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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色小马

    刘杨急匆匆走了进来,“如雨,你怎么跑到王嫂这边来了,我找了一匹小白马,特别温顺,”人还未见,声音先到了。

    “杨哥儿,这个大毒日头,可别热坏了。茯苓,把冰镇酸梅汤拿上来。”如云看着一头汗的刘杨,眼里露出慈爱。这个小叔子,三年前就象个孩子,现在已经长高了,还是毛毛躁躁的,像个孩子。也是有公爵爵位的人了,之前已经分类府,但是,他还是不喜欢住自己的公爵府,一天到晚的住在西跨院,和小时候一样。

    刘杨匆匆喝了酸梅汤,全然食之无味,“如雨,我们走吧。”对着如云行了礼,就拉着如雨跑了。真是个小孩子,刘杨平时和军中将士一起,成天在校场玩儿,不是练武就是骑马,没有半分纨绔子弟的陋习。已经十四岁了,也该初始人事,似乎应该往他房里放几个忠心的丫头,让他慢慢习惯,再过两三年就可以成亲了。看着刘杨拉着如雨的手,兴致勃勃的去看小马,如云忽然心里一动,如雨和刘杨倒是年龄相仿,而且,那日刘杨孤身一人带着中毒的如雨不眠不休的策马狂奔,只为了救如雨一命,看刘杨神情似乎及其关心如雨。虽然,作为粤国公,刘杨将来的命运一定是政治联姻,但是,如果他们两情相悦,真的结为连理,似乎也不错。如云盘算着刘杨的婚事,似乎也没有特别合适的官家女子。不过,如雨还小,又因为这三年一直重病,完全没有发育长大,看着还是个小孩童,但是,女大十八变,可能过个一两年,如雨长大一点就好了。如雨虽然现在瘦弱如孩童,但是,她额头光洁开阔,鼻子是水滴型的,又直又挺,配着漂亮的鹅蛋脸,樱桃小口,肉嘟嘟的呈形,还有一个漂亮的唇珠,双眼细长,微微的下垂,看着非常的温顺可人。如云心里转着无数个主意,从各个角度想着刘杨和如雨,当然,孩子们互相熟悉喜欢最重要。

    如云这边心里盘算着她的鸳鸯谱,那边,刘杨已经拉着如雨来到了前院的马厩。

    王府的马厩,在前院的东边,好大的一片都是,养着各种可以骑的马匹。刘畅征战沙场多年,尤其爱马,每年他从北方各地采买的骏马都不计其数,大部分养在军中,很少一部分好马,会作为刘畅刘杨的坐骑,养在王府的马厩里。

    刘杨从昨天和如雨约好骑马,兴奋了一宿,一大早就在各处的好马里,找了一匹温顺小白马。小马不高,留着常常的鬃毛,看着颜值爆表,而且性格温和,不过一岁,品种是小矮马,即使长大,也不会太高,小马来自巴蜀,最是吃苦耐劳,还样貌不错,也算是千挑万选出来的小马。

    刘杨领着如雨来看小白马,口若悬河的介绍着小白。“小白可温顺了,还不到一岁,不用怕,很容易骑。”

    我看着小白马,颜值真高,不过,太小了,而且,作为小矮马,以后估计也长不高。在培养李云齐的日子里,我不但陪着他琴棋书画样样都学了一遍,还把什么击剑骑马射箭网球,统统都陪着他上过课。虽然,现代才艺不一定和古代一样,但是,**不离十,我骑马还是会的。李云齐的马术是那种跳障碍和西方马术,他还靠一个级别不高但是看上去不错的马术比赛第一名,作为特长生加分申请了好的高中。

    在古代,骑马属于和开车一样的必须学会,同时,需要精益求精的一种技能,而且,我的身体运动能力,通过骑马也可以提高。

    看我有点犹豫,刘杨拉着我的手,让我摸小马的背,“别怕,小白很乖的。”

    我四处张望,看见马厩另外一边,有一匹栗色小马,明显比小白马高很多,体态矫健,腿长,骨骼也很好,马头上还有一个星星的印记。刘杨顺着我的目光,也打量起那匹栗色小马。“老苏”刘杨喊道。

    一个高大粗壮的汉子闻声走了过来,只见他比刘杨高了一个头还多,头大如斗,配着一头乱发和大胡子,看着象一个野人,巨山一样的移过来。

    此人叫苏天照,是王府的马夫头领,他平日不在府中管事,只是四处为王爷和小公爷四处买马,驯马,除了日用军马,老苏主要还是常去各地挑骏马。

    介绍完毕,老苏开始说那匹栗色小马。这匹马来自西域,和野马一起,被当地奉为神马的大宛野马,就是它的祖先。老苏好不容易捉到它,但是,它野性难驯,不过一岁,就能跑的比普通骏马快得多,现在身量已经和成年马类似,它如果长成,应该是日行千里的高头骏马。这匹小马刚运到南粤几日,也没完全驯服,连刘杨都没有见过它。

    刘杨看见了我眼中的渴望,有点发愁,”这个小马还没有驯服,可能要等些时日,老苏把它训好,才能骑。而且,它那么高大,可能日后还得再长高。不如,我们今日先骑小白马?”

    这匹小马好像以前李云齐的那匹苏琪,也是栗色小马,他从学马术就开始养的小马,不是纯种赛马,但是,李云齐从学骑马第一天就开始喂它给它洗澡,增进感情。虽然,额头的花纹不同,但是,颜色和外表真的好像。

    我望向那个叫老苏的驯马人,“它好漂亮,是公马还是母马啊,我想摸摸它。”

    老苏大概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千金小姐会想摸摸小马,有点发呆,“那个这个马很烈,现在还不能骑,可以先喂它吃点东西。”

    “有黄豆吗?还是胡……,那个喂马吃什么?”胡萝卜差点脱口而出,还好忍住了。我开开心心的拿着老苏自制的马饼,喂小马,这个马饼里有马最爱吃的黑豆和一些麦麸草料。小马闻了闻,就乖乖的吃起来,我一边让小马吃着手里的马饼,一边摸了摸它的肚皮,当然,我是想轻抚它的脊背,但是不够高,我还是个小朋友的身高。

    刘杨一直匪夷所思的盯着我,好像我脸上有花。“如雨,想不到你看着那么娇弱,居然喜欢马。不过,这匹栗色小马,真的没有驯好,不能骑,你真想骑马,可以挑一匹其他的。小白马你不喜欢它,是因为它矮吗?”

    我当然不能说,我以后长高了,小矮马不合适我出行,我是要为将来的代步工具考虑,我需要一匹高头大马,最好能日行千里。栗色小马,从小驯服它,就会通人性,会是我的第一个新伙伴。“不是,不是,我只是喜欢这匹栗色小马,看着它有眼缘。杨哥哥,如果你喜欢它,我也没有一定要这匹。”我做出依依不舍,有点为难,又喜欢,又不肯夺人所爱的样子。刘杨不能激,最是大方豪气,“好,那这匹栗色小马我就送你,老苏,帮夏侯小姐,尽快驯马,让她平平安安的学会骑马。”

    老苏一听,有点愁眉苦脸,这匹小野马,性子最烈,回来几日,都没人敢骑,要驯马容易,但是,让夏侯小姐那么个小姑娘骑,恐怕不容易。

    栗色小马,在我手里美美的吃了一顿马饼,打着哼哼响鼻,舒舒服服的接受着我上上下下的按摩服务,颇为乖觉。老苏有点诧异,小野马好像从来没那么温顺乖巧过,莫非,小马真和这个小姑娘有缘?

    “苏管事,你不用担心,我不急着骑的,只不过,你驯马的时候,可否叫我一起观看,小马也需要主人和它相处,我想和它做朋友。”

    见我一脸天真烂漫,说和小马做朋友,刘杨瞪大了眼睛,好像从来没听过的样子。“动物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对它的爱护,它一定能感受到,我天天喂它,给它洗澡,按摩,它熟悉我了,就会让我骑了。”我一脸认真的说。

    “不错,不错,夏侯小姐说得对。马最通人性,如果多多相处,确实会和主人亲近。”老苏非常赞同我的观点,脸上疑惑尽去,笑容挂在满是褶皱的脸上,胡子都撅起来了。“不过,驯马需要操场,这匹小马性子烈,在王府应该是驯不了,要去校场驯马。”

    我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锦袍,还有绣着花的粉色缎子面鞋子,这身衣服也不行。“校场在哪里,或许明日开始?”

    “校场太多闲杂人等,不如去我的国公府,那边空旷,场子大人少。”刘杨片刻有了计划,南粤王军队的校场在城外,路远不说,还有军中各级校尉,夏侯如雨虽然一个小姑娘,但是也是千金小姐,怎么可以和一群军士混在一起。他去年就分了府,国公府占地很大,又有一个练兵的小操场。他平日虽然住在王府,但是白天多数时间除了在前院混,主要都是在国公府的校场和外院,和各种师父学骑射,武术还有各种行军打仗的学问。如云给他请的读书写字的师父,通通养在王府,而他喜欢的军中能人和武林高手都在国公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