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闺名
数万人聚集在一起,此时却鸦雀无声,满场肃静。 唯独高台上,小厮清亮的声音说尽了温柔如水,道尽了荡气回肠。 婉约蕴藉,余味无穷,韵味绵绵,玲珑剔透的千古第一七夕词《鹊桥仙》,一经面世,就折服了所有人。 在场的人,不论男女、何况老幼,全都在这优美、真挚、细腻的诗词中,看到了一副最为浪漫的爱情画卷。 台下,一个清丽的闺阁小姐,默默地念叨着。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这世间怎会有如此美好的诗句?我的金风玉露又在何方?” 一个云游的士子路过此地,正好见证了《鹊桥仙》的诞生,却也黯然泪下。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芸娘,你等我一定等的很辛苦吧?我这就回去,咱们这就成婚。” 可要说心愫最为激荡的人,谁又能比得上秦小姐呢? 因为这首词是陈玉所为,是他为了让她拥有临仙灯而做的。而且诗词里的意境,怎么看都像是两人的写照啊。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得知自己与陈玉的婚事之后,她可不正是在无数个日夜里辗转反侧,凭空多了数不尽的思量嘛。 现在看来,她心里的那个他,原来也是如此。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还记得他和她第一次初见在湖边的凉亭里,璀璨的红霞和碧绿的湖水,还有那轻柔瑰丽的气氛。除了这句诗词,还能怎样形容?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现在陈玉搬到了秦家大院来,就住在了她的隔壁。虽然不能时时见面,可一想到思念的人就在身旁,还可以通过丫鬟暗通款曲,相思的情绪得到了缓解,正是蜜里调了油的佳期啊。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不久之后,他就要远赴长安科举,此去经年,关山万里,人地两隔。他一定是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忍一时相思之苦,换来后面的白头偕老。 在秦小姐多愁善感、纤细如发的心思中,这首词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全都是说的她和陈玉的故事。 一想到两人的爱情即将会随着这首词而名扬千古,秦小姐的心里就好像百花盛开一般的雀跃,看向陈玉的双眸里蕴满了化不开的甜蜜。 所有人都为这首动人心弦的诗词迷醉,唯独一个人痛苦不堪,那就是赵御秋。 他的脸色苍白如纸,看向陈玉的目光,更是如同见了鬼一般。 他真的没有想到,这个在乡试的时候,被自己狠狠踩在脚下的第十五名,竟然写出了这样震撼人心、夺人心魄的名篇。 “不可能,不可能。这不可能是他写的,他怎会有这样的本事?” 也不知道是为了说服谁,赵御秋突然爆发了,他指着陈玉,声嘶力竭地吼道:“陈玉,你这个卑鄙无耻的小人,你是从哪里抄来的这首词?你不怕声名扫地,遗臭万年吗?” 赵御秋的吼声把大家从美好的意境里赶了出来,得到的自然是数万人愤怒的逼视。 可赵御秋已经顾不得这些了,他只知道,自己的第一名似乎要飞走了。为今之计,只有揭穿陈玉虚伪的面目,才能挽回颓势了。 可他的做法,却引得沐天舒、梁思齐等人的不快,看向他的时候根本就不掩藏厌恶。 上了这些大佬的黑名单,今后这个赵御秋恐怕在河东东路将会寸步难行了。 陈玉却没管其他人怎么想,但赵御秋污蔑自己抄袭,那就不能忍了。 哥是抄了,你能穿越时空去找到证据吗? 他只是以胜利者的姿态,笑呵呵地看着气急败坏的赵御秋。 “怎么,赵兄是怀疑在下的才华了?那不知道,这首诗如何?” 说着,陈玉又吟出了一首关于七夕的诗词。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 “你……” 赵御秋瞳孔放大,如遭雷击,腾腾腾连退了三步。 陈玉故意装作没看出来,又道:“啊,或许这首诗赵兄不喜欢。那么,这首呢?” 他摇头晃脑地又念了一首诗。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纤纤擢素手,札札弄机杼。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 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你……” 这一次赵御秋没法退了,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面色几经转换,青红皂白如同开了染坊一般。 陈玉是存心要彻底灭杀了他,步步紧逼。 “啊,我这里还有一首,恳请赵兄点评。未会牵牛意若何,须邀织女弄金梭。年年乞与人间巧,不道人间巧已多。” “你……噗……” 这一刻,陈玉仿佛看到了对穿肠在吐血。不对,是赵御秋确实在吐血。 开玩笑,陈玉的背后可是站着前后两千多年的无数文豪大神,想要什么作品没有? 区区一个小小的乡试解元,也敢在自己面前装逼? 他是念诗念的轻松写意,可在场的人却都疯了。 因为大家都分辨的出来,陈玉念的这三首诗,艺术价值和文学成就,一点都不比《鹊桥仙》差。 当即就有不少人奋笔疾书,生怕过后给忘了。 趁着这些诗词还没有流传开来,完全可以拿着去忽悠大姑娘、小媳妇,做一把文学流氓的。 赵御秋已经完全败退,吐血不止,被他的家人给抬了回去。 李孟奇也自认不敌,没脸待在台上,灰溜溜地走了。今年七夕的最大彩头临仙灯,毫无疑问,肯定是属于陈玉的。 “好了,陈玉,你的胜出毫无悬念,放飞临仙灯的荣耀就属于你了。” 沐天舒和梁思齐两人一同抬着华丽无双的临仙灯,送到了陈玉的手中,惹来了无数人的艳羡。 每年的七夕,临仙灯都是最大最华丽最珍贵的一盏。传说能够放飞临仙灯的人,一定会得到上天的眷顾。 可只有今年的得主陈玉,是得到了所有人认可的。 无他,那首《鹊桥仙》实在是太惊艳了。往前五百年,往后五百年,都不会有这样令人惊叹的诗词能够相提并论了。 手捧着临仙灯,陈玉也细细观摩起来。 整个花灯都瑰丽非凡,一看就是出自名家之手。上面的织女偎依在银河旁,翘首以待的形象是那么的惟妙惟肖。让人一看,就情不自禁地为牛郎、织女的故事所感动。 不对,不是为了牛郎、织女感怀的时候。 陈玉看着沐天舒和梁思齐,小心翼翼地问道:“大人,老师,学生上台来赢取这临仙灯,主要是为了完成未婚妻的心愿。不知放飞这盏灯,可不可以让学生和未婚妻一起来呢?” 沐天舒和梁思齐相对而笑,看样子是早有准备了。 “今儿是七夕,天大地大,感情最大。年轻人倾慕互爱,这是上天都乐于见到的。” “两情若是久长时,当在朝朝暮暮嘛。” 梁思齐更是拿陈玉的诗词来调侃了一番,对陈玉的请求大开方便之门。 陈玉高兴不已,连忙奔到高台旁边,向秦小姐伸出了手。 万众瞩目之下,秦小姐一下子慌了神,羞怯的不敢抬头。 她可是大家闺秀,从来没有做过这么出格的事情啊。 还是碧儿和史华铎更加激动,忙不迭地推着秦小姐走了出来。碧儿甚至还抓着秦小姐的柔荑,送到了陈玉的手中。 “别怕,一切有我呢。” 陈玉温柔的话,好像带着某种魔力,一下子让秦小姐安定了下来。 她痴痴地抬头看着温柔不减的陈玉,只感觉这个人好似天神下凡一般。 这种感觉,给了她无上的勇气,让她随着陈玉的拉扯,沿着台阶一步步来到了高台上。 当两人并肩站在了高台上,一同手捧着临仙灯的时候,在场的所有人都不禁发出了惊呼和赞叹。 因为在大家的看法中,台上的这一对,实在是太贴合、太般配了。 男如青松,女似霭云,只这一站,便是一副绝世的美景。 他们共同捧着的那盏花灯,又好似明月银珠,把两人映衬的愈发飘飘欲仙,出尘脱俗。 此时的陈玉也是幸福着的。 美人在侧,如花似玉。星斗漫天,璀璨绚烂。灯火绵延,不知道天上人间是何年。 更别说,还有无数人的祝福,让他只觉得没有白在这世上走一遭。 “世妹,我们来放花灯吧。” 秦小姐螓首低垂,声若蚊鸣,却有很坚定。 “到了这时,你……你还叫我世妹吗?” 陈玉有点傻眼。 “啊?” 随即他反应了过来,知道秦小姐是对两人的称呼不满了。 他们已经在万众瞩目之下明确了感情,今生今世不分离。那么“世妹”这个称呼,未免就太过于生疏了。 陈玉心脏怦怦乱跳,紧张地问道:“那……那我该怎么称呼你呢?” 秦小姐樱唇紧抿,容颜上闪过一抹娇羞,目光飘忽不知看着何方,语气幽幽的充满了梦幻。 “奴家……奴家闺名唤作莲儿。” “莲儿?” 陈玉不由得重复了一边。“秦莲儿,是吗?” 古代闺阁小姐的芳名,那是轻易不能示于外人的。一般都是到了婚嫁之时,双方交换生辰八字才会拿出来。 现在秦小姐坦言相告,那真的就是一颗芳心全都维系在了他的身上。 听的情郎呼唤自己的闺名,秦小姐娇羞更甚,手足愈发的无措。 “不告诉你。” 不告诉就不告诉吧,陈玉并不在乎。反正今后只称呼她为莲儿,只属于他的莲儿。 “来,我们来放飞花灯吧。” 终于到了七夕之际最隆重的时刻,秦小姐赶紧回过神来,和陈玉共同举起了临仙灯。 她的身量本就高挑,和这个时代大多数娇小的女生不同。和陈玉一同举起双臂,更有举案齐眉的感觉。 台下的吃瓜群众们等候已久了,终于看到他们举起了临仙灯,一时间全都沸腾起来。 “放花灯喽!” “临仙灯入临仙阁,仙人有梦入凡尘。年年岁岁有今朝,岁岁年年花映红。” “织女仙子保佑,愿世间有情人终成眷属,白首不相离。” 听到大家的祈愿,陈玉和秦小姐相视一笑,缓缓松开双手。 比明月还要灿烂的临仙灯慢慢腾空而起,在这无风也无雨的天气里,渐飞渐高,要把人间最美好的愿望送到仙人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