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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七章:老高唱《程都》

    翌日,写完的第二天。

    叶枫和秦诗以及唐糖鹿茸四人一起去了老高的音乐工作室。

    他们约在那里见面。

    依旧是鹿茸开车,到了地方之后,四人下了地下室,就发现老高已经在那里了。

    一见到叶枫,老高就连忙站了起来:“枫子,我的歌呢?快拿我看看!”

    “老哥,要不要这么着急?”叶枫笑嘻嘻的说道。

    嘴上这么说,他还是很快的把手中的稿纸给老高递了过去。

    老哥接过稿纸,翻了个白眼,道:“我不着急也不行啊,听说你天天在锦官城里各种玩儿,我没催你就是对你够放心了。”

    叶枫嘿嘿一笑。

    老高也不不再说话,接过稿纸认真的看了起来。

    他在一边看的时候,唐糖和鹿茸两人目光看着叶枫,依旧是一脸的不敢置信。

    昨儿晚上,叶枫把写出来之后,也给两人看了,还特意的哼了一下。

    结果就是两人齐齐的被震惊了!

    好吧,他们也不是第一次被叶枫给震惊了。

    但即便是这样,在看到的那一刻,他俩还是忍不住震惊起来!

    这样一首充满了对锦官城感情的歌曲,真的很难想象竟然是叶枫这个在锦官城待了不到十天的人写出来的!

    尽管对叶枫的妖孽早在的时候就已经有所认识了,但是两人在见到歌词和曲谱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口中惊叹了一声!

    叶枫这哪里是天才?

    分明就是个音乐变态!

    太尼玛有才了!

    也不理会他俩的目光,叶枫就歪在老高工作室的沙发上,一脸优哉游哉的模样,好不懒散。

    几分钟之后,老高看完了这首,又细细琢磨了,终于忍不住一拍大腿!

    “好!实在是好!”

    “怎么样?还不错吧?”叶枫笑嘻嘻的冲老高道。

    老高毫不吝啬的竖起一个大拇指,道:“枫子,这次你是真的给我一个大惊喜了!”

    也难怪老高这么激动。

    他在锦官城生活多年,对这座城市已经有了极大的感情,但是却因为近乡情更怯的原因,始终无法写出一首关于锦官城的歌曲,所以没办法之下才找到的叶枫。

    而叶枫也终究没有让他失望,写出来的这首歌曲,实在是让老高简直兴奋到了骨子里!

    无他,这首歌简直包含了老高对锦官城所有美好的回忆!

    就算是他写,恐怕也实在是写不出这么贴切自己心境的歌曲来!

    “好!太好了!”老高忍不住站了起来,忽然转头对那几个乐手道:“我等不了了,咱们今天就把这首歌给弄出来吧!”

    “行,没问题!”几个乐手都是欣然答应。

    他们方才也都看见了的歌词以及曲谱,从一个音乐人的本能来看,几乎都能感觉到这是一首相当不错的歌曲。

    就像是钟于文玩的人看到一串品相极好的菩提手串时候的那种无法自拔和极度喜悦,音乐人在看到一首好的歌曲,并且自己即将演绎这首歌曲时候的那种兴奋,几乎是只有同行才能懂的。

    叶枫没想到老高居然这么着急的就要录这首歌,看来这首歌真的是对到了老高的口味。

    他一笑,也没在意,就在那儿看着老高准备录的一些准备工作。

    唐糖和鹿茸两人更是目不转睛的盯着,目睹乐坛前辈录新歌,这对他们来说可是一次极为难得的机会,他们可不想错失了。

    没一会儿,乐队几人就大概熟悉了曲谱,而老高也已经快速的记下了歌词。

    “行,咱们这就开始吧。”老高冲几个乐手道,又转头对叶枫说了句:“枫子,你好好听下,看哪里有什么不对,你待会儿直接告诉我。”

    在音乐方面,如果演唱者和词曲作者不是一人的话,那就得要好好沟通一下了。

    毕竟词曲者自己写出来的东西自己是最清楚的,里面哪些地方该用什么情绪,词曲作者的创作的时候都有一个大概的想法。

    叶枫点头,道:“行,没问题。”

    不一会儿,录制就开始了。

    吉他声音最开始响起的,营造出平静温和的情绪,而在这平静温和之下,却似乎又有着好多好多的话想要说出来。

    然后,老高的声音顺理成章的就响了起来:

    “让我掉下眼泪的

    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

    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

    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

    是挣扎的自由

    ……”

    老高的声音是典型的民谣嗓,唱起歌来有一种能够静下心来听他讲故事的感觉。

    而现在,老哥温和的声音似乎就是在将一个故事,他对于以作品城市的感情,面对着你娓娓道来。

    前面几句歌词而已,唱出来却有一种淡淡的离愁。

    眼泪、酒、温柔、攥手、挣扎的自由……

    这些词语无一不将一个即将离开,心中忧愁不舍人的形象直接描绘了出来,让听众感觉那人似乎就在你面前。

    而后,对城市的留念回忆更深一层。

    “分别总是在九月

    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

    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

    我从未忘记你

    CD带不走的只有你……”

    似乎就像是在走到CD的街头,河边的垂柳被微风抚过,飘飘荡荡的亲吻了我的额头,回忆啊,就像是思念带来的愁绪,一点一点将我的整颗心都填满不舍。

    然后,顺理成章的吐露心扉,副歌部分来临:

    “和我在CD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你看啊,我就要走了,我实在是不舍,要不你陪我在CD走一走吧?就算是从白天到黑夜,就算是从清晨到黄昏,我也不想停留,因为我就要走了啊。

    你看,那里就是小酒馆,上次咱们一起在这儿喝了酒,还有那条玉林路,我们总是走在这条街上,为着各种形形色色的生活。

    这些都是我爱的地方啊,这些都是我喜欢的CD啊,可是,我却就要走了。

    那么在我走之前,你能不能陪我在这里的街头走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