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神罡三派
“大燕王朝世家众多,而宗门也不少,三大宗七小宗以及众多排不上名号的宗门。”随着将军的话语,大燕王朝的宗门势力逐渐展现在王古朝面前。 “三大宗门中,神罡宗,冰离宗,符宗,我神罡宗以神罡铠甲闻名天下,座下三大神罡流派:血纹神罡,真铠神罡,以及血铠神罡。我是血纹神罡流的人,血纹神罡,是心随意动,收发于心,蕴养在血液中,平时并不露在外面,而真铠神罡却是实打实的实物铠甲,蕴养的方法却是随时穿着,凯甲与人合一。” 将军讲得不是很细,却让王古朝了解很多。 “那血凯神罡呢?”王古朝只听见他说了两种,第三种却迟迟不讲。 “小子,你还不是我神罡宗的人,第三种你不需要知道。”将军微笑着一口把王古朝顶了回去。 “那将军给我说这些是为了什么?”王古朝话题一转,问出了自己最疑惑的话题。 “每十年,神罡宗都要外出寻找弟子,如今轮到我找弟子了,但我在军队,又有事情耽误,一直到现在还是没找到,你我相遇即是有缘,你的到使来我的水晶一直再闪,神罡宗选弟子的第一步就比别的宗门苛刻,并需要有二种或二种以上的元气,这些就横阻在大多数的修士面前。” “那我有两种元气,是符合的了。”王古朝却并没有显得很激动,只是静静的说道。 “恩,你有两种元气,精神意志也是不错,不过,你现在还不是我神罡宗的人,很多东西还不知道。”将军沉声说道。 “我这个人比较实际,成为你神罡宗的弟子有什么好处?”王古朝说道。 “呵呵,你以为你一个血脉境的人有多么天才,你知道有多少人是哭着喊着也要加入我神罡宗的,好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我看你出招之间用的都不是什么高明的功法,只是凭着一股本能罢了,加入我神罡宗,神罡铠甲自带功法,这是多少人都难以获得的好处。”将军眉头一皱,冷笑道。 “好!那我现在要干什么?”王古朝深吸一口气,却并不显得多么高兴,一上来这将军就很无厘头的要求加入什么神罡宗,王古朝却不知道是好是坏。 “小子,你不用担心,我不会害你的,现在传你血纹神罡的血脉境篇,将它贴在额头。”将军从中拿出一个玉简,递给了王古朝。 王古朝用手摸了摸这玉简,却是感觉柔软无比,好像棉布。 他将玉简紧紧的贴在自己的额头,随即感觉一股奇异的力量顺着额头传到自己的精神海中。 血纹神罡,并不是一种单调不变的功法,相传来自于远古时期的血渊里,这是血界里的力量来源,但一代又一代,到如今,这股力量体系的来源已经失传,唯有神罡宗的神罡铠甲还牵扯到一点血渊体系。 每一个获得神罡铠甲的神罡宗人就会自动得到一枚血渊印记,在冥冥深处,深渊传来一篇功法,由此,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功法,由此,神罡宗不仅是大燕王朝第一大宗,也是血界大陆赫赫有名的宗派,王古朝才明白这次加入神罡宗真的是没有害处,单单这功法来源就有如此来头。 但想要练成神罡铠甲也是不容易的事情,第一步是至少有两种元气,这一步就踢掉了许多人,修士的身体除非先天或有大机遇,一般就只有一种,多了,元气会在身体里暴走。 第二步你还要承受血渊灌体时的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承受来自血渊的庞大压力,你若承受不住,就会彻底失去理智,所以自古以来神罡宗出来的人要不就是强得可怕,要不就是成为杀戮之魔。 王古朝将玉简贴在额头良久,才缓缓放下,这玉简一下子变成碎末。 “想要练成血纹神罡,就需要血液,你需要一种火属性,一种另外你那种属性的血兽,你记住,第二种属性不到关键时刻不要暴露。”将军一字一顿的说道。 王古朝点了点头。 “我这里没有血液,所以你自己想办法,当年我也是这么过来的,一年以后,我在神罡宗的血纹殿等你!”将军闪电般出手,轻飘飘的一掌挥出,黑气卷起王古朝,直接飞了出去。 “终于勉强找了一个,再找不到,魔魁长老就要把我生吃了,不过这小子想要一年后到达我们神罡宗并不是多么容易,一旦人们认出他是我们神罡宗的候选弟子,想杀他的人那就是多如牛毛。”将军自言自语的呵呵笑了半天。 神罡宗候选弟子,杀之!得其脑海里的神罡秘法,就可自动升级为候选弟子,只要你够胆,自己觉得在修炼时能成功升为正式弟子,那么神罡宗也不管,神罡宗的人只承认成为正式弟子的人。 神罡宗也不怕别有用心之人,血渊赠印记时就已经清楚的表明你的痕迹,无论你以前是什么身份,都只能加入神罡宗。 这阵黑气卷起王古朝,飘出军营,一直落到铁树镇内。 “这也太突然了,我还有许多问题没问,就把我赶出来。”以王古朝的深沉与冷静,面对这种事情也是一阵恼火。 “火属性的血兽好找,但有吸力的漩涡属性的血兽怎么找?” 王古朝站在小镇上,却感觉毫无头绪,直到看见这里许多商人在以物易物,沿街叫卖,在这铁树镇,由于是由军方把控,所以居民大多是军人,而这里又紧邻万兽山脉,所以商人都在这里中转,由此钱财并不是多么的硬通货,各自所需的东西才是容易换取的。 王古朝踱着步子,慢慢的在商贩摊前看着,这些商贩卖的大部分都是万兽山脉外围的东西,王古朝的储物袋里一大堆,没什么好看的。 “恩?这是什么?”王古朝走到一商贩摊前,拿起一本书,仔细的翻看了一下,随后放了下来,他上下大量了一下这个小贩。 很显然,这小贩是个中年人,从其脸上的道道皱纹和久经岁月的眼神以及身上那虽然干净但略显陈旧的衣服可以看出,这小贩混得并不是多么的好。 “你这本书从哪里得到的?”王古朝拿起那本书,这本书里记载着大燕王朝各种风土人情以及地方,可惜都没有王古朝想要的东西。 “这本是我自己写的,我这些年来走南闯本,钱没挣到多少,经验倒是增长了许多,公子,你是从金嘉城出来的吧。”这道。 “原来是你写的,没错,我第一次出金嘉城。”王古朝心思一转,决定改变原来的策略。 “公子,想要知道些什么?” “时间不早了,我看你也没什么生意,走,我请你吃饭,你给我聊点东西,我覺得有用的话好处少不了你的,如何?”王古朝话锋一转,并没有说什么,而是提出要请客。 “好,我知道这里有一家很不错的酒楼,麻烦公子破费了。”这小贩今天一天就做了几次生意,有人请客自然愿意。 这家酒楼的菜味道倒是不错,王古朝点了酒楼的招牌菜,将桌子摆的满满的,又点了几坛好酒。 王古朝问了几个关于风土人情的问题,这小贩都有问必答。 酒很香,小贩醉得很快,过了一会都醉得说开胡话,从自己的第一次出门的意气风发到如今的坎坷磨难,王古朝只是在静静的听着,并没有表现的多么不耐烦。 眼看天色越来越晚,王古朝看着醉倒在桌上的小贩,扔下一块银子,一手抓着小贩的胳膊就将其拖了出去。 王古朝一路拖着,将其拖进一个小胡同里,他用指甲划开小贩的皮肤,挤了一滴血,放在嘴边尝了尝,随后手掌抓着小贩的头顶,源源不断的漩涡元气从手心流到小贩的身体里。 过了一会,王古朝松开小贩的头顶,扔在小贩旁边一颗夜明珠,这一颗夜明珠就值一千两,足够小贩去买块地,雇佣点人,生活无忧过完后半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