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节 赶集
杨思媛含着笑意看着栓子,心里也为他感到高兴,得到别人的认同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以前的栓子之所以那么桀骜不驯,就是因为再也没有人赞扬、认同他了,所以总是做一些不好的事情,他只是想引起人的注意而已。 最后的结果的确是让人注意了他,同时也让人们更加厌恶他,最后就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所以坏孩子不是天生的,有时候一些简单的话语和一个笑容,说不定就能挽救一个失足的孩子。 而杨思媛没想到,自己仅仅一个突发奇想却改变了栓子,看着栓子满脸的自信和快乐,杨思媛知道这个孩子跟以前不一样了,哪怕以前他因为害怕受罚而不得不听话,可是现在这个孩子懂得追求荣誉了,一个人有了羞耻感之后,很多事情不用多说,他都会想着向好的方向走。 随后姐弟两个将剩下的馄饨和饺子悉数吃完,又将那些骨头敲开,将里面的骨髓吃完,这个时候栓子感叹着,原来骨头都这么好吃,杨思媛自然是取笑了他一番,然后姐弟两个又讲了一故事才洗澡上床睡觉。 在杨思媛的坚持下,栓子现在和杨思媛一样每天晚上都必须洗完澡才能上床,往日里的脏小鬼,现在只怕是村里最干净的小孩了。 这一夜还算平静,因为陷阱并没有重新布置,最多就是那些机关,杨思媛重新布置了,不过杨思媛觉得捕到东西的可能性不大,还是去看了看,结果果然是一无所获,她心里也不气馁,除了这些猎物,她还能采集药材。 虽说没有抓到其他猎物,却是让她抓到几只黄皮子,这个是因为她将昨天的豺狗的内脏放进笼子里当诱饵,结果还真让她抓到几只活的黄皮子,因为想着要拿到集市上去出售,所以杨思媛并没将其打死,而是装进同一只竹笼子里,又拿了其他的内脏给它们当食物。 接下来几天都没有捕捉到大型猎物,最多就是抓到一两只的黄皮子,杨思媛都将它们养着,准备拿活物到集市上去卖,再者她也不太会杀这玩意儿,因为有少量的豺狗内脏维持着生命,这些小东西倒也没有死掉。 就这样迎来去赶集的日子,因为提前就跟杂货店老板打过招呼,所以一早姐弟两个起床了就收拾了东西去杂货铺子等着了,至于家里就交给了外婆老太,头天晚上李老太就跟两孩子一起住的,等杨思媛他们出门后,李老太也帮着把屋里屋外都收拾了,又是挑水浇菜,原本就是闲不住的人,自然是忙完家务又去菜地里找事做,最后还看上了屋前的场子四周,想着种些蛾眉豆什么的,窸窸窣窣又帮着外孙家做了不少的事情。 人到齐后就出发了,杂货铺老板姓李名耀祖,杨思媛姐弟称呼其为七舅,总之也是李氏家族的人,跟杨思媛的舅舅们同一辈分,另外还有两个人,一个涂月兰的丈夫王顺,一个是涂奶奶家的小儿子潘海,王顺是进镇卖绣品,潘海则是去镇上打零工。 李耀祖家有一辆驴车,车上放满了物品,看样子是要拿到镇上去卖的,具体有些什么,杨思媛也没有去探究,而杨思媛自己也挑了一对箩筐,里面装满了晒干的草药和木耳、干蘑菇还有就是一笼子的黄皮子,大约有七八只,都有些恹恹的,大概是因为换了环境,而且又在家里豢养两三天的原因,杨思媛总觉得它们活不了多久。 驴车上都放满了货物,自然不可能在让杨思媛将东西放上去,而且其他人也都是步行,唯一只有李耀祖要驾车而坐在车上,不过杨思媛也没有什么怨言,只是一手牵着栓子,默默跟在驴车后面走着。 也许是自己现在这幅身体早就习惯了,所以她虽然挑着两箩筐的东西依然如履平地,一点不比其他人的脚步慢,也不觉得有多吃力。 一行人马不停蹄地走了一上午,杨思媛才发现路真的好远,都翻过了好几座大山,可是出现在他们眼前的依然是青山树木,和羊肠小道,最多能容纳两只车轮碾过,此时杨思媛真希望能有辆自行车,她也不求什么汽车了,哪怕是一辆自行车,她都心满意足了。 因为走了一上午,众人挑了个树荫下休息,这个时候杨思媛从箩筐里拿了蜀黍野菜团子出来跟栓子两个分吃,其他也拿了干粮和清水吃喝着。 坐下来休息的几人其实都挺好奇杨思媛的毅力,毕竟他们几个男人都有些累了,而杨思媛还挑着箩筐带着个孩子,跟着一起赶了这么久的路,明显那孩子已经累得走不动了,一路上还是杨思媛半拖着走的,这姑娘愣是没有抱怨过一句,果然是应证了那句话,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啊。 “小媛,等下叔帮你挑一段路吧,你就背着栓子走,行不?”王顺出门的时候,自家老婆叮嘱过,路上多照顾些杨思媛,所以吃过东西后,王顺就出言道。 “这样吧,还是让栓子坐我的驴车,思媛也个孩子,哪里吃得消。”李耀祖也开口道,自己的车上虽然货物不少,不过再多带个孩子,应该没有问题。 “谢谢表叔和七舅舅。”杨思媛也实在累了,也就不跟两个人客气了,直接道谢。 “顺哥,接下来的路,我就跟你替换着挑担子吧,思媛也不大,走了这么半天的路,只怕也是极限了。”潘海也道,想着自己一个男人竟然比不上一个小女孩,心里多少有些不服气,再说又是乡里乡亲的,帮点忙是应该的。 “也行,接下来的路,我们两个替换着给小媛把东西挑到集市上。”王顺点了点头。 杨思媛此时自然不好拒绝,自己接受了其他两个人的帮助,拒绝了潘海,搞不好人家会觉得她是不是对他有什么意见,于是嘴里道谢道:“那就谢谢两位叔叔了,等我赚了钱,请你们和七舅舅喝酒。” “我倒是不想喝什么酒,什么时候你再包点馄饨给我和你婶子尝尝就心满意足了。”说着王顺砸吧砸吧嘴巴,似在回味着那天吃到的美味。 “什么馄饨啊?”李耀祖好奇的问,虽说他只是开了个杂货铺,早年也是走南闯北过,没吃过的吃食也听说过,却不曾听说过馄饨。 “什么好东西,让顺哥这么难忘啊?改天我也尝尝。”潘海也凑乐地开口。 “那东西样子倒是蛮奇怪的,里面包着跟包子一样的馅,不过是用汤煮的,倒不时蒸出来的。”王顺回道。 “两位叔叔和七舅舅想吃还不容易,等赶完集,我称几斤rou回去,多做一些给你们家里送去,包管让你们吃的开心。”杨思媛笑着承诺。
“那倒不用了,等哪天你再捉到豺狗,我们再一饱口福,何必花那个钱去买rou呢!”王顺道,他知道没有父母的孩子艰苦,自然不会想着去占杨思媛的便宜,其他两个人也称是。 最后这个话题也不了了之了,休息了一会儿众人就起程了,王顺果然帮杨思媛挑东西,而累的连话都不想说的栓子上了驴车,坐在驴车的另外一根车辕上,一行人接着赶路,路上栓子还睡着了,差点从驴车上掉下来,幸亏车速不快,而且李耀祖眼疾手快拉了他一把,之后就让他靠着自己睡,总是在天黑前进了镇子。 进镇后几人约定了回程的时间和地点就分道扬镳了,主要是李耀祖在几人中算是富裕的,自然找了客栈下榻,而潘海则是要去找零工打,自然要找熟悉人伢子找工作,只有王顺和杨思媛一道,一方面是照顾杨思媛姐弟两个,另外一方面是想省些钱财,所以就考虑着找个破庙什么的借宿一晚,第二天先将杨思媛引到集市,然后自己去绣坊将妻子绣的物件卖了,再买些新花样和针线回去就可以了,因为是经常代替妻子来卖绣品和挑花样子,所以这些事情做起来倒也不陌生。 比起山里,小镇的生活就要精彩多了,到处都是店铺,一时还真是晃花了栓子的眼,从来没有出过村子的栓子只觉得两只眼睛都不够看。 不过杨思媛毕竟见过比这繁华几千倍的大都是,只怕现在的皇城都没有她曾经居住的城市繁华,所以对小镇的繁华并不大欣赏,所以一点都没有第一进城的好奇。 因为不时第一次来镇上卖绣品,所以王顺很顺利的找到一间庙宇愿意借宿给他们,这个时候佛法已经传入中原,所以也能见到庙宇和和尚。 说是借宿,其实杨思媛和王顺还是掏了些香火钱到功德箱里,王顺知道杨思媛姐弟没有余钱,就自己多掏了几文钱,算是三人的住宿费用。 杨思媛自然是不肯的,于是就提议出去吃点东西,她身上还有二十文钱,这些是之前村小舅帮着卖豺狗rou的来的。 其实庙宇里也是提供饭食的,只不过是素食,而且价钱十分便宜,一份斋饭只需要三文钱,主要是一碗粗粮饭和一份时蔬杂炒,其实这样的饮食算是半施舍半卖。 王顺自然是不肯,原本是想啃自己带来的干粮,但是杨思媛打听到庙里有出售斋饭,价钱也不算贵的情况下,还是掏了九文钱买了三份,这样一来也就算是还了人情。 王顺见杨思媛已经将斋饭买了回来,也就不好不吃了,再者冷窝头怎么比的上热饭热菜好呢,所以三人倒是饱饱吃了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