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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三章 激动的侯教授

    侯博望先看的是画皮。

    这是苏文三篇文章之中唯一不以人名做题目的小说,只是“画皮”两字,就让侯大教授颇为疑惑,不大明白画皮是什么意思。

    带着疑问,他阅读下去。

    开头就是一句:“太原王生,早行,遇一女郎,抱襆独奔,甚艰于步。急走趁之,乃二八姝丽。”

    说实在的,侯博望一开始对苏文的古文小说不大以为意,觉得对方对古文再怎么了解,之多就能写出一点人物传记类的古白话文罢了。

    然而,只是前面一行字,他就看得精神一振!这一行字,一个字都不多,甚至于,用的每一个字都非常精巧,像匠心独运,大有韵味。

    比如一个“襆”字,用得就非常考究。

    “襆”,也就是包袱得意思罢了,但是这个词却大不简单。

    虽然只是包袱,但是在古文里却颇难应用,一般的人想不出要用什么词来代替,可是用了“襆”字,却让人觉得恰当极了。

    就好像非用这个词不可,一旦用了这个词,整篇文章的格调就上来了,大有古文的韵味,想让人说它不是古文都难了。

    区区一个字,就有了这种功效!

    侯博望作为一个常年研究古代小说的教授,对于古文的敏感与把握,比常人强多了,他也能第一时间感受到这些古典文字的韵味。

    所以,他内心里对苏文的古文小说的期待拔高了许多,再也不是之前那不以为然的态度了。

    他继续看下去,画皮真的不是他想象中的人物传记,确实非常像小说了或者可以这么说,凡是小说该有的东西,它都具备了,而且还非常出色。

    一开始是一个书生预见一个少女,设置了悬念之后,通过对话。把情节推进。当这个王生把少女领家,那么,读者对这小说的期待就无限拨高了,所有人都想看看结局是什么。

    比如。王生是什么结局,这个少女又是什么来历,以及王生的妻子又会怎么样?

    故事真的很引人入胜,特别是王生把少女领家做了那女都爱做的事后,在大街上碰上一个道士。后者说他碰上了奇怪的祸事,王生不信。后来家,内门被堵住了,他也开始怀疑那个少女,之后偷偷进去偷看。

    原文是这样写的:“心疑所作,乃逾垣。则室门亦闭。蹑迹而窗窥之,见一狞鬼,面翠色,齿如锯。铺人皮于榻上,执彩笔而绘之;已而掷笔。举皮,如振衣状,披于身,遂化为女子。”

    当看到这里,侯博望全身震住了,整个人都坐直了起来,全神贯注,一点都不敢分心。书

    他终于知道这文章名为什么叫“画皮”了!

    原来是这么一事!

    这个少女分明不是人,而是恶鬼!

    “太精彩了!太精彩了!”侯博望忍不住赞叹。与常人不同,如果是一般人。只会赞这故事构思巧妙,但是侯博望不是一般人,他拥有别人所没有的古文素养。

    故事奇虽奇,对于博览群书的侯博望来说。还不至于说多么不可思议,他赞的是小说文笔对于古文的把握。

    这一段刻画,实在是太精美了!

    每一个字,都美到了极致。

    短短两句话而已,把“画皮”刻画得淋漓尽致,既惊恐。又让人称叹叫绝。

    这一段刻画,译成白话文是这样的:“心里怀疑女郎在里面做什么,于是翻过倾颓的围墙,现卧室的房门也关上了。他蹑手蹑脚的靠近窗户偷看,看见一个恶鬼,脸皮碧绿的,牙齿尖尖的就像锯子。它把人皮扑在床上,拿着彩笔在绘画,完了扔下笔,举起人皮,就像抖衣服的样子,于是就又化作了女子。”

    别说是侯博望了,如果是一个平常人,看到这样的描写,只怕也会吓得半死!

    一个恶鬼,拿着人皮用彩笔来化妆,之后把人皮披在自己身上,就变成了人!

    这等可怖可惊之事,就那么寥寥数语描绘了出来,也让人不得赞叹作者对于古文的拿捏到了何等精巧之处。

    画皮后面的故事,苏文非常尊重蒲松龄的原文,并没有像一些影视剧那样美化这个画皮的恶鬼

    当王生现她的真面目之后,请求道士帮忙,道士一开始不杀少女,她却把王生杀了,挖出他的心给吃了。王生的妻子哀告,等道士杀了恶鬼,请求复活王生,道士说他没有这个本事,让王妻寻找一个异人。

    这异人是一个乞丐,百般刁难侮辱王妻,甚至让王妻吃了他吐出来的痰。王妻感觉悲哀,家后呕吐,却吐出一颗心来,把王生给救活了。

    这是非常典型的中国式的大团圆结局。

    侯博望看得又欣慰又遗憾,对结局不大满意,他想如果这是一出悲剧,那就更有惊醒的力量了。

    不过转念又一想,如果在王生死了之后就完结,那这小说也就不完全了,毕竟没有了后面的转折,少了一些情节,对于小说这一体裁来说,就缺少了一些转合的地方。那与搜神记之类的记载又有什么不同呢?

    这么一想,侯博望转不满为欢喜,这结局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的,至少把王妻刻画得很完美,为了救夫,什么都愿意做,把女性的光辉刻画得淋漓尽致。

    她真是一个伟大的女子。

    故事完了,文字却还没有完,侯博望一脸奇怪地读者最后一段文字。

    “苏文还写了什么?”

    最后一段也不长:异史氏曰:愚哉世人!明明妖也,而以为美。迷哉愚人!明明忠也,而以为妄。然爱人之色而渔之,妻亦将食人之唾而甘之矣,天道好还,但愚而迷者不悟耳。可哀也夫!”

    “原来是议论呀!”侯博望恍然,不由失笑,没想到苏文还有做太史公的想法,来了一个“曰”就大作评论。

    稍微琢磨,好像也颇有道理,无非是说世人愚蠢,只看表面功夫罢了。

    这篇画皮的小说写得很有水准,侯博望非常喜欢,他迫不及待把后面的两篇也看了个遍。

    聂小倩还行,不过通过文字所承载的东西侯博望不是很喜欢,觉得太传统守旧,没有什么新意。

    到读完婴宁,侯博望才整个人激动起来,连连赞叹:“这描写,这刻画,这功力,真是绝了!这是我看过的古文短篇小说里刻画人物最好的文章了!”

    他迫不及待地去找苏文,想要沟通交流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