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七章 不一样的婚礼!
人们常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一旦踏入便是无尽深渊。可大家忽略了后面一句——没有婚姻的坟墓,爱情将死无葬身之地! 金童年龄没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法办理常规结婚手续。但两人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存在着事实婚姻。并且,两人一路上相互扶持,相互帮助。 他希望给安怡绣一个美好的回忆,可以拥有一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婚礼…… 此时,顺着灯光看去。 红地毯平整铺设,上面铺满了一层玫瑰花瓣。同时,红毯两旁是原本在十月才能开花的昙花。洁白,花瓣如蝉翼一般。 金童牵着安怡绣右手,笑着说道:“大多数玫瑰用在了铺设上面,那一朵是随便挑的,回家后院子里有,我再摘一朵给你。 另外,昙花在平常的运用中总是形容美好而短暂的事物。此次,我将它用在了这里,想表达的意思是,用它们短暂的生命,见证长久的性福……” 说到这里,金童拉着安怡绣慢慢向前走,酒店里响起。没有司仪,没有酒店服务员过来打扰,也没有任何亲戚朋友在场。 这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时光,两个人的记忆。 “请问安怡绣女士,你是否愿意和你眼前这个男人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它理由;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安怡绣一时间没回过神来,楞在当场。 眼前的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了,太让人措不及防了。金童事先没有和她说明,也没有和她进行过讨论。一切的一切都是他自作主张,一个人去完成的。 “小童,你这是……” “嘘!” 金童将食指放在安怡绣嘴唇上道:“还有三十六步,你现在不需要询问其余问题,你只要回答愿意,还是不愿意就可以了!” 安怡绣想都没想,连连点头。“我愿意,非常非常愿意!” “接下来是你的台词了!” 安怡绣眼眶中含着泪水,有些哽咽问道:“请问金童先生,你是否愿意和你眼前这个女人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它理由;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金童点点头,重复安怡绣先前的话。 “我愿意,非常非常愿意!” 说完,两人来到红毯尽头,金童从衣服口袋中掏出两个红色盒子。一个约有二十公分大小,一个则不用猜测,只要带了脑子都知道里面装的结婚戒指。 打开大的那个盒子,里面装有一副手镯,一条项链,一枚戒指。手镯呈水蓝色,外面再以铂金作为点缀;款式非常华丽,夺人眼球。项链和戒指则稍微普通一些,前者为红翡翠,后者是普通的铂金戒指,连钻石都非常少见。 当然。 不是金童舍不得钱,而是安怡绣不太喜欢太过奢华的戒指。她认为钻石大了太高调,会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成为累赘。 这方面两人倒是挺相似,挺一致的。追求的东西最好是低调,内敛的一些的为好。否则会感觉别扭,不太舒服。 “来吧阿绣,我给你带上!” …… 不一会儿,首饰全部佩戴在了安怡绣身上。 不同的颜色,同样的美丽。金童现在只能用赏心悦目四字去形容自己妻子的美丽了…… 当然,女人在这阶段是不自信,很讲究的。 安怡绣看不到自己样子,害怕这些首饰佩戴上去后会不好看,或者说是达不到想象中的效果。 她担心地问道:“怎么样?还能看吗?” “何止是能看啊,你家男人三魂七魄都快丢了好吗!”金童适当的嘴花花,调节一下气氛,让安怡绣回到自信状态。 他喜欢的就安怡绣身上的自信、聪明、淡淡地知性味道! 随后,金童打开那个小盒子,一枚铂金戒指安静的躺在里面,估计价格连一万元钱都不会拥有。 “小童,你认为值得,自己将来不会后悔吗?” “傻瓜,怎么这时候还伤感上了啊!”金童伸手刮了刮安怡绣鼻梁,抬起自己左手。 安怡绣可以猜到他心里的想法,他又何尝猜不到呢? 如果让这女人接着说下去,她应该又要绕到年龄,双方身份上去了。
所以,金童打断她接下去的话,道:“来吧阿绣,这枚戒指戴上后我就不会摘了。哪怕将来埋进土里,也要让它一直陪在我的身边!” “呸呸呸!不许乱说!”安怡绣瞪了金童一眼,对最后一句话非常不满。 虽然此次婚礼有些草率,有些突然,连最基本的婚纱都不存在。但它是独一无二的;没有司仪,没有客人,没有亲朋好友存在,却萦绕着淡淡的温馨,甜蜜,幸福…… “小童,你先前有让人录像吗?”回家路上,安怡绣挽着金童左臂,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啪!” 金童一巴掌拍向自己额头,这事情他真给忘了。 顿时,他抬起脑袋,岔开话题说道:“阿绣,今晚的月亮好圆,星星好多啊!” “去你的!天气预报说了,今天是阴天,看不到月亮,更看不到星星!” “好吧,我承认,我是故意没让人录像的!” 金童不老实交代道:“录像以后或许可以随时翻看,能清晰记录今天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但我认为记忆中的美好才是最美好的。你说对吗,老婆大人?” “是是是,我家小男人说的对,你家娘子大人今天心情好,就不和你拌嘴了!”安怡绣只是随口一问,有没有录像真的没有关系。 她已经把今晚发生的事情存储到了记忆当中,哪怕将来老了,忘记了自己姓名,她也不会忘记今晚所发生的一切事情…… “小童你快点,咱们今晚回家造小人儿去,我已经准备好做一个母亲了!” 此刻。 路灯拉长两个人的身影;一个在前,看上去略显活泼;一个在后,连影子也能展现其沉稳一面…… PS:我也不知道写没写出来那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