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名为狗头的大汉
淅淅沥沥的秋雨就仿佛人们的愁绪一般,细细密密,不知何时才会终止。【】 “自古逢秋悲寂寥,可叹这秋天已经快到尽头了。转眼间,我离开大理皇宫已经三个多月,时光荏苒,令人喟叹不已。”段誉骑在一匹枣红马之上前行。 “誉儿,你快给为父说下,你的武功怎么在三个月里进步得这么快呢?”段正淳好奇的问道。 “此事说来话长,我现在没心情谈这些,还请父亲见谅。”段誉不便将自己这段时间的经历告诉别人,因此不愿提及。 “也罢,你现在不愿说,我也不勉强。只要你行的端,立得正,不要在外边败坏我们大理段氏的声誉就足矣。”段正淳微笑道,“不过至于在外边行走江湖,遇到了看得上的美丽女子,得好好把握,正所谓,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段誉盯着段正淳,悠然笑道:“父亲大人,不知你在江湖中收揽了那么多的女子,是否会影响咱们段氏的声誉呢?” “当然不会,反而是增添光彩的。为父年轻的时候,每次出去走一遭都能有所收获,而你小子效率不行啊!”段正淳哈哈笑道。 在远处的保定帝等人没听见他俩谈话的内容,只见这父子两其乐融融,也不由得笑了。 段誉心里苦笑道:“还好你不是我的亲生父亲,不然木婉清、钟灵等等女子,皆成了meimei,真的是让人头疼。这不是给后人设置障碍么?” 木婉清早就被大理三公救了,此刻她骑着一匹小白马,跟在其母亲秦红棉身旁。人们都以为木婉清跟段誉是兄妹,只是庆幸在小石屋里没有发生什么败坏门风的事。 而木婉清不时望向段誉的目光显得颇为幽怨,段誉看了一眼就不再回头,现在还不是说出自己身世真相的时候,因为谁会信呢?反而会出现很多问题,段誉懒得去多想,况且他也并不急着娶木婉清。 以后闯荡江湖,非常险恶,带着木婉清,反而会缚手缚脚,若是不小心她出现什么不好的状况,反而会让人更为揪心。 因此,段誉觉得江湖儿女若是要安家,最好得等退隐江湖,安定下来之后,否则就算是你武功再高,遇到了难以预料的阴谋诡计,厉害的武功都没有机会施展,不一定能够保护住自己心爱的女子。 万劫谷离大理皇城很近,骑马只需要几个时辰,段誉进城之后,看到一片欣欣向荣的气象,街上充满了生活气息,街上的青年男女携手而行,怡然快乐,而在中原,这是不可能出现的想象,因为这被中原视为很无礼的。 段誉见大理的人们过得如此的快乐,心道:“看来老子所言很有道理,‘民不患寡,而患不均’。黎民百姓在乎的不是到底是否富裕,而是过得是否公平,伯父保定帝确实是明君。不过我却对做帝王不感兴趣,哪有在江湖中遨游那么的潇洒恣意。不过将来的事,谁又说得准呢?” “恩,前边怎么有那么多的人围起来,到底有什么热闹呢?”段正淳好奇的道。 大家策马赶过去,但见人群围着一个场地里,摆放着一辆比较大的牛拉车,在这车板之上摆放着一个铁笼子,里边居然关着一个汉子。 此人在笼子里蹲着,看起来很壮实,不知其高度,他穿着一条破烂的裤子,没有上衣,肌rou非常发达。由于蓬头垢面,带着鼻环,还被锁链锁住,就跟野兽一般。 地上也摆着一个铁笼子,里边关着三只野狼,虽然看起来有些消瘦,但对于野狼来说,这样消瘦的往往是最凶狠的。 “大伙儿可要瞧好了,今天我给你们见识一下什么叫做野人,就是这大铁笼子里关着的家伙,我称他为狗头。这家伙可以几拳打死一头牛!”一个络腮胡子的中年人,手持一条鞭子,朗声道,同时挥舞鞭子,在大铁笼子上抽了一记,笼子里的壮汉被抽中了,结果皮肤丝毫无损,根本没反应。 围观的人们议论纷纷,嘈杂之声响彻一片,许多人都不信络腮胡子中年人的话,有人道:“眼见为实,你吹牛有什么用,快拖来一头牛让他试试啊!” “没问题,大伙儿只要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我就让狗头这家伙展示天生神力。”络腮胡子中年人将铜锣端起,去挨个接住打赏而来的钱。 段誉和保定帝等人都没有轻举妄动,因为都很好奇这是否属实。 络腮胡子中年人待得吊足了围观之人的胃口,并且收了很大一铜锣的赏钱之后,就大声道:“大伙儿都知道,这光说不练是假把式,光连不说是傻把式,又练又说才是真本事。这次没有带牛来,但我带了三只凶悍的野狼,想必比起牛更难对付,咱们就拭目以待狗头给大家带来天生神力的展示吧!” 他拍了两下手,就有四个汉子从后边走出,都提着铁棍,他们将大铁笼子开锁之后,就将里边的高大汉子推出,这家伙看似凶猛如野兽,却很害怕的样子,唯唯诺诺的来到场地中间。 然后四个汉子从后边搬出铁栅栏将这里围成一个圈,再打开关着野狼的笼子就赶紧退出去。 此时,名为狗头的大汉就面对着三只凶悍野狼的包围。他身高九尺多,但越高的人,下盘就越容易被攻击。尤其是野狼就更为擅长攻击猎物的弱点。 围观的人们都为狗头担心,络腮胡子中年人在铁栅栏之外挥动长鞭在狗头的背脊上抽了好几下,怒喝道:“你还不赶紧打死这三只野狼,那么今晚就别想吃饭。” 段誉听得不由得皱眉,此人用以威胁狗头的理由居然只是吃饭这么个事?难道凭着狗头这人高马大的样子,自己在外弄不到吃的么? 三只野狼非常老练的围着狗头打转,他们在等敌人防御松懈的时候,就一鼓作气的下杀手。它们是最懂得,敌不动我不动,敌一动我先动这个道理的。 大汉狗头本来还很沉着的跟三只野狼对峙周旋,但当他听到络腮胡子中年人要以晚饭威胁,他就连忙深处双手去抓野狼,动作笨拙无比,全然不会武功。 三只野狼配合得很好,很快就趁虚而入,尖牙撕咬,锋利的爪子挥击,不过大汉狗头的防御惊人无比,在这样疾风骤雨般的攻击之下,只是留下了许多红痕,并没有受伤。 狗头大汉拳打脚踢,胡乱的对付野狼,待得好一阵子之后,他终于受伤,而野狼的气力都消耗得差不多了。狗头大汉忽然发狂般的揪住一只野狼,大吼一声,双手一错,就将这只野狼撕成了两半。 另外两只野狼气势变弱,正要溃逃,狗头大汉毫不留情的冲去,将它们都挥拳砸死。 围观的人们看到这样的神力展示,并不很高兴,因为没多少的观赏价值,反而觉得络腮胡子中年人这么做很残忍,纷纷散去。 络腮胡子中年人冷笑道:“收拾一下,明天到另一个城里卖艺。” 那四个大汉就去收拾这里的一切,络腮胡子中年人却挥鞭教训狗头大汉,道:“你这蠢材,刚才怎么那么拖泥带水的,直接一拳一个将三个野狼打死,人们不就会高兴的给更多赏钱么?” “野狼要动,牛不会动。我开始打不到野狼。”狗头大汉有些傻,说话都说不明白。 忽然,络腮胡子中年人奋力抽下去的鞭子被人抓住了,他抬头一看,是一个背负赤红长剑的白衣青年,正是段誉。 “得饶人处且饶人,老兄可否将狗头大汉放了呢?”段誉淡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