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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周易》哲学解读 第七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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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战国到两汉是“天命”与“占筮”巫术理论化时期。因为“天命”,“命定”与等级尊卑秩序是个相得宜彰的理论体系。“天命”尊卑等级与五化八门的占卜形式都与儒学者分不开。正是儒学家们完成了巫术的理论与方法(《易传·系辞》与《说卦》里的巫术理论与方法;汉董仲舒的天人合一的神秘主义思想;王充“命理”思想,均为后期八字批命奠定了理论基础。)。

    中国的巫术迷信(萨满文化)与“天命”观念,由信命到知命,才有了庞大的术数理论与应用方法。其目的是妄想通过“术数”以窥视命运‘天机’,而妄想改变命运成为人上人而去奴役他人。

    “天命观成为中国人绝对精神理念。由天命迷信,才有对王权尊卑等级制度的维护与依赖。也才认为尊卑等级制度是天经地义的,即认为世上的一切都被认为是命中注定的,而不可改变的。所以才有几千年根本没有多少变化的政治制度的存在。在过去的几千年的历史记载中,也没有任何关于中国人渴望或者试图为变革其政治体制做出任何举动。这种制度不仅仅代代相传至今,还使被统治者乐天安道,早已对它习以为常了。”(《中国人的德性》[美]何尔康比著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0页)

    儒家既讲统治者依德治民,又讲政治伦理的尊卑等级。既讲天命、符瑞,又讲巫术(占卜,筮卜)理论与方法。

    而后封建时期里土生土长的所谓道教,严格上讲是称不上是宗教,充其量按现在的宗教标准可称为邪教。所谓道教是邪魔外道阵营。虽然道教没能像儒教那样成为帝国的‘国教’,但一样在帝国里站有一席之地,并受到帝国的承认与支持。鲁迅先生曾说过:“中国根低全在道教……以此读史,有许多问题可迎刃而解”。这实际说明了道教文化影响着后封建社会里的中国人日常生活与思维。严格的说并不是“道教”,而正是“天命”,巫术迷信支配着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古代道教派虽标旁着道家人物与经典,而实质其教内活动的内容充斥着原始的巫术与迷信。道教是帝国里新巫术的策源地,“河图”、“洛书”无不与道教人物有关,神仙术、丹术同理无不与道教有关。道家思想与道教派对帝国时期的文化艺术影响之深。从六朝到宋元明清的诸多神仙,志怪小说不能不是受到道教派的影响。这些文学艺术又无不对大众心理及思维影响之深。这也许就是鲁迅先生所说根低结症所在吧。实际还是归结到巫术迷信支配着中国人的思想与生活。

    “道教与民间宗教关系中巫术或原始宗教特征是最为明显的。秦家懿在其对中国宗教的考察中明确指出了民间宗教,道教与原始宗教的关系以及巫术性质。……秦家懿还指出:"道教与民间宗教难以分清的另一原因是那些术土,算命人,相面人,风水先生所起的作用"。这里的算命人,相面人等都具有巫术即原始宗教的特征。不仅如此,杨庆堃说:"道教的一个重要贡献是为中国原始宗教增添了很多人格神。在汉代之前,原始宗教大多局限于自然崇拜,人物崇拜尚未在原始宗教体系中占据重要的位置。从神学理论上说,原始信仰的系统化始于汉朝的阴阳学派,但其完善却是之后由道教完成的。正是道教,将不同的原始信仰融合进一个共同的体系中。而道教的这样一种巫术又仅为民众所热衷,而且也同样吸引了众多来自统治阶层的皈依者。"总之,无论是民间宗教,还是道教,其前身都可以追溯至原始宗教,或者说,都与原始宗教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同时,它们又都有明显的巫术特征。我们大致可以这样说,民间宗教与道教是原始信仰这一母所生的同胞兄弟。事实上,这也是学者们比较普遍的看法”。(《中国社会的宗教传统》吾淳著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130页)

    “中国宗教”与巫术的关系是显而易见的。正如吾淳在他的《中国社会的宗教传统——巫术与伦理的对立和共存》一书中总结韦伯论中国宗教与巫术的“亲和”关系所揭示的那样:“在马克斯·韦伯有关中国宗教的论述里,宗教或信仰与巫术的关系是一个最为关键或核心的问题。这是因为在韦伯看来,正是巫术宗教与先知宗教将中国宗教乃至整个东方宗与西方宗教区别开来。换言之,延续巫术,还是斥逐巫术具有宗教划界的意义。因此,巫术,作为一个关键语词和核心概念,贯穿其对全部中国宗教研究(以及包括印度宗教在内的整个东方宗教)的始终。本着这种看法,马克斯·韦伯对中国宗教与巫术的关系做了考察,其考察的内容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这样一些方面:(1)中国宗教信仰中有着大量原始巫术的孑遗,或者说,原始巫术在以后的宗教信仰中被充分的保存和延续下来;(2)道教与巫术的关系至为密切,就接续巫术而言,道教是完全彻底“传统主义”的,本质上说,道教就是一个“巫术组织”;(3)一般认为,儒家或儒教是非常理性的,但韦伯提醒我们在看到这一点的同时还应当看到另一点,即儒家或儒教同样有自己的巫术传统,并且,基于种种原因,它会对巫术妥协;(4)佛教的出身是理性的,但大乘佛教已经初步或部分改变了佛教的理性传统,至于传入中国以后,受中国宗教和信仰的影响,佛教同样也变成了一个巫术类型的宗教。韦伯的这样一种认识与理论以及所内涵的合理性值得我们给予认真的对待。”(《中国社会的宗教传统》吾淳著上海三联出版社2009年版第218页)

    从中国宗教性质以及中国人信仰来看,中国古代文化,正如张光直先生所言:“中国古代文明是个萨满式的文明”。人们的生活方式完全建立在巫术的思维上。

    中国传统文化特色是“天命”与“巫术”。“天命”与“巫术”成为帝王时期的中国人的绝对精神理念。

    正如布留尔所说:“格罗特关于中国人也指出了同样的情形,一般的研究者们都经常强调‘野蛮人’非常‘迷信’。在我们看来,这意味着他们是按照自己的原逻辑的和神秘的思维行事。如果他们不‘迷信’,那才是怪事儿,甚至是不可思议的哩。”(《原始思维》[法]列维—布留尔著,商务印书馆,丁由译,1981年版,第281页)。

    也正如在清末生活过一段时间的美国人切斯特·何尔康比所见中国人迷信,而这样说道:

    “如果有人想找到一个可以很好地探究迷信给人类带来的种种影响和结果的地方,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则是最恰当的选择。这个民族的思维结构和精神状态似乎完全被迷信的观念浸泡着。在每一个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迷信已经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位置。无论工作还是娱乐,迷信都制约着人们的计划。它可以使人们美梦成真,也可以使之成为泡影,它能带给人们万贯家私,同时也能让人倾家荡产,身无分文。迷信还影响着男女间的姻缘,它不仅决定了哪两个人可以结成连理,而且举行婚礼的日子还要根据迷信来定。有时,人们在无法将事情处理好的情况下,就会迷信地认为这必将影响一家之父与孩子们的关系,甚至可以使其阳寿大减失去生命。而当一个人死后,其后人在为他选择墓地的位置,出殡的时间以及入葬的方式上都少不了迷信。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都弥漫着迷信的气味,无论最高统治者还是低级平民。人们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受它的影响和支配,甚至人们的一言一行。事实上,迷信歪曲了人们的正常理智和思维,它反复于严密的逻辑之间,挑拨离间,颠倒是非。它不单单在个人家庭中潜藏着巨大的影响力,而且在国家重大的事务中,例如有关国家繁荣昌盛(我们且不说有关帝国生死存亡的事情)的问题,也往往是由迷信掌控的。我们可以轻易地找到很多可供查证的事实。比如说,一个在中国居住,头脑灵活的外国人一旦同中国人混熟了,那么不久后他就会感到,迷信在这个帝国中就像天空中布满的蜘蛛网一样。他整日都被困在这些蛛网里,跌来撞去,虽然有时他会感到一丝乐趣,但是多数情况下还是会感到非常烦恼,无所适从。可是对于中国人来说,那些迷信观念绝不是蜘蛛吐出的丝,而是坚不可摧的钢线。”(《中国人的德性》[美]切斯特·何尔康比著王剑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