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她习惯了,她真的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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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丽云搅了搅茶碗里面的奶茶,无奈地摇了摇头,轻叹一声道, “生意上面的事情,都是老李自己操心,我弄不明白经商的这些弯弯绕绕。” 随后,又冲杨沐雪来了一个美颜暴击,微微一笑道, “不过,只是看着,就觉得热闹。” “晚上叫上你亲人一起来李府吃个便饭吧?” 杨沐雪想了想,家里面只有钱一一一个女人,其他男人都不像是会下厨的人。 于是摇了摇头,谢绝了祝丽云的好意。 “但是,可能晚上只有我一个人要去嫂子家叨扰了!” “你来怎么能叫叨扰呢?都是一家人,再说了,我天天看着老李那张脸,都腻了。巴不得你来呢!” 将祝丽云在休息区安顿好之后,又连忙跑到了楼下,帮林婆子和春霞打理了。 正在和众人炫耀的林婆子,恰好看到了杨沐雪从楼上跑了下来,冲她招了招手, “沐雪,来,到娘这里来!” 将杨沐雪拉到自己身边之后,早已经笑成了一朵句话,褶子都拧巴到了一起, “害,还是我眼神好使,当时呐,我就知道,咱们沐雪是个福星。” “谁娶回家,谁家就旺。这不,咱们老林家,旺起来了!” 杨沐雪实在是应付不了这种场面,打了两句哈哈之后,便离开了。 首饰店的生意一直红火到快要关门。 若不是杨沐雪婉拒了两波来晚的客人,这店怕是一直都关不了了。 “大嫂,娘就拜托你了,你们俩路上小心一点,我去李府还有点事情,怕是要等到逢霖考完,才能和他一起回家了。” “你们明天正常来就好了。” 回到李府,李生胜早已经眼巴巴地在府里面等着自家娘子回来了。 老远看到祝丽云带着杨沐雪回来的时候,赶忙吩咐厨房将吃食都端了上来。 杨沐雪也是第一次在李府吃晚饭。 不得不说,人家专业厨师做的饭,就是好吃。 甚至和欢宴楼的菜不相上下! 如果,这顿饭没有人打扰的话。 她的心情可能会更加的好一点。 “杨姑娘,外面有一个自称是你朋友的人找,叫安辰逸。” 一听到这个名字,杨沐雪的脑袋都要大了。 为什么总是在自己忙完了一件事之后,有人来提醒自己。 不,你还很忙! 你还有很多事情没有解决。 简单扒拉了两口饭之后,擦了嘴就往外面走。 出门就看到了安辰逸在外面来回踱步的场景。 见他表情不好,原本还有些恼火的杨沐雪,瞬间就有些担心了。 莫不是医馆又出了什么事情? 安辰逸看到杨沐雪出来之后,就像是看到了救星一般, “沐雪,你总算出来了,可算急死我了!” “怎么?医馆里面出事了?” 由于担心错过最佳的治疗时间,就连脚上的动作都迅速了不少。 安辰逸直点头,“何止是出事了!简直是出大事了!” “你是不是忘记了一件极其重要是事情?” 杨沐雪停下了脚步,认真地思考了两秒之后,郑重地摇了摇头。 安辰逸一脸受伤的望着她, “原来,我在你心里面这么不重要,说好了教我,那一次走了之后,你就再也没有找我了!” 原本还有些着急的杨沐雪,在听到这句话之后,差点被气笑了,满脸冷漠地盯着他, “你说的急事就是这个?” 原本还在嬉皮笑脸的安辰逸,见她表情如此冷漠,愣是一点都笑不出来了。 哭丧着脸,满脸幽 怨地望着她。 活像是一个深闺里面的小怨妇, “沐雪,你怎么能这么想我呢?虽然说,我也希望你能尽快教我。” “但是还不至于,连一个月都等不了。” “刚刚送来了一个小男孩,全身大规模被烫伤。问他原因也不愿意说,但是,烫伤严重,已经开始高烧昏迷了。” 杨沐雪一听到小孩就有些“应激”。 腿上的脚步加快了不少,但是心里面还在不断地祈祷。 希望这个男孩,能配合一点,千万不要像是二嫂家的林修明那样。 不然,她真的会疯掉。 顺昌医馆离李府的距离还是蛮远的。 两人最后还是现在租了一辆马车赶了过去。 杨沐雪满脸麻木地坐在马车上面。 她习惯了,她真的习惯了! 一瘸一拐地跟着安辰逸进了顺昌医馆。 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周围的商铺也关的差不多了。 只剩下一个顺昌医馆还灯火通明。 “啧,你们这的服务态度还挺不错的。” “我才知道,你们居然还是全天都开门。”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 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wap. /134/134713/316192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