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种茶树
除了样子好看,虹云能轻松降三高、降胆固醇,醒脑明目。 长期饮用,还能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要知道,宇宙商城的东西,都不会乱写广告,写了可以恢复青春,就是真的让你起码年青十岁,写了醒脑明目,延年益寿,就是真的可以提升大脑,多活几年。 就说降三高这一功效,那绝对是立竿见影,分分钟能感受出来的,甩地球上那些保健街几个次元。 但是这种茶叶很难培育,除了对环境的要求苛刻,需要使用专用肥料外,还要定时清理杂草、修枝剪叶、捉虫害,否则根本无法长出新芽。 商城里的虹云成品,50克就已经标出30万的天价,仍长期处于断货状态。 林风仔细研究过,林家村后面的大山,气候潮湿,温度宜人,终年都有山雾弥漫,环境条件基本满足。 至于日常的维护工作,林家村富余劳动力一大把,又有老妈这个高材生在,肯定能做得圆满周到。 如果能长出成品,不仅是一笔不菲的收入,还能福泽村民,一举两得。 比起成品茶叶,茶树的价格就显得微不足道。 一株刚成年的茶树只要2000块,一年要消耗1000块的专用肥料。买500株茶树,连带一年的肥料,一共需要150万。 如果培育得好,每株茶树每个月都能发7支嫩芽,理论上算起来,500株茶树每个月都能收获500克左右的成品。 但这只是理论,七彩云霞之所以会这么昂贵,就是因为它太难培育。 有可能150万丢下去,连一根嫩芽都见不到,全部打了水漂。 不过林风对林家村的后山,还是有点信心的。 就算一个月收不了500克,能收个300克,也是不错的。 于是和老妈商量之后,他便来到村长家的院子,商量承包后山那片向阳的山坡。 “你要承包那片山地?” 村长林博正,按照辈分,林风要称他一声大伯。他是个忠厚老实的人,因为有点文化,在同辈中年纪最长,所以大家推举他做村长。 “我想种茶树。”林风说到。 “算了吧林风,”大伯母听了劝到,“那片山坡没法用,一锄挖下去都是石头,连坑都刨不出来,你怎么种啊?” 这一点林风不担心,说明上写得很清楚,虹云茶树的生长能力极强,只要有点泥土就能生根,钻进石头缝更是不在话下。 林博正说道:“那片山坡是块荒地,没人要,你想种什么,只管开了去种。” “那可不行。”林风不想占这点小便宜。 不见效益也就罢了,一旦赚了钱,难免会惹人眼红,到有人闹起来,多余的麻烦都出来了。 “这样吧大伯,您和村里商量一下,那块地大概20亩,我一年给一万,承包30年,一次付清。” 林博正听了一惊,这可是30万啊,林风居然这么爽快,他竟然这么有钱? 不过自家子弟,赚到钱是好事。 林家祖祖辈辈守在这个小山村,从来没出过像样的人才。好不容易走出去个林博远,闯出了一点名堂,还英年早逝了。 “孩子,你可别冲动,先好好考虑一下。” 林风笑着说道:“放心吧大伯,没问题的。” 林博正见他坚持,便说道:“那好,这事好办,明天我们就去镇上办手续。” 承包山地的事情,就这么简单定了下来。 第二天林风和林博正一起去了镇上,签了承包合同,交付了30万承包金,然后立即在宇宙商城下单,买了500株茶树和一年的肥料。 同时老妈在家里,请了十几个村民开始清理,茶树和肥料运到的时候,整片山坡的杂草都被清理干净,大块的石头也被搬走,平平整整,只等栽种。 茶树和肥料很快就运到村里,满满当当几大车。 和普通茶树不同,虹云茶树,要高出很多,冠部扩得很开,一株就要占到直径两米的地方。 叶子翠绿,呈椭圆形,有着淡淡的香甜气味。 这种气味很容易招来虫害,又不能使用农药,只能细心手动清理。 茂盛的叶片中,还间杂着彩色的叶片,说明上说得很清楚,这些叶子非但没有效用,还要吸收大量的营养,所以必须及时清除,否则无法长出嫩芽。 “这是什么树,怎么看起来不像茶叶啊?” “我看着像万年青!” “林风,你不会被骗了吧,这叶子做的茶能喝吗?” 林风只是笑笑,来自宇宙的极品茶叶,又岂是一般人能够理解。 不但模样有别,种植要求更是与众不同。 别人的茶树都是密密麻麻,这种茶树至少要求5米间距,500株就能把这一片山坡种满。 他找了十几个身强力壮的长辈帮忙种树,确保每一株茶树都被安稳地种好。 然后又抗来了肥料,每一株的量都用称仔细称过,确保不多不少。 为此长辈们还调侃他,果然是读书人,种个茶树就像绣花一样。 林风笑而不语,心道如果让他们知道,这片茶树有可能每个月给他带来上百万的收入,恐怕他们就不是绣花了,估计得搬到神龛上供着。 花了三天时间,所有茶树全部种好。 看着一片翠绿,林风心满意足。从此以后,他在林家村也算是有了产业。 但这只是一个开始。 在他的规划里,今后的林家村,不光只有这片茶树。 他要把林家村所有的土地都承包下来,种上各种奇花异草、稀有作物、神奇的果树,一年四季都百花盛开、瓜果飘香,成为真正的世外桃源。 看着沐浴在淡淡迷雾中的大山,他突然生出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当他还在这些大山里寻找草药,为了一日三餐绞尽脑汁时,又何曾想到,一个月的时间,他就从一贫如洗,变成了拥有几百万资产的小有钱人, 就算以后什么都不做,这些钱也足够他买房买车,再靠着两间门面的租金,就能舒舒服服地过完一生。 他也曾往这方面想过,但当时就否定了这种想法。 想当初,老爸开着服装厂,有两套房子,存款也有几百万,可以说是无忧无虑,小日子过得非常惬意。 可是,就因为一个订单出了问题,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家业,就这么毁于一旦。 每每想起此事,林风心里就会涌现出淡淡的危机感。 他不允许再来一次这样的变故,更不会允许他的亲人、朋友因为这种事情离他而去。 就算没有宇宙商城,他也会用尽一切办法去挣钱,挣更多的钱,让自己拥有无比牢固的根基,就像这巍巍群山,任你风雨飘摇,他也要屹立不倒。 这已经是他心中的一股执念,没有任何事情、任何人能够改变。 太阳爬上山顶,将光芒投射在山坡上,一个人影牵着两头牛,朝山上蹒跚而行。 那不是林易吗? 林易只比他小几个月,两人从小就在一起玩耍,是真正的发小。 只是他家条件差,职高上了两年就缀学了,后来上了工地。这几天林风一直都在村里,也没听说他什么时候回来的。 让林风在意的是,他走路的姿势有些奇怪,好像腿上有毛病的人。 “林易!” 于是他远远叫到,可林易却像没听见似的,加快了上山的速度。 这小子在搞什么鬼? 他立即朝山上追去。 经过强化之后的身体,在崎岖的山地上奔走如飞,犹如晨间清风,很快就追到林易身后。 只见他穿一双老旧的拖鞋,右腿上的纱布。 果然是受伤了,而且看起来伤得很重,整个小腿几乎都被缠满。 那些纱布已经弄得很脏,白色的胶带也掉了两条,应该有好几天没换过。 “林易,我叫你呢,你怎么不答应?” 见被追上,林易有些尴尬地朝他笑了笑:“原来是你啊,我刚才以为听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