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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班纳的消息

    邱凯这人以前也不喝酒,穿越之前,他喝的最多的应该是冰城啤酒,这个在国内已经存在了一百多年的啤酒,算是冰城的一大特了,冰城人喜欢喝啤酒的多过于喜欢喝白酒的。

    而邱凯就是那种只喜欢喝啤酒,不喜欢喝白酒的,他对于白酒一感情都没有。

    穿越了之后,他一直老实的当一个宅男,喝酒的次数也很少,在米国,到是也买的到啤酒白酒,但味道都与国内的不同,米国这里的白酒,是很不招人的待见的。

    因为白酒天然带有一股辣臭的味道,喝进去了,那回暖的感觉才会出现。

    而这种味道,米国人有些受不了,这就和辣椒一样,喜欢喝辣的人欲罢不能,不喜欢吃的人就要敬而远之,恰巧,米国这边很少吃辣的,所以白酒几乎没有市场,

    而啤酒,这里的啤酒,大多数都是源自欧洲的,德国的黑啤,啤酒的味更好,但入嘴的时候很苦,邱凯可有些受不了这样的味道,所以他对于啤酒在这里也不太喝。

    一来二去的,他就喜欢上了喝调酒,也就是传中的鸡尾酒。

    可是喝这种纯的酒,他还是第一次,算起来他对洋酒了解的真心不多,他只知道那几个牌子,像是电视里面老演的,白兰地,XO,伏特加,人头马……其实这么,就代表着这人不懂酒。

    因为XO就是白兰地,XO只是这个白兰地的级别而已,一共分为四级,VSOPVSVOXO。

    其实中XO就是最级白兰地的意思,但在国内,更多的人认为那是一个品牌。

    还有人头马没面……就这酒,经常把不少的人整没面子,到了国外不少的人都可喝这个,但其实这酒是香槟的一种,而香槟在国外并不是随便开的……

    在国外喝酒的酒吧里,洋酒基本上分为六种,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朗姆,金酒和特基拉,也叫做龙舌兰,其中白兰地是高度蒸馏酒,一般是用水果做成的。

    所以味道不错,最常用的是葡萄,但又不是葡萄酒,起源是法国,在米国这里喝的不多。

    威士忌是用谷物当原料做成的,分为大麦,黑麦,玉米等等,也是蒸馏酒,最有名的应该是芝华士了,这酒在米国的销量应该是最大的。

    伏特加是老毛子的传统酒,基本上以谷物和土豆为主,就是一个字,烈。

    原本主要用于抗寒,后来放进鸡尾酒当中当基酒,但也是鸡尾酒里面最烈的一种。

    金酒又叫杜松子酒,是用大麦芽杜松子酿成的,这酒就跟国内的臭豆腐一样,天生带着一股生松子味,喜欢这个味道的人,趋之若鹜,不喜欢的人还真喝不习惯。

    龙舌兰是墨西哥的特产,被称为墨西哥的灵魂,这种酒的原材料就叫龙舌兰,是一种兰科的植物,通常要生长十二年,然后才割下送到酒厂,再被割成两半后泡起来,榨出汁,加入糖送去发酵蒸馏,酒精浓度可以达到104proof-106proof,颜色不同放的时间不同。

    白色的最烈,未经过陈酿,银白色的最多放了三年,金黄色的至少放了两年到四年。

    放的时间越长,价格越高,所以这酒不管在哪都非常的贵。

    一瓶龙舌兰,至少可以换五瓶同等的伏特加,可见这酒珍贵之处。

    而这酒这么烈,调的却不算是特别的多,除了有名的几种调酒,像是玛格丽特之外,净饮是最多的,当地人喜欢先在手背上倒些海盐,再再用淹过的墨西哥最辣的辣椒干,柠檬片就酒一起来,那感觉就像是有一团火在身体里面烧一般,一般人还真的受不了。

    在电影当中经常看到的,往酒杯里倒盐,然后在桌子上一拍,直接一口喝掉的那种,就是龙舌兰,邱凯在穿越之前,曾经看到有人拿白酒这么摔,呃,好吧,国人就是喜欢凑热闹。

    至于现在邱凯要喝的朗姆,也是六大洋酒当中的一种,产自古巴,号称古大三大知名产品之一,其他的两样是古巴咖啡和古巴雪茄,这是邱凯第一次喝这样的酒。

    白衣女人给他弄的是纯的,只是往里加了几个冰块,邱凯看了一眼,轻轻的闻了一下,除了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外,并没有其他的味道,所以他想了一下,就把酒直接倒进了自己的嘴里,可是这一进嘴,刚要咽,一股子冲味就从邱凯的身体里面返了上来。

    下意识,邱凯就要喷,好在他反应的快,第一时间把嘴捂了起来,死命的把酒咽了下去。

    “哇,这酒,好烈。”把酒咽下,邱凯连吃了两个冰块,一脸无奈的道。

    “哈哈,你还真有意思,这不是啤酒,是要慢慢品的。”看到邱凯的动作,看着他的白衣女子不禁捂着嘴轻笑了起来,她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这么喝酒的。

    “这回知道了。”拍了拍自己的额头,邱凯咧着嘴道,看到邱凯的样子,白衣女子又给他倒了一杯,这回邱凯不敢再像刚才那么喝了,而是端起来,口口抿着喝。

    这回喝起来就没有那么冲了,但味道他还是不太喜欢,最后女人又在杯里给他加了一些鲜柠檬之后,他喝起来才舒服一些,看起来喝洋酒要兑的第一大杀器,就是柠檬汁了。

    (这是真的,飞很喜欢喝洋酒,不过喝纯的容易醉,要兑的话,加冰红茶之类的,糖份太高,破坏酒原本的味道,所以往里加柠檬汁是最好的,如果喜欢喝甜的,可以加饮料,强烈推荐,水浓C一百 雪碧,不管配任何的洋酒,都非常的好喝。)

    一边喝酒,一边和女老板聊天,不知不觉间,天色又渐渐暗了下来。

    邱凯在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了,也不知道是因为酒精的作用,还是因为邱凯聊天聊的很高兴的作用,他回家之后,竟然有些失眠了,在床上滚了好久才睡着。

    “你看中那个子了?”在邱凯走后,一个穿着皮衣,戴着帽子的人走到了柜台边,看着还在柜台里擦着玻璃杯的女人,有些奇怪的问道。

    “为什么这么问呢?”女人擦着邱凯用过的酒杯,头也抬的反问了一句。

    “因为你的反常啊,艾玛,在我的印象当中,你可不是一个会陪人聊天,而且还会给人倒酒的人。”那人笑着靠在了柜台上,那人继续道,如果此时邱凯还在这里的话,一定认的出来,这人就是最近一直坐在远处的一张台子上,自己玩纸牌的人。

    “也许吧,新店开张,身为这里的负责人,我可以和这里的人打好关系。”女人看了一眼这个男人,轻轻的耸了耸肩,把杯子摆好后,便转身离开了柜台。

    “看起来,现在这个世界是越来越乱了……”把帽沿压低了一些,玩纸牌的男人笑着离开了酒吧,就在他走出去的时候,那个叫做艾玛的白衣女子却转过头看了他一眼。

    随后的几天,邱凯都来了这家酒吧,而那些几种酒,他也尝了一个遍,那个女人不知道是对所有的人都这样,还是只有对邱凯这样,反正她给邱凯的感觉很舒服。

    就好象一个邻居家的大jiejie一样,让人看到她,很有倾诉的**。

    而这个女人,也每天都在这里和邱凯话,她不多问,也不多讲,更多的时候只是邱凯在,但是当邱凯的话题要结束的时候,她总会适时的挺进话来,让邱凯起来没完。

    一转眼的时间,日子已经过去了很久,邱凯这种平淡的生活就是这样,最不扛的就是晃,不知不觉间,他的已经出了第三本,而他的收入也达到了将近三千万美刀,不过还没有上税,上完了税,再加上给托尼-史塔克的,邱凯也就没有什么钱可言了。

    当然,这里所的没有钱,是跟史塔克他们比,与普通人相比,他还是一个富翁呢。

    而天气也从原本的初春,渐渐转到时了秋天,和外面一片萧瑟的景像相比,酒吧里面的摆设却没有什么变化,唯一变动的,可能就是这的客人,貌似越来越少了。

    “话,你这里的客人这么少?不怕赔钱么?”晃动着面前的一杯威士忌,邱凯向着面前的白衣女子问道,经过这将近半年的了解,邱凯已经和面前的女人混的较熟了,也知道了她叫做艾玛-弗斯特,是这家酒吧的老板,没有父母,在这里生活,这间酒吧就是她的。

    “没有关系啊,有你这一个金主在,就赔不了。”女人听到了邱凯的话,向着他笑了一下。

    “呵……呃,我先接个电话。”听到艾玛的话,邱凯尴尬的笑了笑,不过在此时,他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拿起来一看,来电话的人是托尼,他便了一句,把电话接了进来。

    “喂,花花公子今天没有去猎艳么?”喝了一口酒,邱凯向着电话那边的托尼问道。

    “现在我被管的可不是一般的严,我已经放弃了兄弟,这次打电话来,是告诉你一件大事,那个绿家伙,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