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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赶集、遭遇人贩子

    时间过的很快,又是一个多月过去了,期间,杨氏和李氏来了好几趟,找各种理由要银子,都一一被王安给挡了回去,实在挡不了的,也只是掏了杨氏的药钱,虽然没几次要到了银子,但每次都拿了不少猎物回去。

    这期间,小浩小兰的剑法练得越来越纯熟,而沈玉也找了个机会服用了养颜丹,当然皮肤越来越白皙光滑的功劳沈玉还是找了个借口混过去了。

    一天,沈玉终于忍受不了家里缺的物件太多了,央求着王安今天一定要带她上镇上去置办物件。

    搬过来之后,虽然王安没有种地,而是把几亩旱田都扔在那不管,但是趁着天天上后山练功的时候,不时的打一些猎物野味,拿到镇上换钱,所以现在家里的银子有了四十三两之多。如果让杨氏和李氏知道王安家有这么多银子,肯定会大跌眼镜。

    王安找赵开富家借了牛车回家,然后和沈玉带着小浩小兰朝镇上赶去。

    镇上每月的月初、月中和月末是赶集的日子,而今天正好是月初,所以沈玉等人正逢上镇上赶集。

    小镇前是一个很大的虚市,这虚市就是赶集的地点。只见虚市内摊位淋漓,人来人往,各种吆喝声和询问价格的声音以及说话声交织在一起,好不热闹。王安将牛车停到虚市边上的一家茶棚旁边,和茶棚的伙计打了声招呼,交了三文钱的看管银子就带着沈玉和小浩小兰朝虚市走去。

    虚市内摆摊的都是各村的各镇的小贩,有卖瓜果蔬菜的,有卖胭脂水粉金银首饰的,有卖针线布匹的,有卖猪样牛rou及幼崽的,还有卖药材的,卖书画杂货的,各式各样,琳琅满目。

    沈玉看到集市这么热闹,心里便痒痒的,迫不及待的想要好好去逛一逛。王安害怕媳妇走失,忙将小兰背在背上,用一只手托着,然后牵起小浩的手,紧紧跟在媳妇的身后走着。

    “上好的胭脂水粉嘞,看一看瞧一瞧咯!”

    “冰糖葫芦,一文钱一串,好吃的冰糖葫芦嘞~”

    “卖头花啦,好看便宜了啊,三文钱两朵嘞,卖头花嘞~”

    一路走过,各种叫卖声不绝于耳。沈玉走走停停,不时的看看这个,瞧瞧那个,小兰趴在王安的背上,也是兴致勃勃地东瞧瞧,西看看。

    在现代的时候,沈玉只从同学的口中听过赶集有多么好玩多么热闹,穿越到古代之后,虽然有原主的记忆,但是原主之前是千金小姐,很少出门,更别提来这人多嘴杂的地方了,嫁人之后整天有干不完的活,所以从没有赶过一次集。

    沈玉对虚市里的所有摊位都很感兴趣,不时的看一看,瞧一瞧,不时问问价钱,觉得贵了又放下,或者欣喜的让王安掏银子付账。整个虚市逛下来,基本上所有的小摊小贩都被沈玉光顾了一遍。

    期间沈玉买了很多很多的东西,王安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将买到的物品拿到牛车上存放,然后叫小浩在一旁守着。虽然小浩只有六岁多,但是小浩现在的飘渺剑法已经学会了三招,即使是有人想要打小浩和牛车的主意,也不用担心。

    王安这次将四十三两银子都带了出来,但是沈玉转一圈下来却花掉了二十八两两钱零二十四文钱。

    其中,沈玉买了五十斤白花花的大米,五十斤白面,三十斤苞谷面和十双筷子、十只青色雕花粗瓷饭碗、六个青色如意粗瓷盘子、六个雕花大腕和两个铁盆。大米非常的贵,要七十五文一斤,;白面花了一两银子,苞谷面花了三百文,餐具花了一百二十文。

    沈玉给王安买了一匹藏青色和一匹月牙色的缎面布料,给小浩买了一匹藕合色如意云纹的绸面布料,给小兰买了一匹粉色斜织横纹绸面布料,又给自己买了一匹粉紫色和一匹乳白色光面绸子,最后又买了一套针线物事。这些加起来一共花了十七两银子,让王安很是心疼了一阵。其实买粗棉布就好了,媳妇非得说穿衣服就得穿舒服的,穿好的,所以一下子就买了好多布料,打算回家给大家重新做几身新衣服。

    沈玉本来是根本不会缝衣刺绣的,但是别忘了,她接收了原主沈玉所有的记忆,原主没嫁人之前是千金小姐,在家学的就是琴棋书画这些,女红更是从小练起,比之一些大秀园的绣娘的手艺都要好。虽然沈玉到古代了还没有拿过针,但是她可以利用空间和外界时间比例来好好的练习啊!

    接着,沈玉又买了两斤猪rou,四斤**骨和三十斤的大板油,准备回家煎荤油。猪rou很便宜,才花了三十文,**骨只要六文一斤,四斤只花了二十四文,板油很贵,花了六两银子。

    见沈玉买的很开心,打算再去挑买些物品的时候,王安却有点着急了。要知道在青山村,一户人家一年都花不了这么多银子啊,可是这短短时间内,媳妇花了这么多银子,居然还没买够,王安真怕沈玉会有将这虚市的货物全往家里搬的冲动。

    “媳妇,我看天色也不早了,咱们该买的都差不多了,还是赶紧回家吧。再说了,你买了那么多东西,牛车上堆的满满的,你和小浩小兰都快没地儿坐了。”王安一手托着小兰的屁股,一手拦住沈玉道。

    好久没有这么爽快的购物了,虽然是买些家里缺的物件儿。从兴奋中醒来,沈玉不禁红了红脸,小声的应承道:“额,好吧。那我们回去吧。”

    回到茶棚,沈玉手中拿着两根冰糖葫芦牵着正在吃冰糖葫芦的小兰往停放牛车的地方走去。

    “你们想要干什么,我说了,我不是你们欧阳家走失的什么公子,我爹爹和娘亲马上就要回来了。”停放牛车的地方围了几圈人,里面传来小浩大声辩解的声音。

    “不好,出事了。”王安和沈玉相视一眼,里面同时想到。

    “让一让,里面是我儿子,麻烦让一让。”好不容易跟着王安挤进包围圈,沈玉看到几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正对小浩拉拉扯扯。

    “哎哟喂,我的小公子哎,您就别再赌气了,老太爷惦记着您呢,还是赶紧跟小的回府吧。”一种一个瘦高个一边抓着小浩的手强硬的往外拉着,一边说道。

    “是啊,小公子,老爷和太太都想您的紧呢,咱们赶紧回去吧。这牛车我们几个奴才帮您一起推回去就成,您不用担心的。”另外两个黑脸汉子附和着说道。

    “放手,在不放手我就不客气了。我不认识你们,你们最好赶紧走,不然我爹爹娘亲回来了看你们要将我掳走,一定不会放过你们的!”因为娘亲有交代,武功的事情暂时不能暴露,所以小浩不敢在这么多人面前使用武功,只好使劲的甩了甩胳膊,奈何瘦高个抓的太紧,根本甩不开,只好厉声说道。

    “小公子还是别闹了,乖乖的和我们回去吧,不然小的们只有先告声得罪,将小公子您打晕带走了。”瘦高个一边说着,一边给另外两个黑脸汉子使了个眼色。

    正当一个黑脸汉子偷偷站到小浩身后准备将小浩打晕之时,一声大喝在众人耳旁响起。

    “住手……”

    “爹爹!”小浩看见爹爹回来了,忙使用内功,震开瘦高个一直抓着自己的手,朝王安跑去。

    瘦高个非常郁闷,马上就要得手了,结果小娃娃的爹回来了,而且一直挣脱不开的小娃娃居然不知道怎么就把自己给震开了,现在,他的手都有点发麻。

    “你们是何人,居然光天化日之下强掳幼儿,你们眼里还有没有王法了!”王安蹲下身子,让小兰下来,之后将小浩小兰都拉到身后,对那三人大声质问道。

    “我们是什么人关你什么事,谁说我们光天化日之下强掳幼儿了?此人明明就是我们欧阳家走失的小公子,我们是奉老太爷的命令出来找小公子的,这小公子找到了,我们当然得带回去了。”瘦高个反驳道:“我看莫不是你拐走的小公子吧。说,你是不是对小公子做了什么,所以小公子才不敢跟我们回去。”

    欧阳家可是镇上有名的大户人家,欧阳家的产业遍及奇国,一般人都知道不能得罪欧阳家,不然下场是会很惨的。瘦高个觉得他们现在有三个人,个个都会上两下子,对方只是一介农夫,还有一个农妇和两娃娃拖后腿,只要死咬住这小娃娃是欧阳家走失的小公子,然后倒打一耙,反咬对方一口,那么群众肯定站在一旁不敢得罪他们,不会多管闲事,到时候他们只要将对方暴打一顿,再将小娃娃带走,牛车也拉走,就算是事后对方去欧阳家找他们也找不到了。

    “哦,是吗?既然是这样的话,那我们不如去公堂对峙好了。”沈玉往前一步,看着瘦高个,冷笑着说道。

    瘦高个发现对面那个妇人的眼神好可怕,他突然感觉到全身发冷,摸摸手臂,手臂上的汗毛已经全部竖起。“杀气,这是杀气,难道这次惹到了不该惹的人吗?可是,不是打听好了对方一家是青山村的村民吗?”瘦高个皱着眉头心想道。

    “怎么,不敢跟我们去公堂对峙了吗?”沈玉继续逼问道。

    感觉到点子扎手,瘦高个忙弯腰道歉一声,说道:“哎哟喂,瞧我这记性,小公子前两天就找到了,我这不是接到信息往欧阳家赶嘛,这不,在路上看到您家的公子,误以为是咱们欧阳家的小公子呢。真是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主家那还等着我回去回话呢,真是对不住了您啦,我赶时间先走了,改日再向您登门道歉!”话一说完,连忙给另外两个黑脸大汉使了个眼色,灰溜溜的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