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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二章 至死不退!

    整个山口俨然一座血肉磨坊。

    阿拉伯人不肯接受被数十唐军所阻却无法寸进的失败,这是他们打着信仰的旗帜征服天下的过程极少遇到过的,他们既无法承认唐军的坚韧,更无法接受自己的脆弱。

    他们想要将先知的光辉照耀遥远的东方,让他们郁闷的东方人沐浴在先知的光芒之下,在达成这样一个伟大目标的过程中,他们不惧死亡,无论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

    然而再是坚定的信仰,也无法支撑鲜血的流矢和血肉的摧残。

    人,无法胜天!

    在足足猛攻了一个时辰之后,阿拉伯人丢下无数的残肢断臂,不得不暂且退回山脚之下,舔舐伤口稍作整顿,谋求下一轮的攻势击溃唐军……

    ……

    山口处,高真行望着潮水一般退去的敌人,拄着刀勉强站定,环顾四周,见到袍泽们尽皆浑身浴血,嘴角抽搐一下,咬着牙勉强说道:“就地休整一番,查验伤处,及时救治!”

    “喏!”

    原本凝立如山、标枪一般笔直的唐军将是陡然垮了下去,一个个坐在地上急剧喘息,等待体力恢复,迎接下一次的战斗。

    长达一个时辰的激烈战斗,使得每个人的体力都已经耗尽,最后完全是凭借毅力咬牙支撑,若是阿拉伯人稍稍坚持一下,说不定唐军已经因为体力耗尽而崩溃……

    这一战固然惨烈,然而唐军凭借阵势以及地利,再加上坚固的甲胄保护,居然并未有太大的伤亡。

    随军郎中紧张的穿梭在席地而坐的兵卒当中,将躺在地上的兵卒狠踹一脚,呵斥着令其坐起,虚脱之后不能立即躺在地上,这是军中常识,有兵卒纷纷拿出水囊大口喝水,也被郎中立刻阻止。

    自营地逃出的兵卒共计有四十七人,走了两个前往弓月城报讯,此番又战死了三个,两个重伤无法继续战斗,尚余战斗力四十人。

    高真行命令那两员重伤的兵卒撤回山口之内休息,同时保管震天雷,手里的火折子时刻待命。

    稍稍歇息一阵,兵卒们喝了水胡乱吃了一些干粮,阿拉伯人的进攻又开始了……

    估计是这一支先锋军的首领认为如此被一小股唐军阻挡住脚步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情,纵横欧亚摧城拔寨的阿拉伯人何曾遭受过如此耻辱?所以此番进攻显然下达了死命令,不成功,便成仁!

    阿拉伯人一个个红了眼珠子,悍不畏死的发起一次次的冲锋。

    他们缺少甲具,稀少的甲具在唐军锋锐的横刀面前也如纸片一般脆弱,完全起不到防护的作用;他们的弯刀长矛也无法刺穿唐军身上的甲胄,若是不能击中唐军的咽喉、面部要害,便如同攻击在一块岩石上,只能无功而还。

    甚至就连兵员素质,他们也远远逊色于唐军。

    这些阿拉伯人依靠的是悍不畏死的作风,以及高大的身躯,所以才能横行无忌、百战百胜。然而唐军皆是百战之卒,斥候更是精锐当中的精锐,身经百战训练有素,体型力量更是不落下风……

    阿拉伯人依旧伤亡惨重,却始终不能摧毁唐军的阵列。

    即便如此,他们还是延续着这座血肉磨坊的残酷,试图同人命填满装备与兵员之间的差距。

    这一战从下午时分一直持续到天色全黑,阿拉伯人终于在丢下数百具尸体之后,不得不再一次撤退休整。

    整支部队都打残了……

    夜晚,山口成了风口,冷风自狭窄的山口穿过,发出呜呜的声响,唐军却不敢撤退半步。交战至此,地利是他们最大的优势,一旦丢失掉了这得天独厚的“一夫当关”地利,哪怕兵械再是先进、兵员再是优秀,也不可能与数十倍于己的敌人向抗衡。

    山口狭窄,哪怕敌人有百万大军,也只能发动最大十余人的冲锋,余者只能跟随在前边的袍泽身后,等待袍泽身死,才能顶上去……

    随军郎中又一次成为最忙碌的那一个。

    纵然sp;纵然冷风呼啸,他已然累得满头大汗,白天的时候就已经将随身携带的草药消耗干净,这个时候也只能用清水清洗创口,然后将衣物剪碎,进行包扎。

    没人认为自己能够活着回去,因为阿拉伯人的先锋一人双马甚至一人三马,若是不能留出一天的时间给予郑三娃两人赶回弓月城,极有可能未等他们抵达弓月城,阿拉伯人的骑兵便已经兵临弓月城下。

    他们的牺牲也就全无意义。

    然而他们知道,明早太阳出来的时候,即将迎来最最惨烈的战斗,皆是阿拉伯人的主力将会赶来,数十上百倍的兵力优势,不将他们全部杀死、累死,阿拉伯人绝对不会罢手。

    这一夜,风声呜咽,士气低沉。

    没人能在生死面前保持豁达,或许热血上涌可依凭着一股血气视死如归,但是当热血被凉风冷却,生与死的抉择再一次摆在面前,谁能够始终保持无动于衷呢?

    责任、荣耀可以让他们始终坚持在这里,然而对于死亡的畏惧却并不会因此而减弱几分。

    白日里浴血奋战,豪情迸发舍生忘死,此刻夜风清冷,身边河水滔滔,那一丝悲壮渐渐沾满心头……

    高真行仰躺在地上,睁着眼睛看着满天星斗,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他出身富贵,乃是世家子弟,更是家中最小的嫡子,从小到大都备受宠溺,真真是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口中怕化了,无论犯了什么错,长辈们尽皆一笑了之,甚少责罚。

    这令他自儿时起,便心高气傲极度自负。

    及至年岁渐长,凭借父亲的威势横行长安,别说那些个公侯子弟,即便是皇族子弟在自己面前亦是老老实实,不敢造次,愈发使得他趾高气昂,老子天下第一!

    然而在遇到房俊之后,这一份骄傲个自负却被砸了个稀巴烂……

    自己引以为傲的身手,在房俊手底下过不了几招,第一次交集便被人家敲断了腿;显赫的门第更不足以在房俊面前展示优越,高家虽然比房家更与皇族亲近,但人家房俊可是皇帝的东床快婿……

    最令他难以接受的,是房俊的功勋足以将他碾压一个来回。

    高真行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君子,别人骂他顽劣不堪、嚣张跋扈也不生气,但他至始至终认为男人就得有功勋傍身,固然高家不需要他去封妻荫子,凭借父亲的功勋便足以世代显贵,可他心中到底觉得引以为憾。

    所以才会主动要求前来西域从军,想要如房俊那般凭借自己的双手打拼下一份显赫的功勋!

    却没想到功勋未曾得到,便遭遇此等绝境……

    逃?

    他从未想过。

    且不说男儿脊梁如山岳,可塌不可弯,若是此刻当了逃兵,不仅整个家族自此蒙羞,让他往后尚有何颜面返回关中,出现在以往那些个玩伴的面前?

    更别提自此之后都要在人家房俊面前矮一头了……

    逃是肯定不能逃的,他高真行就算没有建功立业、加官晋爵的本事,却也是一个堂堂七尺男儿,一腔血勇壮志未酬,焉能当了逃兵,一辈子奴颜卑膝逢人矮三分?

    死亡很可怕,但是背弃责任、背弃这一腔血勇的活下去,他不屑为之。

    只可惜了平康坊里那些个相好的清倌,老子大把金钱包了下来,还没享受几回呢,不知就要便宜了哪个王八蛋……

    夜风渐冷,高真行叹了口气,裹了裹身上的衣物,沉沉睡去。

    天仍未亮,高真行便被一阵急促的喊杀声惊醒。

    身边的袍泽也尽皆一跃而起,拎刀持盾结成阵列,面容冷漠的望着自山下汹涌而来的敌人。

    谁都知道今天便是他们的末日,如此之多的敌人即便是站着劈砍也能将他们累死,然而却没有一人表露出恐惧之色。

    男儿生于天地间,七尺身躯一腔血勇,唯战而已!

    何惧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