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异世为僧在线阅读 - 第526章 探春

第526章 探春

    许小柔接着央求,不能眼睁睁看着小师弟一个人拼命,张巧怡却只是摇头,坚决不答应。

    许小柔气呼呼的瞪她一眼,扭头去求何若水,何若水只抿嘴笑,却不说话,任凭许小柔磨破了嘴皮。

    半晌过后,何若水实在受不住了,无奈道:“柔儿,一关乎小师弟,你就变笨了,你不想想,湖主能没有安排吗?”

    “湖主?”许小柔一怔,娇艳的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神情。

    何若水笑着摇摇头。

    许小柔一拍巴掌,兴奋起来:“对呀,湖主算无遗策,定算到了小师弟要干的事,会不会派了高手暗中保护?”

    “你呀,才想起来!”张巧怡扑哧笑了起来。

    许小柔顿时恼了,红着秀脸扑到张巧怡身上挠她痒痒,张巧怡顿时软了下去,求饶不止,许小柔毫不手软,一直到张巧怡软成一团才罢休。

    何若水在一旁笑吟吟看着,笑着摇头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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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慕禅在春风客栈住了几天,白天时候,悠然自在的闲逛白云城,并在白城城南买了一座小宅子。

    宅子四面环柳,面对一条大河,这条河纵通白云城东西,宽有十来丈,很是壮阔。

    这座小宅子仅是一进,有四间屋子,像是四合院,院中有竹有花,颇为雅致,乃是文人墨客落脚理想之地。

    白云城位于南理最南,虽然繁华,却有些偏僻,所以地价不贵,李慕禅买得起这么一间小院。

    他把买放在院中马厩内,也没要仆人,平时一个人住,打坐练功,然后出去闲逛,到茶楼或酒楼里坐着闲聊。

    天南地北的消息都听在耳中,其中有不少是林平的,他武功如何厉害,如何威风,虎父无犬子,青出于蓝胜于蓝。

    听着这些,李慕禅暗自皱眉,没想到林平如此厉害了,真的如此,自己想杀他可不容易。

    但无论多难,这次总要杀了他,不能再容他逍遥下去,否则无颜面对死去的几个师妹。

    林平武功突飞猛进,估计是吃了灵丹妙药,但灵丹妙药虽好,不能完全化为自己的,也是无用。

    就像得了一把宝剑,或不能应用于心,不但不能伤敌,反而会伤了自己,但林平资质不俗,再等下去,说不定他能完全吸收了。

    所以杀林平是刻不容缓的事,不能再等下去了。

    他装作闲人,搜集消息,打探林平的落脚处,虽说星湖小院的消息更灵通,但他不想与小院有什么瓜葛。

    把人不知不觉杀了,再把妆一去,换成另一个人,与星湖小院也没什么关系,最好不过。

    这易容之术是学自韩玉珠,星湖小筑弟子们各精擅一门绝艺,有的是厨艺,有的是琴,有的是箫,还有的棋,或者画,或者诗文,所谓文武双全。

    他背着三女,偷偷找了韩玉珠,学了这门易容术。

    韩玉珠冷冰冰的,对他更是如此,好像还记着仇,看到他装作看不到,任凭李慕禅软语相求,她就是一句话不说。

    李慕禅也不生气,每天练完功后,都要去找她,她练功的地方很安静,是一片松树林的中央,旁人不知道,很难会发现。

    李慕禅每天都要去拜会一遍,到了她的练武场,她也练过一遍武功了,算是热了身,李慕禅一言不发,直接挥刀攻上,韩玉珠接招,两人打得热火朝天,好一番热闹。

    李慕禅并不相让,该下狠手就下狠手,没有一点儿怜香惜玉的心思,往往都能取胜,有时候招式不够精妙,就以力胜,断岳刀法的刀意用了出来。

    韩玉珠武功精妙有余,气力不足,李慕禅正好克制她,每次一用出刀意,刀上附着奇异的力量,便能败了韩玉珠。

    韩玉珠每次输了之后,都一言不发,扭头便走,李慕禅也不追赶,第二天照样来。

    就是这般软磨硬泡,一个月之后,韩玉珠终于答应了,传他易容之术,并反复告戒,易容术不足恃,遇上精明的根本骗不过人家。

    精明之人看人,看的不是相貌,而是气质,气味,小动作,这些东西很难通过易容术改变,十几年的习惯怎么容易改掉?

    所以易容术没什么大用,是用来变戏法,逗人一笑的,派不上大用场,反而害处不小,能不学便不学。

    李慕禅坚持学,她最终答应,倾囊相传,李慕禅每次过来,都要化妆成另一个人,让韩玉珠挑毛病。

    随着日子过去,韩玉珠能挑出来的毛病越来越少,李慕禅的易容术越来越强,终于在一个月后,再挑不出毛病了。

    对于李慕禅的悟性,韩玉珠暗自赞叹,却不动声色,只是叮嘱易容术不足恃,不要抱太大希望,反而把自己陷进麻烦里。

    李慕禅明白其苦心,笑着答应了,随后几天,他只装成一人,一个中年男子,鬓边染霜,面色憔悴,看上去是个郁郁不得志的潦倒文人。

    对这个人物,他倾注了极大心血,模仿起来惟妙惟肖,韩玉珠看不出破绽来,啧啧赞叹。

    不仅是容貌变化,更是气质,还有一些小动作,都透出其内心。

    李慕禅暗忖,若是自己在现代社会,做一个演员,这般演技绰绰有余,对心态把握极准,以假乱真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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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平的行踪很容易打探,他每天傍晚会去探春楼,探春楼的花魁金巧巧国色天香,剑舞之技冠绝白云城,甚至整个南理。

    很多人慕名前来白云城,就是为了观赏金巧巧的剑舞之技,一动风云变,再动寒光现,三动乾坤转,四动我不见,足见剑舞之高明。

    林平对金巧巧的剑舞极痴迷,每天都要去看,不但想看剑舞,还想得到剑舞的人,却一直没能入愿。

    金巧巧卖艺不卖身,乃是城守夫人的远亲,只苦于身为贱藉,不能随意赎身,才在探春楼卖艺,但有城守夫人这尊大神,无人敢强求。

    如林平这般一时无两的人物,看上了金巧巧,也不敢强来,只能用诚心打动,想要娶回家做侧身。

    金巧巧虽是城守夫人亲戚,毕竟是贱藉,不能为妻,只能为妾,即使为妾,也无人敢欺负。

    不过,这位金姑娘乃是绝顶的人物,不仅姿色无双,风骨也极傲人,如今是带发修行,将来要进入佛门,与青灯古卷为伴。

    林平想要将她娶进门,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故每天都要去探春楼,跟金巧巧说几句话,精诚为至,金石为开。

    李慕禅听了这个消息,暗自摇头,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儿关,夏无风那般的俊杰人物,也拜倒在一个女人裙下,何况林平。

    他也起了好奇之念,想看看这位金巧巧究竟有何过人处,能让林平神魂颠倒,这般执迷。

    林平既然每天都要去探春楼,想杀他倒简单了,他周围一定有高手暗护,想杀他,就得调开这些高手。

    自己周围可能也有高手暗护,却发觉不了,即使发觉了,也指挥不动他们,只能自己想办法。

    况且,他也要见一见林平,看他究竟内力增至何等程度,若真的不能力敌,也不能白白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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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暮色霭霭,华灯初上,位于大河北岸的探春楼灯火通明,莺莺燕燕之声此起彼伏,从高楼上传下来,荡人心魄。

    探春楼高三层,雕梁画栋,飞檐吊角,其势直上云霄,傲立于夜空中,灯光耀映四方,如天上宫阙。

    探春楼像是一个圆桶,中间空旷地搭了一个高台,人们可以在四周的楼上看到台上情形,一览无遗。

    距离高台最近的是二楼,可以与高台平视,一楼需得俯视,但一楼并没有屋子,多是杂役仆人之流,二楼三楼才有房间。

    二楼最佳,只要敞开房门,坐在屋内便能将高台上情形一览无余,甚至可以一边喝酒,一边吃菜,一边坐拥美人儿,悠然自在,最是享受不过。

    三楼想看,则要出得房来,扶着栏杆观赏,但胜在俯视,角度不同,也别有一番景致,换一换风味。

    李慕禅进了探春楼,在二楼叫了一间屋子,没有找姑娘,只是叫上酒菜,懒洋洋的捏着酒盅观看。

    屋内布置得满是胭脂气息,粉色的缦帐,粉色的家具,甚至连地毯都是粉色的,空气中飘荡着淡淡香气,惹人心荡。

    李慕禅摇摇头,这么一间屋子,一晚上需要十两银子,十两银子足够一户平常人家吃喝半年了。

    这一桌酒席,需要二十两银子,在外面可能只需十两,宰人极狠,即使这样,来探春楼的也络绎不绝,往往抢不上位子。

    李慕禅也是塞给龟公二两银子才能抢到一间。

    他要了一壶酒,慢悠悠的喝着,想看看这金巧巧究竟是什么国色天香,令人如此的着迷。

    他微眯着眼睛,捏着酒盅似是沉醉,却在打量四周,搜寻林平的身影,找了一圈,没什么发现,周围屋子不时传来腻声娇笑,充满了荡意。

    他听觉敏锐,却无法从中辩出林平的声音,于是用了虚空之眼。

    虚空之眼观照二楼,一间间屋内的情形一览无遗,有的在搂着女子边笑边吃饭,有的上有其手,却没有真的剑及履至,倒是奇怪。

    李慕禅摇头叹息,好一幅众生相,到了这里,人性的原始冲动完全释放出来,什么人都有。

    他定力高深,见到一些诱人春光,心中波澜不动,他忽然皱了一下眉,发现了目标,说来也巧,林平竟是在他左侧一间屋子。

    得益于大发的打赏,李慕禅这处屋子位于高台的正南,位置极佳,可看到台上表演的正面。

    林平正在桌后,旁边坐着一个清纯的美人儿,青春气息逼人,屋里一共开了两桌,旁边一桌是两个老者,怀里也各搂着一个美人儿。

    两个美人各具姿色,一个丰满,一个苗条,都拿樱桃小嘴喂两老者酒,两老者的大手在她们衣衫内活动着,惹得两女吃吃的笑。

    林平那边看着斯斯文文,一只手拿着银箸,另一只手抚摸着清纯美人的大腿,神色自若,手被桌子掩住,外表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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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慕禅暗自皱眉,这两老者虽yin笑连连,却气息匀称,气脉悠长,心神凝注,警惕的望着四周,丝毫没有放松。

    他们这般模样,十分有七八分是装模作样,让人放松警惕,若真的有人想刺杀林风,却是上当了。

    这两老者内力深厚,李慕禅直觉发出一阵阵警兆,远离这两人,太过危险,李慕禅暗叹一口气,想直接动手不可能了。

    好在他也没打算直接动手,而需要一个过程,需得顺其自然,让人不会怀疑到星湖小筑上。

    自己想想也好笑,当初进星湖小筑,就是为了托庇,避开沧海山,免得给沧海山惹祸,如今进了星湖小筑,却是对星湖小筑动了情,如今也不想连累星湖小筑了。

    他化妆成中年文人,仅仅是这样还不够,还需要更加一把火,让人完全认同自己如今的身份,不会怀疑到星湖小筑上。

    他微眯眼睛,细细思量,没有妄自动作,一边在想着林风,确实功力深厚,陡然增了一大截。

    论起功力来,自己如今比不过他,不过,他显然是吃了什么灵丹妙药,内力虽深,却不够精纯,精气外溢,无法自控。

    如此功力,若能真正自控,没有他这般强横的精神力,需得一段很长时间,就像驯马一样把内力都驯服。

    若是内力不深,如一匹幼马,自然容易驯服,如今他内力深厚,如一匹暴烈的宝马,远远超过他的内力,想驯服可不容易。

    依他的精神,或是刻苦用功,说不定要一年才能完全掌控内力,但对一般人来说,一年就能将这些内力化为己用,已然是快极,这般深厚的内力,依靠自身修炼,怕是要十年二十年。

    世家之所以是世家,就是人才辈出,世家子弟所站的起点就高出平常人无数倍,稍一努力更是望尘莫及,强者越强,弱者越弱,最终形成庞大的世家,如一颗大树扎根于深土,不可撼动。

    林家就是这般世家,李慕禅想到这里就有几分凛然,沧海山的强大他已经领教了,真是枝繁叶茂,无处不在。

    林家比起沧海山更胜一筹,想必更为强大,自己仅靠化妆之术,真的能骗得过他们吗?

    他有些犹疑,但事到如今,也没有什么退路,只能布置下重重迷阵,尽量的迷惑住他们罢。

    他想到自己一个人有些怪,便招呼龟公,找一位姑娘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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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龟公眉清目秀,满脸笑容,一点儿没有猥琐之态,反而落落大方,看着亲切而真诚,给人好感。

    他得了李慕禅的二两银子打赏,足够他半年的薪水,自然是感激不尽,小心翼翼的伺候。

    他们地位低贱,无人瞧得起,动辄打骂,很少有人正眼看他们,正别说打赏了,打赏也宁肯打赏姑娘,也不会打赏他们。

    他很快领来一位姑娘,落落大方,温柔沉静,一身淡绿色罗衫,酥胸半掩,一半是绿色抹胸,一半是薄纱,将雪白肌肤映得越发细腻,其气质是揉端庄与放荡于一体。

    李慕禅微眯眼睛,这样的地方,竟出了这般气质的女子,倒是难得。

    他已经听龟公说过,探春楼因为金巧巧缘故,地位水涨船高,资质也极好,都是卖艺不卖身的,可以吃吃豆腐,占占便宜,却不能真来。

    卖艺不卖身,怪不得这里晚晚爆满,却是抓住了男人的心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着不如偷不着。

    不过,这也需要深厚的底气,白云城数座青楼,真敢卖艺不卖身的,也只有探春楼了。

    女子进来之后盈盈一礼:“婉娘见过江先生。”

    “婉娘,好名字,请坐。”李慕禅伸手一指旁边位子,微笑说道。

    他打量一眼这女子,眼神清正明亮,隐隐流转莹光,却是一位内家好手,她能瞒得过别人,却瞒不过他的灵觉。

    他不由摇头笑起来:“真是温婉端淑,气质宜人,难得!难得!”

    婉娘抿嘴微笑:“多谢江先生夸奖,婉娘愧不敢当,蒲柳之姿,但愿未污先生清眼。”

    她谈吐斯文,显然是读过不少书,李慕禅看了一眼龟公,这是个精明的,因人选人,恰到好处。

    李慕禅呵呵笑起来,拿起酒盅微抿一口,双眼放光的打量着婉娘:“太过谦啦,婉娘如此绝色,我可头次得见。”

    婉娘抿嘴微笑,沉静端淑。

    龟公眉开眼笑:“江先生,那小的就告退了。”

    李慕禅冲他笑着点点头:“好,有劳小冯了,拿去吃酒吧。”

    他随手又抛了一锭银子过去,龟公顿时笑容更盛,深深一礼后退了出去,脚步放得极轻,生怕打扰了李慕禅。

    婉娘抿嘴轻笑,素手执壶替李慕禅斟满:“没想到江先生这般大方!”

    李慕禅笑了笑,低头看看自己的衣衫:“是不是觉得我是一个穷酸,不应该来这里呀?”

    “先生的衣衫确实朴素,甚是少见。”婉娘水汪汪的大眼眨了眨。

    李慕禅呵呵笑了起来:“这般说来也对,我本一介穷书生,不过运气好,搭上了贵人,才有如今的阔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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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婉娘替自己也斟了一杯,双手端起酒盅,盈盈笑道:“恭喜先生时来运转,婉娘敬先生一杯!”

    两人干了一盅,一饮而尽,李慕禅呵呵笑道:“真是人间至乐啊,怪不得有钱人喜欢跑来这里享受!”

    婉娘笑道:“先生也可以常来,婉娘随时恭候!”

    李慕禅摆摆手,呵呵笑道:“我虽有钱,也不敢这么花的,来几次嘛倒还成,一年到头常来可受不住!”

    婉娘微微一笑,不再多说,执银箸给他夹菜,极尽温柔。

    李慕禅没动手动脚,既然是个练家子,又贴得这么近,惹怒了可不是什么好事,再高明的武功也挡不住暗算。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李慕禅一直规规矩矩,没有什么冒犯之处,真可谓相敬如宾,让婉娘忍不住暗笑。

    她以为李慕禅头一次来,脸皮薄,身上残留着读书人的清高,不好意思太过份,巴不得如此,也不勉强。

    “叮……”一声脆响,响彻整个探春楼,周围酒楼的光线一下变暗,数个龟公小跑着灭了走廊上的灯笼,除了各自屋内的灯,只有台上的灯光最亮。

    数个女子拿着各样的乐器,穿着严严实实的罗衫鱼贯上了高台,到了台上往两边一分,坐到椅子上。

    她们摆好了姿势,然后动起来,悠扬的曲子袅袅飘出,整个探春楼的喧闹一下消失,安静下来。

    周围的灯越来越暗,台上的灯光越显明亮,乐曲悠悠飘响,随着声音过去,曲子渐渐升高,似是从平地开始爬升。

    到了后来,声调越来越高,如一只白鹤冲天而起。

    “铮……”众人心神随着曲子一颤,如同拨动了自己的心弦,人影一晃,台上已经站了一白衣女子。

    一身干净利落的白衫,样子似是儒衫,这女子便是金巧巧了,李慕禅暗自赞叹,果然是尤物。

    她面如白玉,瓜子脸,修长眉毛,圆亮妩媚的大眼,轻盈一转,荡人心魄。

    人们看到她,定会忽略其余部位,只盯住她的眼,这一双大眼委实太过动人,盈盈如蓄满了秋水,似会说话。

    李慕禅暗自赞叹,好一个绝世尤物,对抵挡住这一双大眼的,罕之又罕,便是自己也不忍心荡。

    如此尤物,怪不得林平这般痴迷,他用虚空之眼俯视,但见林平一幅迷醉神情,摸着美女大腿的手收了回来,一下变得规规矩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