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重回地球
时间在弗利沙冥想的过程中不知不觉的溜了过去。 等到弗利沙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九点了! 弗利沙微微皱眉,出来的时候忘了问北界王,今天的武斗会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了! 希望现在去还来得及! 于是弗利沙使了个瞬间移动,再一次回到了大界王神殿的门口,推开门走了进去。 感应到有两股相对于一般人来说非常强大的气息正在不断的碰撞,弗利沙点了点头,心想总算是没有错过…… 其实错过了也没什么。 以弗利沙如今的眼光,这种低层次的比武实在是有些乏味。 缓缓踱步走到了大界王神殿的最里面一个房间,推开大门,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模拟成宇宙的巨大房间! 在这模拟宇宙的最中央,两个战士正在进行激烈的对决! 看台上,大界王和东西南北四位界王饶有兴趣的观赏着擂台上的比斗,津津有味。 弗利沙一个瞬间移动也来到了看台上,朝着左右看了看。 果然没有发现扎马斯! 而弗利沙的突然出现,让大界王等人纷纷吓了一大跳! 等到看见来者是弗利沙的时候,北界王这才松了口气,扶着自己的小墨镜,擦着冷汗道:“原来是弗利沙啊!你怎么出现的不声不响的?下次来的时候先吱个声嘛,吓我一大跳!” 弗利沙轻轻笑了笑点头道:“真是抱歉了,我会记住的……” “扎马斯呢?” 提到这个名字,一旁的小矮子西界王突然从几个人里挤了出来,不忿道:“扎马斯已经回去了,不过我说弗利沙,你是什么意思?扎马斯可是第十宇宙出了名的心灵纯净之人,他怎么可能会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呢?” 而北界王也小声和弗利沙解释道:“我已经向大界王大人汇报过了,可是他们都不相信……” 北界王话还没有说完,西界王就抢着走上前来,朝着弗利沙哼道:“你说扎马斯和你做对,那是我们之前就定好的计划!牺牲他一个人来拖累你的任务,这是战术,战术你懂吗?他才不会是真的投靠那个什么魔神呢!” 一旁壮汉南界王和大婶东界王也点头帮腔道:“没错,我们可以作证!这是我们猜拳决定的,你输了就该服输嘛,怎么这么小心眼呢?” 就连北界王也略带犹豫道:“弗利沙,其实……我觉得他们说的有点道理……就算扎马斯心怀不轨,他在镜像世界做坏事也没用啊!那里的一切都是虚幻的,如果他真的是坏人的话,应该不可能会因为要在虚拟世界里实现计划而暴露自己吧?” 被四大界王这么一说,就连弗利沙自己也不是很确定扎马斯究竟是真的变得邪恶了还是一切都只不过是自己的想当然…… 算了…… 最终弗利沙无所谓的摇头道:“既然你们都这样认为,那这件事我就不追究了,反正以后就算他惹出了什么事情,大不了我再多杀他一次而已!” 北界王擦着自己额头上的冷汗,小心翼翼的将弗利沙拉到一边,头疼道:“弗利沙,你不要在这种大庭广众的场合说这么恐怖的话题啊……你没看见他们看我们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了吗……” “来,我们别说那些不开心的话题了,我给你留了个好位子,我们一起坐下来看一看其他银河勇士之间的比武吧……” 弗利沙摇了摇头道:“不必了,我来这里不是为了看比赛的,而是……为了向北界王你道别的……” “哎!?” 北界王讶异道:“道别?你要去哪里?你不是说要和我一起修行吗?还有,你身上的邪气还得靠超神水来解决呢……” 弗利沙笑着眨了眨眼,将手贴在胸口,出神道:“已经不用了,我已有了更好的护身符……而且我觉得我现在更需要的不是修炼……” “感谢界王你不和我计较……说实在的,看见你头上的光圈,我很愧疚……” 北界王无所谓的嘿嘿笑道:“没关系啦,反正活着和死了都没差,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嘛!” 弗利沙点了点头,朝着北界王挥了挥手道:“那么,我们后会有期了,北界王……” 北界王背着手点头道:“一路保重,以后要记得做个让人尊敬的宇宙帝王啊!”
弗利沙的眼神无比坚定:“我会的。” 说完这最后一句话,弗利沙的身影瞬间消失在了大界王星,重新回到了地球上。 看着眼前的夜景和灯红酒绿,弗利沙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想知道这是哪里。 他只想在这三个月内,能到处走一走,好好的散散心。 心里怀着这样的想法,弗利沙随便挑了一个方向,悠闲的朝着前方走去,饶有兴趣的左右欣赏着这异世界的繁华。 虽然已是半夜,可来来往往的行人依然络绎不绝,弗利沙的运气不错,这是一个热闹的大城市。 走过两三条街道,行人开始逐渐减少,周围慢慢变得安静下来。 可就在弗利沙背着双手经过一条小巷的时候,却突然听见里面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 弗利沙微微皱眉,没有准备多管闲事,继续朝着前方走了过去,但是…… 一个词语突然钻进了弗利沙的耳朵之中:“胶囊公司的大小姐……” 布玛!? 弗利沙心中一惊,立刻化作一道紫光,冲进了巷子里,在尽头的拐角处看见了两个粗鲁的汉子正把一个小女孩堵在了墙角! 由于视线被那两个汉子挡住,弗利沙看不清楚那个小女孩究竟是不是布玛。 好在这时候,那两个壮汉又开口说话了…… “可恶啊!你不是胶囊公司的大小姐吗?为什么书包里连一毛钱都没有!?” 抖拎着一个红色小书包,左边的那个熊头人身壮汉一脸不爽的将已经被翻到底朝天的书包随手扔到一边,怒视着被他们包围的小女孩。 那小女孩大约十二三岁,有着一头金色的头发,看起来似乎并不惧怕这两个强盗,不忿娇嗔道:“谁告诉你们大小姐就一定有钱的?我的生活费还是我自己去奶茶店打工赚来的呢!要不是这样,你们以为哪个大小姐会大半夜的才以一个人回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