也许是戒指?”越看越觉得是装戒指的那种盒子。 路之恒一个大男人,怎么会把首饰藏在家里?把它收在抽屉深处,自然是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她现在这样翻了出来,恐怕是不大好。 徐然把盒子塞进抽屉,还特地往里面推了推。 既然找到了ipad,那么可以开始做排骨了。 徐然找出做糖醋排骨的页面。排骨是已经斩好的,在清水里泡掉点血水,再焯一扑水。然后呢? 徐然对着平板屏幕,眼里看见的却都是那个盒子在跳来跳去。 她咬咬嘴唇。 “就看一次,看完放回原处,大哥应该不会知道的吧?” “大哥没有拿给你看,不好去偷看的。” “看看又不会坏掉的喽。” “这是人家的秘密啦。偷窥是很卑鄙的!” “大哥经常买首饰给我的,也许本来就是买给我的。只不过是想到时候给我一个惊喜而已。” …… 徐然就觉得脑子里,有两个小人在互相对掐。一个穿着白衣服,头顶有个光环。一个穿着黑色长袍,额角头上还长了两个尖尖的小角。 到底还是穿黑色长袍的小人厉害,用小角顶走了白衣小人。 徐然从抽屉里拿出盒子。打开。 的确是戒指。 呆了半天,徐然小心地拈起戒指,举到眼前。 小巧的戒身,应该是白金的。镶着一圈细碎的钻石,在从窗户透进来的阳光里,闪闪烁烁。 鬼使神差地,她拿了戒指,套到自己的无名指上。 戒指落到第二节指关节下,正好! 徐然的心狂跳起来。 路之恒给徐然买过不少首饰。最值钱的就是那根簪子。另外,长长短短的项链就有好几根。手链手镯也不少。徐然一直都没有穿耳洞,耳环倒是有几对。都是因为觉得好看,路之恒就买给她,拿来当胸针用。 唯独戒指,从来没有送过。 徐然摩挲着丝绒盒子,定了定神。 盒子面上的丝绒有磨损的痕迹,看起来不像是新的。那就是说,这个戒指不是新买的。最起码,不是最近买的。 徐然退下戒指,卡到底座上。 看来,大哥的初恋,是个和有她差不多粗细手指头的女人。 徐然把盒子盖好,塞进抽屉。 大哥一直都是在想念她的吧。因为想念,就经常抚摸盒子,所以盒子都被摸到旧了。这份深情,她会知道吗? 徐然踢踏着拖鞋,走到厨房。看着摊在料理台上的食材,突然觉得索然无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