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章 复仇之怒 (二)
林默再一次挥舞着手中的军刀,却不想,军刀不小心从手中滑落了下去,林默连忙弯腰去拾,就在这一瞬间,守卫抓住了林默露出的巨大破绽,雪亮的军刀闪着寒光刺向了林默的身躯! 守卫没想到,就在军刀即将刺入林默胸口的时候,林默一侧身,伸出手臂一挡,军刀便扎透了林默的整个臂骨,从骨间穿到了另外的一头。 一股钻心的疼痛让林默的脸似乎有了一些扭曲,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林默却用咯吱窝夹住了守卫的脑袋,瞬间便让那守卫丝毫无法动弹。 由于自己的军刀被卡住,守卫有些慌乱,现在的自己已经是赤手空拳,一种不祥的预感出现了。 果然,三秒之后,林默另一只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出现了自己的那柄军刀,从守卫的背部向着心脏的方向狠狠扎了进去。 “去死吧,杂种!” “噗呲!”一声闷响过后,整个军刀只剩下了刀柄还露在外面,守卫只是剧烈地挣扎了不到十秒钟,整个身子便软绵绵地趴在了林默的身上,已经死透。 眼见敌人死掉,林默拔出了军刀,一股腥臭的鲜血随之喷薄而出,瞬间染红了林默的半边脸颊。 原来林默早已打定主意,以退为进,故意将手中的军刀掉落,好让对面的守卫主动出击,只有对手先出招,自己才有机会抓住对手的破绽,一击致命。 而那守卫却真的认为林默没拿稳刀,露出巨大的破绽,一时心中窃喜,以为时机成熟便向着林默主动出击,奈何却被林默抓住了自己的破绽,反而成了林默的刀下亡魂。 林默松开了手臂,守卫的尸体便直直地倒了下去。在强忍着钻心的疼痛之时,林默拔出了扎在自己左手小臂上的那只军刀,鲜血沿着刀刃处成股滴下,不一会便染红了林默脚下的地面。<> 林默活动了一下小臂,还好,只是很痛,但是并没有麻木,看来是没有伤到血管,林默苦笑了一声,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自己刚才那下也是搏命,自损八百,伤敌一千。 在撕下地上一具尸体的衣物将伤口包扎好之后,林默的目光瞄向了头顶,盘算着接下来该如何解决掉头上那守卫之时,却瞬间睁大了眼睛——惊呆了。 一只巨大的雄鹰正盘旋在头顶,翼展起码超过了十米,遮天蔽日,每扇动一次翅膀,便惊起附近的一片鸟叫,随即大片大片的树叶便打着旋从空中缓缓落下,甚至夹杂着咔擦的树枝折断的声音。 “我的天啊!这是什么怪鸟!”林默被这巨大的雄鹰也是惊得目瞪口呆,半晌无话,这下他才终于明白,为什么瞭望台上的那守卫不趁自己和下面那人搏斗之时偷袭自己,原来那老鹰的大如碗口的巨眼正不怀好意地盯着上方的守卫,似乎极为不屑。 虽然看不到守卫的身影,不过林默可以感觉到周围的气氛不善,而这时瞭望台也开始颤抖了,发出一阵阵木头间摩擦的怪响。 “砰!”一声枪响之后,大鹰的翅膀上掉落了几根黑色的羽毛,看来是上面那守卫受不了这雄鹰如此强烈的威压气息,而主动朝其开了一枪。 果然,枪声激怒了雄鹰,林默只觉得天色一暗,随即周围一阵劲风袭来,待到回过神来,只见雄鹰的尖喙上面便多了一个黑色的人影,伴随着哭爹喊娘的嚎叫声翱翔在了天空之中。 很快雄鹰便叼着那守卫飞向了高处,不多时,一道黑色的影子从天而降,一声闷响之后,影子便砸在了瞭望台上,伴随着木块碎裂的声音,黑影穿透了瞭望台的木质地板,重重地摔在了地面…… 没错,这就是那个开枪的守卫,现在的他,已经如一团烂rou一般死在了林默的面前,五官完全挤在了一起,让林默无法分辨究竟哪里是眼睛,哪里又是鼻子。 远方的狗叫声已经越来越清晰,林默此时的心中也是忐忑不安:“这老鹰接下来会不会对自己不利,如果它真想解决自己,那自己又该如何?” 林默怯生生地忘了一眼盘旋在自己头顶的雄鹰,却发现这雄鹰也正在盯着自己,不过眼神之中却像极了……林默拍了拍脑袋,终于想起了在哪里见过这样的眼神,那分明就和墨轩那大龟的眼神一模一样! 就这一眼对视,高下立判,林默完全不敢直视这雄鹰的眼睛,雄鹰似乎是察觉到了自己的胜利,随即骄傲地昂着头颅飞离了此地,只留下了一阵强劲的旋风和一声震耳欲聋的长啸。<> 树叶簌簌落下,发出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 而狗吠却在这一刻戛然而止,这种王者之息,又岂是这些恶犬所能抵御的了? 长啸之后,林默惊讶地发现,原本冲向自己的几只恶犬此时正撅着屁股向回狂奔,夹在两股间的尾巴也是紧紧地耸搭了下去,看得出,此时这些畜生处于极度的恐惧之中。 这老鹰是敌是友,虽然现在并不明了,可是却帮着自己干掉了一个守卫外加吓跑了一群恶犬,林默一时间有些摸不着头脑,但是不管怎样,终究还是给自己解了燃眉之急。 林默拾起地上的一只尚有子弹的猎枪,将军刀别在腰间,轻轻地拂过照片上乔羽那张稚气未脱的脸,随即迈开大步,朝着当时自己被禁锢的地方大步流星地走了过去。 由于这一段路是上坡,视野由于坡度的原因被阻挡了许多,林默没走几步头顶上便出现了五个背着猎枪的身影,这时候想要再躲闪已经是来不及了,小臂处的伤口由于被汗水浸透,一阵阵撕心裂肺的疼痛也是让林默分心不已。 在相遇的一瞬间,六人都是愣在了原地,一时间却没反应过来,但是很快,五只黑洞洞的枪口便对准了林默的方向。 为首的一个脸上有着一条刀疤的彪形大汉只是看了一眼来人,便认出了这就是昨晚逃跑的林默,当下便走了过来,抓住林默的一只手说道:“原来是你!居然还敢回来,既然自投罗网,那就乖乖地跟我们回去吧!” 由于被枪口指着脑袋,林默也不敢轻举妄动,而是极为配合地举起双手,大汉顺势将林默身上的猎枪取下,扔给了身后的一人。<> 当大汉取下林默身上的猎枪之时,无意中碰到了林默小臂上的伤口,剧烈的疼痛让林默身躯也是不由自主地一颤,整个身子都有了一些扭曲。 “你他妈给老子老实点!”一声清脆的响声过后,林默的脸上便出现了五只血红的手指印,火辣辣地疼。 大汉这一巴掌力道极大,打的林默的耳朵也是嗡嗡作响,整个脑袋像是被狠狠撞击了一般,有些昏沉,就连嘴角处也流下了一丝鲜血。 大汉似乎并没有打算放过林默,而是继续在他身上搜索着,果然林默别在腰间的军刀便被取了下来。 “小子,可以啊,看来岔路口的那几个蠢货已经被你干掉了,有两下子!”大汉皮笑rou不笑地将军刀贴上了林默的脸颊,瞬间,一道深深的血痕便出现在了林默的脸上。 林默强忍着怒火,朝着面前的大汉冷笑着,眼睛里却闪耀着凶狠的光芒。 突然,大汉的目光落到了林默腰间的三道疾行符上,伸手便取下了其中一枚,好奇地观摩着:“这是什么?” 已经走投无路了,再这么下去,身上的三道疾行符即将被面前的大汉全部搜刮而去,一旦到了那时,哪怕自己祭出凝时咒,也仅仅只有三秒钟的有效期,然而三秒钟的时间无论如何也无法干掉身边的五个人! 林默在这样的情急时刻当机立断,取下腰间的另一道疾行符顺势朝着腰间一拍,霎时间,一道蓝光闪过,疾行符凭空燃烧了起来,火焰却是诡异的墨绿之色。 霎时间,林默只觉一股霸道的气息沿着自己全身经络蔓延开来,整个身体在一瞬间轻如鸿毛,甚至自己都没注意到,却在瞬间便从大汉手中夺回了那张疾行符,随即又放回了腰间。
林默现在有些疑惑,究竟是自己的速度变快了,还是对手的速度降低了,在自己的眼里,面前的五人像是被释放了慢动作一般,以极慢的速度扭动着自己的身躯。 林默突然想到自己还被四只枪口指着脑袋,后背一阵发凉,迅速绕到了五人身后。 自己倒是绕到了五人身后,但是五人却仿佛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点一样,仍旧死死地盯着自己当时站立的地方,大约七八秒之后,四只枪口同时喷出了四道火龙,霎时间,子弹打在地面上,溅起一阵阵的火星。 既然已经开了火,就没什么可怕的了,林默随即再次回到了自己当初站立的地方,从大汉手中夺过军刀,而这时的五人却莫名其妙地向着他们自己的身后转了过去。 林默终于明白了,不是他们的速度变慢了,而是自己的反应速度已经到达了原来的十倍,因此,正常人的行为在自己的眼里却相对成了慢动作!这就是白月染告诉的自己反应速度和行为速度扩大十倍所带来的优势! 绝对的速度,意味着绝对的实力碾压。 林默此时杀意更浓,干脆直接将五人腿上所绑的军刀全部卸了下来,分别插在了其中三人的头顶百会xue、额头印堂、还有心脏之上,三人甚至还来不及叫喊,便慢悠悠地向后倒了下去。 这时候的林默已经完全杀红了眼,唯一的想法就是要将这黑砖场用这些混蛋的鲜血染红,不留一个活口,以祭奠冤死在这里的众多亡魂。 还剩下大汉和另外一个打手,林默想了想,将军刀刺进了打手的肺部。 林默觉得一刀杀了这人的确便宜了他,而是采取了另外一种更加极端的方式。 林默记得自己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肺部在被刺穿的时候,人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死亡,但是无法呼吸和发声,最后会在无边的绝望之中窒息而死,自己这样做,这也算是这打手为自己之前的所作所为付出的代价而已。 至于大汉,林默一时间还不想宰了他,只是卸下了他身上的所有武装,只给他留下了一条短裤,随即将军刀插回腰间,用大汉身上的猎枪指着他的脑袋。 在做完这一切之后,十分钟的时间也已戛然而止,但是林默只觉得这十分钟就像过了一分钟而已,看来在疾行符的作用下,就连时间的流逝也变得相对快了起来。 此时的大汉已经吓得面如土色,在他眼中,林默的速度早已快的就像一道幻影,顷刻之间便杀了自己四个同伙,而此时的自己哪里还有丝毫反抗的能力,只能乖乖地跪在地上,向着林默叩头。 “大哥!不、爷!大爷!我有眼不识泰山,您大人大量,大人大量,饶了我把,饶了我这一次吧!” 眼见大汉跪地求饶,林默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总觉得这人自己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却又想不起来,一时间将自己的脸凑近了一些。 在仔细地观察了一番之后,林默这下终于看清楚了,这大汉就是当初死命拷打大叔的那个打手,大叔就是被面前这人打断了双腿!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无边的恨意再次发酵,林默此时的手都有些发抖。 “呸!”林默一口浓痰吐在了大汉脸上。 “给我舔干净!”林默声音冰冷。 大汉哪里还敢违逆,伸出舌头将脸上的浓痰舔了个干干净净。 看到大汉如此脓包的表现,林默心中的怒火不仅没有平复,反而更加的旺盛,抬起枪托朝着大汉脸上就是一砸:“真他妈是一个软骨头,没种的杂碎!” 一颗门牙从大汉嘴里吐了出来,混合着血液,黏在大汉的嘴角处。 “这一下,是为了冤死的大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