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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拉人入伙

    回到家里,王志先把两条大鱼丢在了厨房里,然后用近乎命令的口吻对紧接着进来的风莎吩咐道:“去把两条鱼处理了,然后做点我吃。”

    在某种程度上,风莎是一个任劳任怨而且做事十分有效率的人,很快就给王志端上来一盘生鱼片和一叠蘸汁。

    生鱼片,王志很少吃,上次还是在五号世界江雪慧用这个招待过他,不过感觉以味道论,吃这个完全就是在吃蘸汁,但鱼rou的口感很不错,吃完后就对风莎下达了命令:“味道不错,留着自己吃吧,但换种方法做,我吃不惯生鱼片。”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王志就在三号世界过起了资本主义的腐败生活,总之十分惬意,直到今天的下午,风莎带回来三个街机,才提醒他该开始做事了。

    风莎带来的三个街机,就是王志让她做的样品,在彻底的试玩后,王志感觉十分满意,于是做出了全面生产的指示,并向风莎询问成本和产能。

    “只生产基板和显示屏这些核心部分的话,如果生产一万件以上,成本大概在一百元左右,工厂的产量是一天生产一千套左右。”

    “这么贵?”王志有些不满,嫌这个价格太高,在主世界买一套也不过一百左右,说明它的成本远远低于这个,而学院都市的全自动化生产,成本竟然比主世界还高。

    “主要是这个原材料的价格比较贵!”风莎解释道。

    “算了算了,三种游戏,每种先生产一千套。”王志也只是抱怨一下而已,这个成本其实相对于它将来的售价来说是低多了。

    产品有了,该去找销路了,到七号世界,王志并不急着去找陆革命,而是先打算在香江把公司办起来。

    作为一个小白,王志对于注册公司的流程是一点也不清楚的,他需要一个助手兼秘书,所以他想起了自己在香江唯一认识的一个知识分子——王子豪,他是学法律的,正好弥补自己在这方面的空缺。

    在王子豪工作的律师事务所里,王志见到了王子豪。

    “王生,你怎么来了?”看到王志,王子豪还是颇有些惊讶的,他从他爹那里得知王志已经一多星期没有出现过了,就以为王志找别的渠道弄到身份证了,本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和王志有交集了,没想到今天他又找过来了。

    “不会是想要回之前给的钱吧!”惊讶过后,王子豪也有些担忧了。

    王志倒是不知道王子豪此时的想法,他做事一向是开门见山的,便直问道:“子豪,你在这个事务所,每月的薪水是多少?”

    “我每月能挣到四千港币。”王子豪有些忐忑地答道,别真是来要钱的吧!

    “我给你开六千港币每月的工资,你愿不愿意跟我干!”王志直说道。

    “六千?”受过高等教育,王子豪倒没被这个数字迷花眼,而是谨慎地问道:“能问一下王生你是做什么的吗?”

    “电子科技。”

    “电子科技,那是什么?”

    现在这个时代,电子科技虽然已经发展了几十年,但那是在米国,在香江,电子科技才是刚刚起步,不涉及这一行的不知道这东西还真不奇怪。

    “大哥大,就是那种移动电话,还有寻呼机,而且我看你们事务所里已经有电脑了,这些都属于电子科技的范畴。”太高深的解释说了王子豪也听不懂,所以王志举了几个例子来帮他理解电子科技的概念。

    “大哥大,你们公司是卖大哥大的?”王子豪惊奇地问道,这时代,别说大哥大了,光是寻呼机,都是身份的象征啊,卖这个的得多赚钱。

    “不是卖这个,是生产这个,无论是大哥大还是寻呼机,我们公司都能生产,但是这两个不是光有产品就能做的,还得建信号基站之类东西的,我们暂时还做不来,所以我们现在只生产另外一种东西,街机,你知道吗?”

    “不太清楚。”王子豪摇了摇头,街机在香江出现有一段时间了,但对于王子豪这种优等生来说,学业繁重,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接触这种玩物丧志的东西。

    见王子豪一副不清楚的样子,王志拿出了鸭梨手机,翻出了街机的照片给他看。

    然而王子豪却没把注意放到照片上,一下子就被王志手里的鸭梨手机吸引了,作为一个八十年代的人,他完全无法理解智能手机的存在,电视都没有这么清楚吧!

    “王生,这是什么?”

    “这是我们公司的一种产品,但暂时还无法量产,到目前为止就只做出了我手里的这一个,我让你看的是照片里的这个东西,这就是我们公司的产品。”

    街机是在七八年刚被生产的时候就登陆香江了,王子豪虽然没接触过,光听名字也不知道是什么,但一看到照片就认出来了:“这个我知道,以前听同学说过,玩一次要不少钱。”

    “我们公司就是卖这个的,一台卖四千到五千美元。”

    “这么贵?”王子豪惊讶了,卖一台机器就够他两个月工资了。

    虽然公司的前景听起来很好,但换工作这么大的事,不可能一拍脑门就决定,王子豪还是对王志表达了要考虑一下的意思。

    然而王志就没有那么好的耐心了,他在香江又没有住址和联系地址,王子豪考虑好了也联系不上他,所以要逼着王子豪现在就做决定:“又不是要你给我钱,是我给你发工资,你还考虑什么,担心我发不出工资吗?而且跟我干怎么也比你在这个小事务所熬着好吧,就算你熬个十几年当了大状(大律师),难道会比跟我开公司赚得更多吗?”

    王志的一番话让王子豪想起了自己一家五口人挤在一个不足六十平米的小房子的景况,他们家的条件相对于九龙寨城的人来说是比较好,但是拿到外面来就完全算不上宽裕了。为了给他买那套不足六十平米的房子,父母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也有买房保值的想法),所以按照约定弟弟meimei的学费生活费都要他负责,自己还有妻女要养,每月四千的工资已经捉襟见肘了,若不是每月父亲会从收到的房费中拿出一部分给他,连身为一个律师的体面都无法维持了。

    这对自视甚高的王子豪来说是十分耻辱的事情,现在有一个能改变自己家生活境况的机会,王子豪想了一会儿,还是决定伸手抓住:“王生,我答应你,我现在就去辞职。”

    身为律师,王子豪办事还是比较利索的,没让王志多等,就搬着一个纸箱出来了,“王生,我们现在去哪儿?”

    “先去注册公司,你知道注册公司的手续怎么办吗?”

    “我们公司还没注册码?”不知为何,王子豪心里生出一种误上贼船的感觉。“香江注册公司很简单,只要有营业地点,登个记就行了。”

    “那好,那我们先去租房?”既然需要营业地点,那就先把房子租了,也解决自己在香江落脚地的问题。

    “租什么房,写字楼吗?”王子豪问道。

    “不用,写字楼暂时用不上,租个民居就行。”

    此时香江楼市十分火爆,房产中介更是到处都是,王子豪带着王志到一处房产中介,很容易租到了一套位于旺角繁华地带的民居,七十平米的地方,房租高达三千六百块每个月,都快赶上王子豪之前一个月工资了。

    租完房,又去注册公司,这个真的很简单,登完记交个登记费就行了,根本不用验资,就连营业地点都没问,直接就通知一个星期后来领营业执照。

    登完记,公司差不多就算是注册了,王子豪对王志问道:“王生,我们接下来该做什么?”

    “等!”王志说了一个字,然后不等王子豪提问就紧接着问道:“今天是几号。”

    “今天是十一月二十号,怎么了?”

    “这个月还有十天,我把你这个月工资先给你。”王志抽出四张五百元面值的港币交给王子豪:“这段时间你先回家去等着,等做事的时候我会叫你的。”

    虽然已经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被耍了,但真金白银的钞票不会作假,让王子豪在心里安慰自己至少没被骗,收下钞票给王志留下了自己的寻呼机号码就离开了。

    和王子豪分开后,王志去了自己刚刚租下的房子,香江这边的事已经做完了,该去大陆那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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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到目前为止,书评区还没出现脑残喷子,真的很高兴,看我书都是有素质的人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