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七四章 为人父母者
朱靖垣面对爷爷朱仲梁的追问,理所当然的回答说: “这其实和简化字,白话文一样,都是为了打破知识和规则垄断。 “为了降低下层人获得知识难度,降低下层人了解和掌握社会规则的难度。 “这些规划,和爵位代降、征收收赠予税、遗产税、累进所得税一样,都是为了减缓阶级固化的速度,增加增强不同阶层之间的人的流通性。 “避免社会分化成少数几个老死不相往来的阶层。 “直白的说,就给底层人通过努力变成上层人的机会和可能性,让他们相信在现有规则内也能大幅度的改变自身的处境。 “进而避免他们走向暴力反抗的可能性…… “最终目的还是维持社会的长久稳定,这其实也应该是大明皇室的最高目标。” 朱仲梁听到这个解释,不由得连连点头: “你有这个觉悟就很好,但是既然有了这个觉悟,那现在的规划就还不够彻底。 “你的那个皇历太阳历的规则还是太复杂。 “那什么春日、夏日、秋日、冬日单列的设定,以及这几天都单独作为一旬的设定,对真正的普通人其实没有什么意义,反而增加了复杂度。 “城市里的工人,其实对节气的变化也不会太敏感,他们早就不需要种田了。” 朱靖垣明显愣了一下,然后恍然大悟似的说: “我明白了,我虽然在努力的避免,但还是不自觉的展露了知识分子的矫情。 “面对城市和工人的太阳历应该更加的简单粗暴。 “直接把一年分成四个季度,一个季度分为九旬,一旬固定为十天。 “三十六个旬总共三百六十天,一年剩下的剩下五天过年放假,闰年多放一天年假。 “而且,对普通人而言,只需要公布四年一闰即可。 “一百二十八年不闰的设定,只需要在中学的历史课上讲一下就行了。 “普通人一辈子都未必能经历一次逢一百二十八不闰。 “出现的时候,必然会登上各类报纸和广播。 “月份也仍然可以保留,但是一个月固定为三十天。 “这样正好一个季度就是三个月,一个月正好又是三旬。 “日常生活中可以讲皇历某某月,朝廷和官营厂商的各类计划,主要按季度和旬制定,月份只作为辅助参数,方便定位在一年中的时间。 “同时开始推行每旬休息两天的制度,方便新历法能够随着更多的假日迅速普及。 “知识分子想要展现自己的优越感,只要在日常生活中核算和介绍节气的就行了。 “朝廷也继续公布每年的标准日历,将节气和节日都标注出来,方便查阅。” 朱仲梁听了再次点头: “不错,想要让知识和规则尽可能的普及,那就要尽可能的简单易懂。 “想要让一件新事物能够迅速推广,就要让目标群体觉得有利可图。 “你把伱这些想法都写出来,整理成报告发给你爹。 “他要是想要掺和,就在这几年搞一下,要是不想掺和,就留给你折腾吧。” 朱靖垣随口答应着,继续跟爷爷聊天,讨论各类设想的细节。 第二天,朱靖垣专门用了一天的时间,把自己的设想写下来,发给了父亲。 朱简炎在当天下午工作的间隙,收到并查看了儿子的报告,然后就直接惊呆了。 在朱简炎看来,这小子提的这些事情,一桩桩,一项项,都过于离谱了。 更离谱的是,自己老爹也跟着起哄。 这爷孙俩一致同意决定修几个两百多米高的大殿。 对,是几个,而不是一个,因为整个紫禁城系统,有好几个不同性质的重要宫殿。 奉天殿是举行重大典礼的地方,太庙是供奉祖宗的地方,还有天坛的大享殿。 和泰西人的教堂高塔都绑在一起不同,神州传统建筑都是分开的。 朱简炎看的就只想把这个报告给扔了。 这些一年用不了几次的地方,修两百多米高干嘛…… 然后还有更离谱的还都应天府,推翻重修太阳历和太阴历,以及同步修通史。 朱简炎全部看完之后,终于忍不住扔在了桌子上。 “这一桩桩,一件件,都透漏着一个好大喜功,还是你小子自己干吧……” 在心中念念叨叨了好一阵之后,朱简炎就再次把报告拿了起来。 耐着性子把上面的设想和目的又说明看了一遍。 “为人父母啊……” 朱简炎沉默了许久之后,让自己的秘书给自己拟旨,下达了一连串的命令。 首先是准备南巡应天府。 这次不是去看看,而是比较正式的,准备去应天府住一段时间。 要带上九卿大臣以及通政司和其他直属官员。 让应天府方面也做好准备。 准备时间放的比较宽,两个月后才会启程。 然后是通知钦天监、建设部、皇室财团,到应天府江北老山地区勘探。 准备投资规划建设一座新的皇室行宫。 主殿高度越高越好…… 和后世非常类似,应天府的建成区,主要集中在长江以东和以南地区。 因为南京经常作为南方割据政权的首都。 既然是南方格局政权,说明北方已经丢了,北方来的就是敌人。 如果把城区放在江北,除非能发动背水一战的效果,否则就是等着北方的军队来袭击。 所以长期以来,南京城都是放在长江以南的。 即便是在南北大一统的王朝,位于城南的城区也是现成的建成区,历史惯性难以扭转。 而且江南也比江北更加的繁华。 现在的长江以北和以西地区只有江浦和六合两个县城。 虽然放在别的地方,这两个县城也颇为富裕,但是相比府城、省城、京城可差远了。 朱靖垣计划建设的新的正式宫殿,准备放在与应天府城相对应的长江以西的江浦县,放在后世的南京浦口区辖区内的老山森林公约 未来的新的中央衙署大楼,也就是以后得大明中央朝廷的行政中心,就放在宫殿外面,当然也是放在长江以西的江浦县的。 目的很简单,参考顺天府的新旧两城,将行政中心和经济文化中心分开。 但是,南京与北京不同,就算是把行政中心放在长江西北,也不可能限制江北地区不得建设各种民用设施,最多是划出出一块区域来。 这块行政中心的存在,其实是能带动周边的发展建设,正好拉一下江淮省的江北地区。 最后另外下令,开始设计新的中央朝廷办公区。 楼房高度放宽到八十米。 大明的政治逻辑仍然是公开的,绝大部分事务都是按照特定的规则流转的。 特别是在世祖皇帝之后,邸报的范围被再次的扩大了。 除非是真的有保密需求的事务,否则基本都会定期定时向天下公布。 虽然只是大致说明,不会有太详细的介绍,但会让关注政治的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更何况,朱简炎正在干的事情,就是要广而告之,故意引发轰动的。 所以命令直接公开的下到相关部门了。 大明中央朝廷顿时一片哗然。 “越高越好”的宫殿,和八十米高的朝廷办公楼,这些消息属实过于刺激了。 然后这些官员的反应,就如同朱仲梁分析的那样。 虽然都很惊讶,但是却没有人马上跳出来反对,反而有人开始打听造高楼的技术。 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人员的身价都开始不约而同的向上攀升。 再然后是建筑材料,从钢筋水泥到涂料和木材,市场价格也都开始缓慢的上升。 基本没有人想到朱简炎可能要还都应天府。 只是理所当然的猜测,朱简炎再过几年就要退休了,可能是想去应天府养老。 现在开始在江北老山造宫殿,退休的时候正好能用。 现在南巡,可能想提前去看看,也是跟太上皇一样,想去看看儿子了。 一切得逻辑都非常的合理。 以至于,大明本土主要城市的民间房价和地价都上涨了一截。 只不过,现在的土地和房产,主要是皇室和官营厂商在经营,被票证和限购制度卡死了。 所以没有出现大规模的上涨。 不过相关的新的舆论,也迅速的把税收改革的热度压下去了一些。 甚至有人怀疑,朱简炎要收税,就是为了修园子。 在这种复杂混沌的氛围之中,税收改革的讨论在朱简炎南下之前进入了下个阶段。 朱简炎操控着朝堂各方的力量,完成了新一轮的妥协和折中。 就如朱仲梁预料的那样,基本的普遍免税条件,从完全无违法记录改成了无犯罪记录,同时要求无偷逃税款记录。 还把追溯的时间从发生之时以前的终生,改成了最近的十年以内。 不过,既然是妥协,那就不可能只有一方让步。 免税的条款变的宽松了,那免税的额度就同步降低了。 普遍免税点从二十五万银钞降低到了五万银钞。 五万银钞相当于后世五百万人民币,职业掌柜和高级经理们就能攒下这些产业了 相当于把遗产税从纯对贵族和东家,直接降低到了高级白领的范畴。 这样修改后的方案,就是五万银钞以下的遗产,只要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双方,在过去十年内都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偷逃税款的记录,就不需要交税了。 五万银钞以上部分择减免一半。 五万银钞到二十五万银钞之间部分,税率百分之五。 二十五万银钞到一百万银钞之间部分,税率百分之十。 一百万到五百万银钞之间的部分,税率百分之十五。 五百万银钞以上部分,税率百分之二十。 并且将这部分普遍减免的部分,从先交后退改成了直接免征。 以避免当年贷款交税,第二年退税还款的麻烦。 因为这部分比例也是固定的,条件也是硬性的,所以直接不征也不会有影响。 其他的,由布政使司、礼部、皇帝特批的退税部分,仍然要先交后退。 缴纳方案相关的规定,也直接参考了太上皇的建议。 对于股权类型的遗产,可以直接按照比例上缴股份。 同时大明银行专门开设遗产税贷款,向没有足够流动资金的继承人提供贷款。 还有朱仲梁提出的资本推恩令。 五个以上继承人平均分割继承遗产的情况下,按照遗产数额的百分之七十五核算继承税。 十个以上继承人平均分割遗产,按照遗产数额百分之五十核算继承税。 最后,还增加了新的额外的免征条件。 在继承人个人名下没有房屋的情况下,继承获得的唯一住房不需要交税。 如果普通人本来就住在父母名下的房子中,父母去世之后子女如果交不起遗产税,反而要被赶出门的情况,通过这个规定被避免了。 赠予税方面,基本普遍免税的条件与继承税同步修订,从终身无违法记录改成了最近无年以内无犯罪记录和偷逃税款记录。 基本普遍免征节点,也从一万银钞降低到了一千银钞。 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免征一千银钞以下的赠予税。 全年赠予数额一千银钞以下的,本来就是免税的。 所以除非经常性的向他人赠送大额资产,否则这个符合条件的普遍免征的对起征点的意义影响不大。 也是因为相应的条件本来就足够低,三年以内就足够了。 对于一千银钞以上的赠予,税率同样降低一半。 一千银钞到一万银钞之间,实际税率百分之五。 一万银钞到十万银钞之间的部分,税率百分之十。 十万银钞到一百万之间的部分,税率百分之二十。 缴纳方法仍然是赠与人缴纳。 既然有能力赠予他人大额资产,就有能力提前准备好相应的税款,否则就不要瞎折腾。 赠予税其他的规定,也与遗产税做了类似的调整。 不过额外添加了朱靖垣最初和朱仲梁讨论时提出的方案。 普通人可以选择,在朝廷公证机构的公正下,在生前就将部分资产传承给子女。 这部分税款不按照赠予税率来征收,而是按照遗产税来征收。 但是一旦赠予完成,就不能再次退还,否则要征收赠予税。 而且,任何人与自己的特定继承人,都只有一次生前赠予继承机会。 换句话说,父母对每个孩子,在自己活着的时候,都只能分给他一次家产。 否则就要交赠予税,或者在生前立遗嘱,那个孩子在自己死后就可以按照遗嘱再拿一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