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调教大宋在线阅读 - 第882章 圣旨啊,全都是坎

第882章 圣旨啊,全都是坎

    人们常说“天子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可是这个“共治天下”,在后世多数人眼里也不过是一句口号罢了,最多显示一下宋代文人的地位有多高,是怎么样一个“共治”,几乎所有人都没有什么概念。

    以至于在大家的观念之中,还是保留着皇帝金口一开,莫敢不从的印象。

    大喝一声:“拟旨!”,然后口授几句圣意,随便叫个太监落于笔端,就成了至高无上的法律?

    扯蛋!

    特么除了满清,没有哪个朝代的皇帝是天威无所不决、无所不尊的独裁者,更何况是“共治天下”的宋朝呢?

    还是以圣旨为例,可以深挖一挖里面的门道,且单此一件就把共治体现的淋漓尽致。

    一道天子诏书从草拟到生效,通常需要经过非常严密的程序。

    ......

    所谓圣旨,君王圣口之令也。

    可虽然是以皇帝的名义颁布,虽然授意拟旨是皇帝的特权,但是,这旨意能不能施行,可不是皇帝说了算的。前面提到过一次,大宋的宰相有权把圣旨驳回。

    其实,哪只宰相驳回这一道关卡,除了这一环,士大夫要是不想施行圣令,是有很多个地方可以卡死皇帝的。

    比如说,拟旨的人。

    这个前面也说过,除了中旨或者叫内旨,也就是皇帝的家事不用走政事堂。

    另外的国策施布、政令通行都是有专人起草的,别说是太监,就是首相、皇帝亲笔,那都是违法的,这有专属官职——知制诰。

    本来这个职位是东府相公轮职担任,可是,由于赵祯朝这十几年来东西府相公稳如太山,上去就不下来,官属职权也相对稳定,所以这个知制诰的职官一直在给事中归班手里握着,之前是吴育,现在是范镇。

    一道旨意,不管是皇帝授意,还是相公们把政令建策以奏折的形式呈到皇帝面前,需经庭议通过之后,皇帝才能命令拟旨官起草圣旨。

    当然了,不光庭议这一关,还要相公、朝臣们把关,拟旨这里也是一道坎儿......

    拟旨官员不是复印机,他要是不高兴,不印还算轻的,甚至有权以草旨不合法度为由“封还词头”。

    不管这旨意是宰相的意思,还是皇帝的意思,只要老子不高兴,谁都特么不好使,这是大宋律法明确赋予知制诰的权力!!

    所以,当初范镇在唐奕赐婚拟旨的时候摆了文彦博一道,文扒皮一点脾气都没有。

    赵祯更没脾气,他不但没脾气,而且还得讨好范镇,否则这货哪天把他的旨意也封还回来,那就难受了。

    当然,范镇是“自己人”,不会没事儿就为难赵祯。

    而且,这个位子上一定要是“听话的自己人”,最好是老好人吴育那样。

    吴春卿能在给事中归班的位子上一蹲就是十年,凭的就是一个听话,赵祯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

    可是,问题来了,要是不听话怎么办?

    生办!!

    非常难受。

    比如,熙宁变法时期,也就是王安石差点把大宋折腾散架子那一次,知制诰就不太听话。

    王安石想把变法的坚定拥护者李定破格提拔为监察御史,皇帝自然同意,毕竟大家是“一个团队的”。

    可是,知制诰宋敏不干了,李定这家货人品有问题,名声也很臭,这种人怎么能做监察百僚,督导政令的言官呢?

    于是,宋敏干脆利落地把李定的任命诏书封还词头,直接把宰相和皇帝一起怼了。

    而且,为了表示愤慨,宋敏还干脆辞职不干了。

    呵呵,拗相公怕你这个?正巴不得把宋敏换下去,好让李定上来呢。

    结果,拗相公又失策了,新上来的苏颂、李大临也有脾气,以“爱惜朝廷之法制”为由,又把李定的任命封还回去。

    没办法了,拗相公只有“放大招”一途,把宋颂和李大临全部罢免,找了个“听话”的放在了知制诰位置上,李定的任命才算通过。

    ......

    ————————

    好吧,圣旨走到这儿,终于可以往下走了。

    过了知制诰这一关,下一步就是,起草好的圣旨便可进呈官家,御画、录黄,行下。

    其实就是皇帝签字画押,抄送下发。这里是官家的职责,当然没问题。

    可是,别以为这就完事儿了,这是下发,而非颁发。

    下发到哪儿?

    当然还有下一道坎儿,那就是发中书舍人手里。

    但是,中书舍人在拗相公开始折腾之前是“奉职官”,也就是虚职,不管事儿。

    所以,一般下发到昭文馆手里,要昭文馆大学士“宣行”方可生效。

    “授所宣奉诏旨而行之!”

    只要“内相”认为诏书不当,他是有权拒绝,“署敕行下”。

    就是拒绝在录黄上签名,驳回诏书。

    这就是为什么大宋的内相一般都由首相兼任的原因,其权力的主要体现就在这里。

    ......

    那要是这道坎也过了呢?内相签字,书行通过,则是诏书又会进入下一道程序,发至门下省给事中。

    也就是又回到了草拟旨意的给事中归班手里,如果他要是觉得不妥,可以再一次驳回。

    当然,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发生,毕竟是他拟的旨,一般不会驳回。

    这也就是为什么赵祯让给事中归班兼任知制诰的原因,大宋官冗制繁,让宰相兼内相,让给事中归班兼知制诰,是尽量在简化程序。

    ......

    如果给事中审核通过,即“书读”通过,还需要门下省长官签名。

    然后....

    然后还没完!

    在以上所有的流程之中,必须有首相,辄就是同平章事的签名。

    如果负责“宣行”的内相不是同平章事,如果掌管“书行”的是参知政事,那么这道绕了好几圈的圣旨,也必须到首相手里过一遍,他签了名,圣旨才算正式生效。

    ......

    回头再看看,一道以皇帝名义颁发的圣旨,从庭议到草拟,再到御画、录黄、下行、宣行、书行、读行、宰相签画......

    如果不是政事堂一官多职,把各职能分摊开,那旨意就要途经百官——皇帝——知制诰——皇帝——内相——参知政事——给事中归班——同平章事,把东府所有的相公转一个遍才算生效。

    从这个流程来看,皇帝的分量占了多少?士大夫的分量又占了多少!?

    每一步,每一个士大夫要是稍不高兴,那这旨也就颁不成了.....

    何为共治,其意自明。

    ......

    那么,皇帝的这个旨意颁布实施就板上钉钉了吗?

    没有,还有一道坎儿把皇权卡的死死的——台谏!

    大宋的台谏可不光是放炮的,在法律上,台谏有论列政令得失、审查诏书,乃至追改诏书的法定权力。

    但凡“诏令不允、官曹涉私、措置失宜,刑赏逾制,诛求无节,冤滥未伸,并仰谏官奏论,宪臣弹举”!

    还记得那个石安石费了九年二虎之力,灭了三个知制诰才扶上去的李定吧?

    给他升职的诏书确实顺利颁布了,李定也如愿当上了监察御史,可是,别的御史不干啊,一帮人以李定拒绝为母亲丁忧为由,集中炮火一通滥炸,生生把拗相公和神宗立起来的改革新人给灭了。

    ......

    ——————————

    大宋政体的根本在于制衡!

    然而,士大夫对皇权的制衡把文官宠坏了,形成了文人骄纵自私的官场文化。

    虽然文官与文官之间也在制衡,可是,文官之间有共同利益、有连带的保护意识,这也是“共治”造成的,是“制衡”无法解决的。

    在唐奕看来,这也是一种失控。

    如果一国家完全由某一方面的偏激思想所掌控,那么必然会畸形。不论古今,还是大宋原本的结局,都证明了这一点。

    但是,唐奕欣慰的是,在这种失控的局面之下,那些文官可以做到起码的感恩,起码的君子德行。

    这已经很不容易了。

    可是,唐奕不知道,还特么有更不容易的事儿是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到的。

    ......

    观澜民学,在他没有授意,或者说根本没抱任何希望的情况下,在离开他后,不但能在当下的大宋生存,而且民学....

    居然....

    在一年之内,又开了一百多家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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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特么太诡异了,要知道,民学的理念是和儒家学院背道而驰的。

    观澜书院也好,太学也罢,那是干什么用的?那特么就是“党校!”是专门培养官员的地方。

    学问,那也都是专门为当官准备的。

    一个不以考取功名为目的的学习机构,这些年没让朝庭的唾沫腥子淹死,没让那帮腐儒给铲平了,那是得益于唐奕这个后台够硬。

    为什么去涯州的时候把观澜民学所有人都带到涯州去了?

    他要是不带走,分分种就被拆光抢光,这一点连范仲淹也拦不住。

    观澜是大宋的文教圣地,只要是做学问的,就不允许什么乱七八遭的炼丹邪术、术数小途之类的旁枝末节出现在这里,他们更不允许以为官为目的的“学问”里掺杂这些歪门邪道。

    可是,唐奕跑欧洲来了,结果......

    民学却神奇的一下子火了!!

    不但没因为唐奕离开而失去庇佑,反而成了时下最热。

    朝廷下旨颁行全宋,令各州选落榜举子施教,官府亲自督办民学。

    一年!弄起来一百多家民学院,专教与科举无关的农事、数术。

    唐奕看到大宋传回来的消息都傻了,呆愣愣的抓着邸报一动不动。

    “开窍了?”

    还是......还是那帮腐儒组了个考察团群穿去后世看了一圈?

    边上的宋楷也端着一封信,是他老子宋庠催他赶紧回去的家书。

    “开窍了?”看着信冷笑一声。“我看是被逼的!”

    把信递给唐奕,“你自己看吧。”

    宋状元在信里也提到了民学的事儿,而且是一些邸报上没法写的东西。

    唐奕接过来一看,“噗!!!”更特么惊讶。

    “魏国公那老货还真干了点正事儿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