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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罗马之子(上)

    锡柳古城,风沙万里。

    驼铃声,回响在沙风中。

    天地间的热浪,好似那无边的火焰,炙烤着烈日下的商旅。

    红日下,一支上百人的驼队,正踏着沙风从茫茫大漠而来,驼背上,搭载着厚重的褡裢与箱子。

    数十名白布裹头,长袍雪白的帕尔斯人,狠狠拍击着骆驼们的背部,他们满脸风沙,被大漠上蒸腾的热力蚕食了活力,但依旧艰难地行进着。

    当然,能驱使他们继续前进的,是他们的斥候们,见到了一座名叫锡柳的城。

    那城是那么的光芒闪耀且鲜艳,点燃了所有旅人的蓝眼珠,也照亮了整个西域。

    尽管,这座古城,早已化为了废墟......

    驼铃回响,沙风遥卷;古道漫漫,丝路悠长。

    这支上千人的驼队从帕尔斯首都——波利斯出发,雇佣了来自欧亚非三大陆的顶尖佣兵以及熟练向导,一路东行,经过了丝路上大大小小数百个国家与废墟,进入河西走廊,最终来到了玉门关,准备在锡柳古城进行最后一次修整后——穿过这片大漠,来到紫塞互市,贩卖来自西方的货物以及奴隶们,狠狠赚上一大笔钱财

    丝路古道,千载回响。黄沙漫舞,驼铃清脆。

    骄阳如流火般灼烤大漠,一块黄岩上,蹲着一个眼神如鹰的西方大汉。

    他长了一双葡萄似的眼珠,一头利索的金发,左颊下,隐约有一道细长的刀疤。头戴下比贝尔式百夫长盔,肩披银狐坎肩,内置衬各板条铠,外套帝国军团环片甲,身背禁卫军配重式标枪,腰间佩戴劳瑞亚坤单手剑,左手提着椭圆军团大盾......

    毫无疑问,眼前之人乃是罗马帝国一名精锐战士。

    当然,在罗马,他可不止是精锐,更是一个传奇。

    同时,他也是一名剑客,师从于古罗马竞技场‘御铁双持(剑与盾或剑与矛)’奥托门下,流浪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死亡,打过很多硬仗,可谓是百战余生。

    他来自地中海的西西里岛,出生贫寒,却一路从罗马青年军、军团壮年兵、一直到罗马第四军团,更是凭军功进入帝国军团第一大队,罗马帝国精锐禁卫军。

    他叫瓦列·提图斯。

    然而,此时此刻,这个男人,只是一个低贱的佣兵。

    提图斯一直朝前望着,双眼看着那队白衣的商人牵着骆驼消失在前方,耳边的驼铃响逐渐幽远,如同一个伟大的时代,随之远去.....

    就像他盔甲胸前的图腾,苍鹰与海豚,那曾经是数百年前罗马三巨头-格涅乌斯·庞培军团的象征。

    作为战无不胜的部队,却在之后的罗马内战中,被凯撒军团击败,兵败生死。

    荣誉早已随风而逝,此时的提图斯,只是这支西域商队的佣兵队长,保护着商队的安全。

    只是不知为何,此刻,他的眼中,忽然出现了那满目疮痍,硝烟弥漫,头顶有乌鸦呼啸而过的祖国。

    高卢、不列颠、埃西尼人和特里诺文特人,罗马的多个行省发动了叛乱,沉重打击了罗马人的统治。

    他还是头一次感到这种无力感,尽管,他有剑,还有矛。

    神圣罗马帝国也还有十几个军团存活,主力大军尚在。

    但是,罗马的衰弱不可避免。帝国的荣耀不再.......

    他的荣耀也不再......

    在罗马被攻陷的当晚,他本准备从容赴死。

    然而,在临死前的刹那,提图斯突然接到了神祇,他忽然生出一种感觉。

    那就是,就这样死去,毫无意义。

    按神祇的意思,在自己的生命终结前,必然会迎来荣耀的一战。

    “太静了,静得是那么不真实!”提图斯两眼望天,喃喃自语。

    他不自觉地挥了挥手,想要赶走这讨厌的骄阳。

    但这时,他在这静中却隐隐听到一个微弱的声音在召唤......

    那是,曙光女神欧若拉在召唤吗?

    喜悦顿时跃到提图斯脸上,他在为自己能找回新的荣耀而兴奋。

    死亡会来吗?

    求求你们快来吧,

    终结我的生命吧。

    让我找回逝去的荣耀.......

    但在这之前,我瓦列·提图斯,依旧是达摩克利斯的化身,传奇的黑衣百夫长!

    就在这时,提图斯突然感觉身后有人逼近,他斜眼瞥去,但见,有一条黑影缓缓接近他,影子在阳光的照射下,越来越大。

    眨眼间,一个男子形影依稀可辨,就在这刹间,雪亮的剑锋架在他的脖子上,提图斯微微皱眉。

    突然,他伏低身体,一把揪住来人衣领,给他狠狠来了个过肩摔。

    那人瞬间摔倒在地,还没回过神来,劳瑞亚坤单手剑早已架在其脖上,那人哈哈一笑,呸的一声吐出了满嘴的黄沙,低声嘟囔着:“提图斯,我的剑术与你不相上下。可是,你的近战技巧,简直是无与伦比。”

    说罢,来人伸出手,做了一个拉他一把的动作。

    看到来人示弱的举动,提图斯紫色的眼眸变得乌黑发亮,他收了剑,一把将地上之人拉了起来,二人互相握住小臂,提图斯微微一笑,道:“马克里努斯!”

    “提图斯......哈哈哈!我永远的朋友——”马克里努斯大声笑了起来,狠狠锤了提图斯一拳,又拍了拍他肩膀。

    二人闲聊几句,提图斯突然问道:“情况如何?”

    “锡柳古城里,似乎很热闹啊。”马克里努斯盯着风沙看了半天,冷笑道,“虽说,他们埋伏的很好!但是,我能从风中闻出他们身上的臭味。”

    提图斯心里一震,看了老友一眼,眼神凌厉起来,“是响马?沙匪?还是......”

    他们的契约是从波利斯出发时就签下的,目的地是紫塞互市,沿途鞍不离马,甲不离身,剑不脱手。

    出发前,向导们就告诉众人,如今的中原地区,在经历了两晋十六国,风云南北朝,五胡乱华等最为混乱动荡的战争年代后,国力早衰,早已没有当初大汉帝国的强盛。

    朝廷无力维护西域贸易的稳定,柔然,吐谷浑时刻作乱扰边,丝绸之路上盗贼响马溃兵横行,来往商队被洗劫一空者十之七八,导致商队往往都要花大价钱雇佣保镖护卫。

    不过,也正因如此,许多失去家园荣耀的战士,从此有了新的去处。

    只听马克里努斯深吸一口气,闻者空气中的味道,慢慢开始了他的描述:“他们,应该是一个游寇民族。在很多很多很多年以前,他们就已放弃了种田,像一群强盗一样,奔掠于西域诸国之间。他们会攻占富庶的城市,然后霸占土地,消耗粮食,直到城市再无生机,没有一点儿补给时,他们便会离开,奔向下一座城市。”

    提图斯不做声地点了点头,正色道:“朋友,无论如何,在这趟毫无荣耀的旅途结束前,我和你都不会前往地狱。”

    “哈哈,话可不要说早了!”马克里努斯满是老茧的手,下意识地握紧了剑柄,眼睛看着万重黄沙背后的东方一个黑影,严肃道:“提图斯!”

    话只有这么短短一句,然而久经沙场的黑衣百夫长,立刻转身,举剑擎盾——进入了临战状态

    也不知是不是眼花,风沙呼啸中,那个黑影似在黄沙中飘行,宛若鬼魅,不过须臾,黑影便到了提图斯百米之前。

    “马克里努斯,派传令兵让商队们停止前进,以骆驼为墙,组成大圆阵,再让弟兄们做好准备!”提图斯大声下令道。

    说完,他深吸一口气,这眼看契约就要完成了,他可不想在这节骨眼上,再出什么乱子。

    马克里努斯重重点了点头,缓缓从他身后退去。

    就在这时,遥远的东方,似乎又腾起了一片黑云,瞬间遮住了他的眼睛。

    隔着大漠沙风,提图斯能感觉到,似乎还有另外一支队伍,在自己的侧翼,和黑影同时到达了。

    提图斯眼里冷光闪了闪——看来,盯上这支商队的,恐怕还不止一队人马。不过,也得亏你们来了。不然,这趟旅程,这笔佣金,岂不是太好赚了?

    “victory!”提图斯对着风沙怒吼,手腕一抽,抽出背上的一支配重式标枪,一枪标在了风沙里,但见银光乍起,直劈那黑影面门,风沙逼得人睁不开眼睛,正好给标枪当了天然的掩护。

    眼看,标枪就要击中来者,孰料,那黑影突然身子稍侧,徒手一抓,竟然倏地用左手将标枪稳稳接住。

    提图斯心中骇然,但他到底久经战阵,立时反应过来,旋身再取一枪,他身子陡倾后仰,足下流沙塌陷,双眼死死盯着黑影,突然,转身扭腰送胯,掷出标枪,这一转一抛动若雷霆霹雳,隐然有破沙之声,百步之外,去势不减。

    几乎是同一时间,黑影大喝一声,倏地腾空跳起,但见手影一闪,那支标枪已被他抓在右手里,落地瞬间,转手一抛,咻的一声,标枪飞起数丈,蹿入天空。

    见状,提图斯冷笑一声,这标枪哪有这样抛的?

    却突然瞧见,黑影伸手往背上一拍,霎时间,一把造型怪异的巨大弩机,已经擎在来人手中,目标直指自己。

    提图斯迅速将身一躬,头顺势一低,椭圆军团大盾往身前一档。

    不料,等了半晌,许久不见有箭矢射来。

    他颇感错愕,当即微微放下盾牌,露头查看情况。就当此时,那标枪从空中一头扎落,这番变故突兀至极,提图斯一愕,刹间还过神来,厉吼一声,反手将盾举过头顶,这势大力沉的一击,被他用大盾稳稳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