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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第一

    那艳妇正喜滋滋地拉着小姑娘的手儿往文书登记处走去,却被一对主仆拦住了去路。

    她正恼火向冲对方喊一声让开,却被那拦路少女的丽色所慑。

    这模样,这身段……艳妇尽管见惯美人,依然觉得眼前这少女实在是容色倾城,要是到了自己手里该多好……

    不过那少女脸上的表情可不怎么讨喜,此时正面若寒霜地看着她,轻轻吐出一句:“柳娘子,怎么大白天就出来找买卖?”

    那艳妇骤然一惊。

    这少女看起来是个好人家的小姐,怎么会认得自己这个春风楼的老鸨呢?

    难不成是个私窠子?这也不是没可能……如今好些个私窠子都喜欢做良家打扮,招惹那些个文人墨客上门。

    不过如果真是同行,像她这般姿容绝对是行中翘楚啊,自己怎会没听说过?

    那个小姑娘也不是笨人,看见那艳妇脸色数变,心中不觉一惊,便把手从那艳妇手中抽了出来,站到一边。

    “小娘子是哪家的姑娘?请恕小妇人眼拙。”

    柳娘子脸上便有些戒备之色。

    芳菲面色一凛,知道这女人心中定然将自己认作了她的同行,口气便更冷淡了:“柳娘子,你别管我是谁。这人市的规矩你懂不懂?买良为倡,那是绝对禁止的!”

    听得“买良为倡”四个字,那小姑娘不由大吃一惊,脱口而出:“我不要当ji女!”

    她的声音略大了些,周围的人便都朝这边看来。

    柳娘子惊慌起来:“你……你别乱说!我什么时候买良为倡了?”

    芳菲冷笑道:“原来你这位春风楼的好mama不是来买‘女儿’的?那就算是我冤枉你了吧!”

    她故意提高了声线,这时人们都听清了“春风楼”三个字,便一齐怒目瞪着那柳娘子。

    要知道这里虽然是买卖人身自由的“人市”,却是在官府的管辖之下的。虽然“买人卖人”听起来很凄凉,但是官府为了避免这些被卖的百姓沦落到更惨的境地,对于人身买卖也是有诸多限制的。

    其中一条,就是不许青楼妓馆到人市来买人,最大限度的控制良家女子堕入风尘,青楼间的人身买卖只能在他们的“工作地点”中进行,还得到官府备案。

    当然规矩是规矩,很多时候也会被人钻了空子。

    这柳娘子就是瞅着这个小姑娘身边没大人在,想哄着她先把人买进去再说,谁知却被芳菲识破了。

    芳菲当然没有去过春风楼,可是却曾在前些天见过这个柳娘子。这柳娘子明明没病没痛,也跟着人到济世堂来领伤药,被认得她的灾民们在济世堂门前奚落了一顿,芳菲在大堂里也瞧得清清楚楚。

    尤其是她那把妖妖调调的声音,芳菲可是记忆犹新。

    芳菲虽然自认不是什么善心人士,但是眼看着一个小女孩被拐骗进青楼里去,这种事她也做不出。

    柳娘子见被人喝破了身份,周围的人又对她虎视眈眈,心知今天是没法子趁乱买几个小姑娘回去了,只好狠狠地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灰溜溜地走了。

    那小姑娘感激地看着芳菲:“这位小姐,多谢您了!”

    想到自己差点被骗入妓寨,小姑娘身上就不住地冒着冷汗。

    芳菲淡淡地说:“你自己小心点。”说罢转身就要走。

    那小姑娘一着急,忙拦着芳菲说:“小姐,您家要不要买人?求您买我回去吧!”

    对于一个奴仆来说,最大的愿望不过是遇上一个善心的主人。这位小姐不但长得美,心地也好,要是她把自己买回去就好了!

    芳菲摇摇头说:“我只买死契的丫头。”

    她本来是对买这个小姑娘有点兴趣的,可是刚才听小姑娘说要卖活契,还只是十年,那就不必了。

    从芳菲本心来说,她需要的是对自己忠心耿耿的丫鬟,更需要能够帮助自己做事的属下。

    所以像春雨这种卖身死契抓在自己手里的忠仆,才是芳菲想要的丫鬟。当然也得聪明伶俐才行……签活契,还只是十年,自己把她培养得精明能干了,她却走人了。那实在是不划算!

    那个小姑娘还不死心:“好心的小姐,求求您买下我吧!我一定替您做牛做马,什么活都肯干。”

    站在一边的春雨见芳菲脸色不太好看,便斥道:“你这丫头好不懂事!哪有缠着人买你的道理?我们姑娘说了不买活契的丫头,你就等别人来买你吧。”

    “小姐,我不要十二两了,只要十两好不好?求您买我吧!”那小姑娘还在苦苦哀求。

    芳菲轻叹一口气,好吧,其实她有点心软了……

    “你能干什么活?”

    那小姑娘听芳菲开口了,眼睛一亮,迫不及待地说:“我会挑水,烧火,做饭!还会做针线!”

    “嗯?针线?”

    听到这两个字,芳菲总算挑了挑眉毛。

    那小姑娘还是挺机灵的,看到芳菲有了反应,忙从自己兜里翻出两个荷包:“这都是我做的!”

    春雨接过来递到芳菲眼前。

    芳菲细看了一眼,还真被吸引住了。

    这针脚,这用色……她不由得暗暗点头。

    怕是比春芽还要好些呢!如果真是她缝的,那这小姑娘倒还是有可取之处。

    芳菲想到此处,放柔了声音再问那小姑娘:“那你识字吗?”

    她也没抱什么希望,这二年连富绅家的小姐都不一定识字,这贫家女儿哪一个不是睁眼瞎?

    谁知那小姑娘竟像小鸡啄米般点着头说:“会会会!我会写字的!我还会打算盘!”

    “哦?”

    这可太稀奇了。芳菲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那小姑娘,那小姑娘怕她不信,从地上捡了根树枝对芳菲说:“小姐您说几个字,我试着写写看?”

    芳菲对于她这个做事态度很满意。用行动破解别人的怀疑,是最好的法子,而且她说的话也中听。不说“我写给您看”,也不说“我一定能写出来”,而是说“我试着写写看”。

    在自信中又留有三分余地,这样就很好。

    “你写一句‘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吧。”开头的这句话是幼童启蒙必学的句子,她出这个题目表示她并不想难为这个小姑娘。

    小姑娘就拿那树枝在地上写了起来。芳菲一看她果然是识字的,而且字写得还不丑,心中对她的好感又多了几分。

    是个不错的孩子……

    “我给你二十两银子。”

    芳菲在心中斟酌了一下才说出这句话。

    咦?那小姑娘一惊,怎么……人家是往下砍价,这位小姐是往上添价?

    “……但是我要买你十五年。”芳菲说罢,看着那小姑娘说:“怎么样,你能接受吗?”

    十五年……

    那小姑娘权衡了一下,立刻俯身拜了下去:“奴婢小荷见过小姐!”

    芳菲微微点了点头。

    去办文书的时候,芳菲才大概了解了一下这三个小姑娘的身世。

    那两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一个叫桃儿,一个叫青苗,都是贫民出身,家里的屋子在这次地震中倒塌了,便被家人卖了出来。

    这小荷的出身和她们却并不相同。

    她父亲是城中有命的绣庄裁云轩的账房先生,但去年就染了风寒故世了。剩下她和做绣娘的母亲、meimei相依为命,但近日因为地震震坏了屋子,母亲又生了重病,她才不得已出来卖了自己,想替母亲筹药费的。

    怪不得她能写会算,还有一手好针线。说起来,也算是个技术性的人才,芳菲对她还挺满意。

    本来买了丫鬟该改改名儿,芳菲也不想再起什么带“春”字的名字了,免得嫁到陆家还像是住在秦家里似的。

    她把桃儿改了叫碧桃,青苗改了叫碧青,小荷改了叫碧荷。至于春雨,那是跟着她的老人了,没必要改名字。

    “唉,逛了半天也累了,我们回去吧。”芳菲本来还想买两个小厮的,想想等她嫁到陆家再买也不迟。

    春雨陪着她出了人市,那三个小丫头就乖乖地跟在她们身后,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才出了人市的入口,便看见成群结队的士子朝府衙的方向走去——人市本来就离府衙不远,当初这样设立也是有方便官府督管的意思。

    “怎么这么多人……啊,对了,今儿是初几了?”

    芳菲回头问春雨。

    “姑娘,今天是初九。”

    “那就是今天放榜。”芳菲微笑道:“反正也路过了,我们去看看陆少爷的名次吧。”

    看榜这种事从来都是几家欢喜几家愁。一群群的学子们挤在府衙照壁前看着那一张张的红榜,有人兴奋地大叫,也有人沮丧地怒吼。

    春雨担心姑娘被这些人冲撞了,忙说:“要不让奴婢去看吧,免得腌臜了姑娘。”

    芳菲却轻笑一声,指着那一等的红榜说道:“不用去了,已经看见了。”

    那大红榜上,第一行便写着陆寒的名字。

    竟然又是第一!

    陆哥哥果然不会让我失望……尽管芳菲早就料到陆寒能通过科考,但是亲眼看到红榜时还是有些激动。

    既然过了科考,那就得好好替陆哥哥准备乡试的事宜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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