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重生九零年代:萌媳宠上天在线阅读 - 724章 我觉得她很温柔

724章 我觉得她很温柔

    程水夏说,“但是她现在处境困难难免做出什么偏激的事,我觉得还是调查下为好,不过因为涉及你的家人,我想先征询你的同意。”

    顾落歌对她说,“水夏姐,我既然敢放心让你替我管理我爸爸留下来的饭店,那就是因为我信你,你只管去做,不用有负担,用人不疑疑人我也不会用。”

    程立夏微微一笑。

    放下电话她去后院找正在劈柴的保镖,饭店有个灶台开着,每天用柴火烧饭也可以省些煤气,而且这镇上许多老顾客也更习惯用灶台烧出来饭的味道,她让保镖去趟张家把张辉找来一下。

    张辉很快就跑来了。

    程立夏把林华和刘梅的事讲了一遍。

    张辉第一反应就是,“骗钱,不能吧,落歌那么凶残陈家那大伯母多想不开敢骗到刘姨身上。”

    程水夏:“……”

    和顾小姐几乎一样的话。

    她忍不住说,“顾小姐不凶残吧,我觉得她很温柔,是个好孩子。”

    张辉:“………………”

    好孩子还可以。

    温柔?和落歌搭不上边吧?

    不过看程水夏一副你不能说我恩人坏话有些不大开心的样子,他闭嘴了。

    落歌柔弱的外表到底给了你们什么样的错觉啊~

    要调查林华的事太简单了,甚至都用不着请专业的人马出手,张逸给了附近小孩几个糖,让他们去跟,很快就发现林华是去买一些材料,“白砂糖,山楂和竹棍什么的……”买回家后折腾了两天,林华开始频繁的去小学门口,镇里来来往往的,谁不认识谁,很快就晓得了林华跑去学校门口卖起了冰糖葫芦的事。

    林华初步做生意有些胆怯,可是一想到陈家那靠不住的烂泥德行还有自己的儿子,愣是咬牙撑住了面子叫卖了起来。

    等到放学,有第一个学生过来买。

    然后是二个……

    三个。

    慢慢的,她制作的那个糖葫芦竟然一个下午就卖光了,这叫她目瞪口呆,回去数了钱,一串糖葫芦四个,一斤山楂小个的有五十个左右,可以做十几串,扣了糖啊其他的成本也赚二块多了,更别说她一个下午竟然卖了百来串,这可比做手工来钱多了。

    林华兴奋的把钱兜好不敢让公婆发现然后跑去找刘梅把钱给她看。

    刘梅见真赚到钱了,也傻眼半天,“这么好赚啊。”

    林华也说可不,然后想到要分红她有些肉疼,早知道不许刘梅那么多了,可是已经许了,她咬咬牙的,把钱对半分给了刘梅,“这些是利润,你那五百,等我回头赚了再还你。”

    虽然只有几块钱,可刘梅算了下一个月下来可是能得不少钱的,自然就同意了。

    林华陆陆续续的卖了几天糖葫芦,顺势观察了下卖煎饼的人怎么做煎饼的再厚着脸皮连番打听搞清楚了卖煎饼得准备的材料后捏着刘梅的那五百块开始准备首先就是煎饼的推车。

    她看过了,就是木头组成的,要是出去找人买一个成本加利润人工赚费起码也得一百多,找自己人就不一样了。

    出个木头钱和几包烟钱给人家当成外快的活,也不费事儿,不得不说林华是有生意头脑的,没两车,煎饼的推车搞好了,她又花了二十块买了个煤气还有摊饼的那个炉子,其他的基本也准备的七七八八。

    卖煎饼的时候,她也不忘记把糖葫芦一块卖,这样还能做赚一份钱。

    煎饼摊开张后,林华第一天预算是卖出去有五十张就好了,结果谁知道从下午开摊,附近上班的女孩子男孩都会来跑,有时候一买好几个好几个的。

    等到放学学生们来买,她光摊饼就把面给摊光了,本来还可以卖到晚上,这下不得不提前收了摊回家。

    回去的时候已经过了饭点了。

    陈惠英看到她,脸黑如锅底,把锅直接摔她面前,“你个懒婆娘,碗不洗饭不做菜不买,你一天到晚干什么去,都让我做,你死人是吧。”

    林华会赚钱也有了底气,叉腰回骂道,“我不出去赚钱给黑娃谋学费,那学费是妈你打算出还是爸打算出?我也不想出去赚钱,我想在家当富太太,你养的儿子没这本事让我当,我有什么办法。”她就是不煮饭,陈惠英煮好了,她就上桌吃,陈家人骂由他们骂去,她厚着脸皮不理会他们也无可奈何。

    “赚钱赚钱,就你弄得这个些破玩意能赚几毛钱。”陈惠英恨恨的道,“你个懒婆娘,要不是看在黑娃的份上叫老大和你离了。”

    “妈,你可省省吧。”林华冷笑道,“你小儿子跑到京市,你女儿也被你赶跑了,老二两口子你是指望不上的,老三就你干得那些缺德事,人家也不会给你养老,这家里就剩我和黑娃了,你这不是看在黑娃的份上,你是指望着你老了我能在病床前给你端茶倒水呢。”

    不得不说林华是了解陈惠英的。

    陈惠英心里抱得还真是这样的想法,毕竟年纪大了,同龄比自己大的老姐妹也都老了,她的一个表姐就是病倒了,趟在病床上,吃喝拉撒都要人几个儿媳妇伺候都是些苦力活儿。

    她可舍不得以后自己的儿子和孙子受着罪,所以当然要儿媳妇来做。

    被说破了,陈惠英也没觉心虚,只瞪她道,“你嫁进我老陈家,就得做这些,除非你学那些个有钱人,飞上枝头变凤凰去,哼。”

    林华现在还真是这么想的,不过她不会说漏嘴。

    要是赚这么多钱叫陈惠英知道了肯定会来偷她钱,所以尽管很想找人说,她也得低调的忍了住。

    林华开始早出晚归,程水夏和张辉也把她在搞什么给弄清楚了,暗暗稀奇后和落歌提到。

    “做生意?”

    “对……”

    “她在小学门口搞了个卖煎饼的还有糖葫芦,看生意还不错。”张辉道,“我妈说这生意薄利多销,做起来也有赚头。”

    那当然了。

    别说未来生意竞争激烈的年代了如果做起来了,一个月收入万把块都不是事,而当下的年代下的年代,生意还不怎么科普,所以竞争也不激烈,如果做得起来,那可比未来可观多了。

    大宝坐在凳子上喝着酸奶开口说,“姐,我给我妈套话了,大伯母从她那里拿走了五百块,不过卖那什么后,大伯母有给她分成,就是那五百块还没有还,又借走了三千块呢。”他暗暗的翻了个白眼。

    他妈那里的钱还真好骗。

    “你妈这都告诉你啊。”张辉惊奇的道,他家里花多少钱,他问,张桂花总是给他一巴掌叫他滚边儿去的。

    “对啊。”大宝点头。

    刘梅也是把大宝当成自己养老的依仗的所以这些事虽然他年纪小,大宝一问,她也不瞒他。

    顾落歌也能猜到这一点。

    “落歌,你这大伯母该不会真要从你妈这骗钱吧。”张辉喃喃地道。

    “应该不会,林华属于有贼心没贼胆,黑娃在镇里,她骗了钱也不可能逃跑,而且她很清楚我不好惹,所以骗谁也不会骗到我妈头上。”顾落歌说道,她猜想陈家老大那废物真的是把林华逼近了,愣是把林华以前常念在嘴里那传统的不抛头露面给抛到了云霄之外跑出去做生意挣钱。

    “那我还是想不通。”张辉道,“既然是做生意她找谁不找,要找刘姨。”说完他迎来了大宝和程水夏一言难尽的眼神,立即意识到了刘梅再混那也是落歌的亲妈,当下咳咳咳了几声后赶紧补救,“我是说,刘姨对做生意不懂啊。”

    程水夏走近电话边,说,“我也是这么想的,就算是缺钱,找她娘家不是更好吧,她又不打算赖帐。”

    顾落歌眨了下眼说,“也难怪你们想不通,我想她大概是想借我的势吧。”

    张辉一点就通,“她想利用你做生意。”

    顾落歌点头,“算是吧。”

    做生意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尤其是摆小摊,一旦有了竞争容易惹事,但是现在镇里都知道顾落歌是京市那谁谁家的千金,有权有势的厉害,林华作为顾落歌的大伯母,外人不晓得个中情况的,只会巴结她不敢去得罪她。

    所以她才会找上刘梅。

    张辉撇嘴道,“原来是打这种算盘,她倒是精明,那要不要阻止她。”毕竟打顾落歌名头难保出什么事。

    顾落歌说不用,“随她去吧,这也是我口头猜测的,没证据,你们就是找她也奈何不了她,而且……如果她真的能凭个人之力摆脱陈家,那也是她的本事。”

    张辉满不解的,可随即看到大宝立即想起了什么来。

    程水夏却是不清楚顾落歌的曾经的,蛮不解的。

    张辉开口小声的说,“喂,落歌,你是不是又记起以前了啊。”

    顾落歌轻恩了一声。

    张辉有些沉默,不管现在的落歌过得多好,大概童年都会是她无法弥补的一个遗憾。

    “以前?”程水夏好奇的去看张辉。

    听到程水夏好奇的声音,顾落歌声音慵懒的道,“也没什么,就是我妈以前和现在的林华似曾相似。”

    她说的是上辈子,不过张辉他们却以为是这辈子。

    都是一样的,陈进上辈子一直活在陈惠英的威压下从而无法给妈妈任何依靠。

    而陈家的老爷子和陈惠英都是不讲道理的人。

    陈老爷子更是那种会对儿媳妇动手的人,上辈子顾落歌之所以会重生,也是因为因为类似的场景,陈老爷子发飙要打刘梅,酒瓶子挨她脑袋上,所以她重生了。

    曾经她多么希望刘梅能争气起来,这种希望在走进社会后更加强烈,然而刘梅每每都只会退缩,而像刘梅这样的女人在这个社会只多不少,生长环境和性格约束了她们的思想,日渐如此,在遇上事后,每每只会选择妥协而不是抗争。

    林华也是如此,然而她在妥协了十几年后选择了抗争。

    她能够这份勇气足够顾落歌高看她一眼,帮是不可能帮的,但最起码不会对她落井下石,但如果林华敢利用刘梅和她的名声去做什么过分的事,她也不会放过她就是了。

    挂了电话。

    顾落歌听到刘升在喊自己,走了出去,见到外公在写字。

    刘升提着毛笔,笑眯眯的冲她招手,“乖孙,来看看外公写的春联怎么样。”

    春节快到了,因为刘升毛笔字写的极好,年轻的时候也是专门在镇里写春联的,故而韩问岚等人还特意来找他写一副春联。

    刘升也手痒,就答应了下来。

    顾落歌走了过去看着外公的字,毫不吝啬的夸赞道,“在我眼里,外公写的是最棒的。”

    得了夸赞,刘升骄傲不已,字写得也更洒脱了。

    顾落歌和小一就在旁边帮着刘升晒干自己,然后越看越觉得外公写得很好,就像是专门写这个的,她越欣赏越觉得骄傲,就在一边托着脸一只手帮外公研墨。

    小一和小奶包各自举着春联一角展开来晾,然后瞅了几眼后,很不解的脆声问,“刘外公,你字写的这么好,刘外婆也读过两年级书,刘舅舅也有读书,为什么我妈妈却不识字啊?”

    刘升想起刘梅,便是摇了摇头,然后提笔继续写。

    刘禾在旁边剪纸,顺手回答说,“你妈觉得女孩子读书没什么用。”讲着她也觉得无奈,也不晓得是谁给她灌输的这个念头,而且她还信以为真,连亲父母的话都听不进去。

    “为了逃学……”刘品信隐约有记忆,感叹一声,“姐似乎还闹过绝食好几回,太小的时候爸妈拿她没办法,而且那会又闹饥荒大家紧巴巴的过日子,也实在顾不上孩子,虽然爸一心想教姐,但奈何姐不配合只得随她去了,等到长大再想教时……”

    “那个时候也是不巧,镇里有个女孩考上了大学嫁人,结果后来日子过的不好,因为不会做家务又被夫家嫌弃,大家都在说是因为那个女孩读书学历太高了,读傻了,光读不会做家务,有了这么一例在先,那会不注重教育,镇里的家长更家不愿意让家里的女孩子读书了,个个都出去干活,我姐的心本来也不在读书上……”

    “所以被那些女孩一带,一心怕自己嫁不好,也就没读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