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小学时的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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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文笔 任何一个能走上文学之路的人绝对都不会是无缘无故的。 首先是其难。 毕竟我们从小就读过,只有读书破万卷,才能下笔如有神,单就仅仅想到要破万卷,自然就会望而生畏。 其次写作艰辛。 愁思、苦想,劳累、困惑,伤心、费力、熬心血等等词句几乎都是写作之人的不可或缺的标配,这绝对是一件苦差事儿。 再者写作没有标准。 这绝对是令人崩溃的一个原因, 你去跑百米能跑9秒83就比9秒84的人成绩好。 你去高考601分就可以比600分的同学先挑选你心仪的学校。 你去打篮球3分线外投中就是得3分,之内投中就是两分,罚篮抽中1次就是1分,比赛结束的哨声终了你得分比对手多你就获胜,否则就是落败,有规矩可以遵循。 …… 而写作没有。 很有可能你穷心尽力写了一篇你认为极佳的作品,但极有可能因为无人识而养在深闺,更有甚者会因为一些读者没有这个体验而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认为你胡说八道而让你极为恼火。 最后写作极难写出新意。 没有任何一个文人不想让自己的文章成为传世名作,可惜从仓颉造字开始,五千年的文明让这个世界为我们留下了诸如汗牛充栋、浩如烟海等形容词形容的无数经典,当你要提笔时你会发现你能想到的都已经有人写了,你没想到的也早就有人写了。 那种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的困惑几乎无时不让你感觉田郎才还没显就已尽。 几千年的文明传承年头太久了。后果就是想当初一个文人形容女孩像花儿一样那是可以写进《诗经》千古传唱的,现在你试试,说一个女孩像花儿只能得到一个白眼儿。还能形容她们什么,像月亮?像精灵?娇艳?清新?温婉?怎么形容都是一个白眼儿。 但依然还有很多人走进这个圈子! 有些是因为责任。 有些是因为工作。 有些是因为喜爱。 …… 而我走进了这个圈子则是因为老师头顶避雷针式的夸奖! 1、小学时的范文 我在第二章《绘画》第1节中说过常人难遇的对自己一生有影响的好老师,我竟然遇到了四位(当然不是说别的老师不好,而是那些老师对我的影响没有这四位老师大)。 最为庆幸的是,我小学一年级入学时遇到的第一位老师就是。 那是吴桂芳老师,当年没有什么中级高级特级教师的职称之说,也不知道最终她的职称是什么,但我知道她曾去bj受过教员接见。 一个边远小城的小学老师能到bj受教员接见,可见她得优秀成什么样儿。我在她的家里看到过长长长长的一张照片,里边有她和许多人和教员的合影,用一个长长长长的镜框,挂在她家东面墙上,几乎从南到北。之所以用了四个长字,是因为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照片,我一直认为我那张八个月大的挂在海伦县照相馆中的大照片就是极限了。 由这张四个长字形容的照片引发的震惊可以算成我摄影的启蒙之一。 之所以说吴桂芳老师是我一生难得一遇的排在第一位的好老师,是因为我在师从她的这一年半中得到了影响至今的最重要的礼物,那就是自信心。 这种从小的自信源于她在整个班级经常说的六个字:“田宇学习真好”! 她并不是这样说每个同学。 现在看来,她是认真的。 因为仅仅在上到二年级上半学期期中考试前,她就很认真地和我父母谈过,不能再让我按部就班地去学习了,这样会耽误我的,建议我直接上三年级,就这样,第二天我背着书包走进了高一个年级的班里。 成了梅景珍老师的学生。 因为几乎只学了一个年级多点儿,所以我对吴桂芳老师的讲课只有几个碎片化的记忆。 碎片之一。 一个记忆极深的就是上学时她曾给我们每个学生都写了一大袋子的字块儿(把硬纸裁成十多厘米见方的小方块儿,然后她用工整的毛笔字写上生字,一个方块一个字,叫字块儿),她的毛笔字特别漂亮,让我们每个学生也会不由自主地去学习她写字。 所以我极小的时候就知道了书法一词,也曾学着她努力去写好铅笔字,后来高中文科班的胡海峰老师也喜欢在课上讲一些字的结构写法,让我一直对写一手好字兴趣多多,经常随手在纸上习字,这个习惯一直沿习至今(今年写的硬笔书法还在油田公司级的书写比赛中得了奖,可以溯源到小学一年级的这个字块儿)。 当年我们每天上学都会和不忘背着小书包一样提着一个装着满满字块儿的袋子,晚上放学后再拎回家,然后摊开摆在炕上一个字一个字地认,认完一个收起一个,认完了也收完了,作业也就结束了。 尽管上边的字我早就在上学前就基本上认识了,但仍然和其他同学一样,天天拎着走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可惜这些字块儿没有留下来。 很是遗憾。 其实在人生渐行渐远的旅行中,我们丢掉了很多,甚至有许多东西丢的时候极为随意,以至于有些根本就想不起来了。 但那些可以回想起来的,从来都是真正铭刻在心底的,片刻不曾远离。 碎片之二。 有一种作业叫听写。 我那个时候自然也是有听写作业的。 这是一个“传承”深远的作业。 从我上小学一年级时被听写到前一时期我给我的孩子念听写,将来我相信还会给下下一代念听写。 不同的只是字,相同的是形式。 和现在的家长对给孩子听写心怀恐惧不同,当年我父母可是极为轻松。 我仍然记得我的第一次听写。 念了一个金字,半天不见我回应, 家长诧异间,过来看了一下我写的方格本。 只见上边我已经把第一课的生字完全默写完了。 小学语文第一册第一课有十个生字 “金朵花香格拉好来扎命”。 我到今天还能正背如流。 碎片之三。 我从吴桂芳老师那儿学到的联想记忆也是受用一生的技能。 现在记得的是当年她教我们认“福”字的时候,告诉我们这个字好记,“一口田不点儿”,当时就记住了。 去年抱着乐乐家的李梓赫教他认福字时,我又想起了这个口诀,但当时他连话都不会说,自然不知道什么是一口田,于是满是遗憾,失去了一个炫耀的机会。 在吴老师启蒙之后,我开始知道了还有这种记忆方法。因此在这之后有意关注了许多类似的联想记忆方法。比如有一次在电视上见过一个记忆大师,许多台下的嘉宾说了各方面的东西让他现场记,其中我认为最难的是一个嘉宾说出了当天的汇率让他记,但这些在我看来毫无章法的数字并没有难住他,在他脱口而出这些数字后,可能主持人也不可理解,问了一下他是怎么记住的,关于其中一项我现在还记得,当天美元的汇率小数点儿后边45967几个字。他是这样解答的,说这几个字他联想成是我舅的,我用绿旗给包到美国去了。 这样就记住了,是的,他记住了,我也记住了,到今天还没忘! 同样记住的还有我小的时候记住的“山后边一只狮子一壶酒,两个小刘在跳舞”,10位数的圆周率,3.1415926575。基本上是不会忘记了。 这个联想记忆法现在许多人都知道,但在我那个年代能从小学一年级一张白纸的时候就得以获知,的确可以用极为幸运形容。 可以说没有这个融入骨子的技能就没有我高三下学期其中考试全班第58到高考全校第19,当时我将这个方法用于历史地理记忆,将许多知识点用谐音编成了口诀,好多知识点几乎都是一次记熟。 碎片之四。 当年我熟练背下的不仅是生字。 上小学二年级后有一篇课文是写蔡永祥烈士的。 学这课之前因为我小时候去杭州时到过“蔡永祥烈士纪念馆”,所以对这节课略有兴趣,老师还没讲就已经看了一遍。 那个时候是绝对没有老师留预习作业一说的,纯属自己喜欢才看的。 当时因为没有学这么多东西,记忆没有分散,基本上看过一遍就记住了。 后来上课时,吴老师领着大家读课文,因为记住了,所以我就没翻开书,跟着大家一起念。 应该是我当时的举动过于“嚣张”,吴老师直接让全班同学停止了读课文,喊到“田宇你把剩下的背一下”。 全班惊诧地看着我站起来背完了全篇,他们没被夸成学习好是有原因的。 记不清小小年纪就显露出爱显摆天性的我当时是什么表情。 这节课后她直接建议我跳级了。 只有七周岁多一点儿的我不会明白烈士纪念馆的意义,只是知道对着镜头露出了笑容。 …… 小学一二年级的记忆基本上如此了。 三年级的记忆是上课没几天就是期中考试,因为直接跳级导致三年级的课程根本就没学,因此考得很不好,至于多么不好忘记了。 那时候的我还是很愿意学习的。 我说的愿意学习,是上课基本上能听课,放学可以在疯玩儿前第一时间完成作业,据说当时有很多小朋友围在窗前等我写完作业一起玩儿。 至于他们什么时候写我就不知道了。 很快期末考试就回到前几名了。 去年回创业城时,父亲找到了当年我写的一篇作文,被评为了“范文”,我原本的构思中,这篇作文占据了很重要的分量。 在我写完回忆录大纲后第一时间就开始两边翻找,父亲在创业城找,我在家里找。 保留的东西多有好也有坏。 好处是可以回忆起更多的东西。 有些时候很多人和事都没有什么印象了,但一看东西就又回想起来了。 坏处是留的东西太多有时候想从中找出某一件具体的简直是太难了。 经过两边同时20多天的翻找,于今天共同确认,截至今天晚上11点前是找不到了。 但有个共识是这篇作文肯定会在未来某个不经意的时间里会再次出现。 于是我在这里留下400字的空地方。 为小学时的范文而留白! 等到找到了,再把它补到这里来。 其实虽然没找到这篇作文,但再次读过的时间离现在还不远,我还是能记得一些,其实就是很多形容词堆砌起来的一个劳动场景。现在看自然是可笑,但当时就是那个写法。 被评为范文后受益的不是因为文章怎么样,而是由此增加的自信。 所以这篇文章真的不重要了。 之所以花费这么多的笔墨介绍这些,是想让人知道,我从小印象极深的基本上都是字块儿、生字、背课文、写字、小学范文等。 肯定是因为喜欢才记忆深刻。 这些都是文笔所必需的,肯定也都是偏文科的,由此看来我最后弃理学文不是没有道理的。 至少现在看来能记得的都是语文。 至于数学,除了两道题外,基本上可以说没有什么记忆。 既然还记得两道题,就不能说完全没印象。 我曾不止一次和别人吐槽,我有些题是从小学四五年级开始就一直没弄明白过,根源就来源于这两道题。 题目一是一个水池有两个进水阀门,单独开甲阀门多少小时可以注满水池,单独开乙阀门多少小时可以注满,水池底部有个放水口,如果水池满了打开后多少小时可以把水放没有了。现在问同时开甲乙两个注水阀门再同时打开放水口,多少时间可以注满。 出题的人纯是闲的。 我四十多年也没遇见过这种场景。 题目二是甲从a地到b地骑车用多少时间,乙走路用多小时间,现在乙走了多少分钟后甲发现他忘记某物品,然后骑车去追,用时多久后追上了乙,把东西交给乙后骑车返回,结果两人同时分别到达ab地,问两地多远。 这个真不知道,现在也不会。 同样是四十多年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忘记某物品的事儿倒是极多,也不仅仅我忘记,比如女儿有一次上学就忘带书包了,但基本上都是返回去取或是让别人送一下,从来也人没要求算一下时间或距离。 看来我天生就不是做这种无聊数学题的料儿。 这点深受女儿鄙视。 她幼儿园时学的分糖果题夫人已经给我讲了好几遍我现在还是不会。那是真的转不过弯,幸好当年我小时候没有这样的题。 既然数学不好玩儿从小喜欢的又都是写作方面的东西,那么就选择写吧! 毕竟写作也如画画一样,看着自己搜肠刮肚地写出的“名章名句”,那种历经山重水复后的快乐开心也是无可替代的。 毕竟柳岸之花很美。 那就努力吧,毕竟山重水复是绝对不会自动过渡到柳暗花明的。 继续走吧! 哪怕还有更多的时候是踏遍了青山也没见到一片柳叶。 那也没什么。 就如路遥说的那样:正如一个农民春种夏耘。到头一场灾害颗粒无收,他也不会为此而将劳动永远束之高阁;他第二年仍然会心平气静去春种夏耘而不管秋天的收成如何。 确实没什么。 毕竟沿途也有风光!! 也如画! 也如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