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等再回宫里,都有些不习惯了。 越亦晚临走前,愣是被大哥和爸爸胡噜半天毛,新吹的发型都乱糟糟的了。 他拎着零食去了宫里,下马车时颇为轻松。 木屐还是不太方便呀。 花慕之正在抱朴殿里写公文,听见楼下有马车声,去窗外看了一眼。 小小的人影在远处晃着手,然后撒着欢就跑了过来。 他不觉失笑,过去迎他上楼。 “可以多住几天的,不用急着回来。” 越亦晚摆了摆手,忽然把那袋零食递给他:“你尝过这个吗?” 花慕之愣了下,辨认了几样:“薯片小时候吃过,其他两样……还真没有。” “尝尝这个!干脆面!” 越亦晚当着他的面把那画着小浣熊的包装打开,捏碎一大块面饼之后洒了香辣蟹的调料包,然后晃了半天。 面饼碎在袋子里晃来晃去,略有些辛辣的香味就呛了出来。 这皇家吃的零食大多都是手工制造的,即便是薯片也有厨子帮忙切好薯片现烤好再送过去。 花慕之颇有些好奇的看着他晃悠完打开袋子,试探着伸手拿了些尝了尝。 “——很好吃哎。”他看向越亦晚:“这是什么?” “是垃圾食品。”越亦晚轻咳一声道:“咱偷偷吃完把包装袋藏好,我怕冯老师训我把你教坏了。” 两人还真跟放学后的小学生一样,躲在书房里分食完兰花豆和干脆面,又边聊边吃完了一袋薯片。 虽说是很廉价的食物,可吃起来确实一本满足,简直欲罢不能。 趁着吃零食的功夫,花慕之找了PAD过来,给他看自己新写的故事。 头号粉丝越亦晚眼睛一亮,凑过去读得津津有味。 这次故事的主角,叫做画中妖。 清苦的书生在闲暇之际,会挥毫泼墨画兰草墨竹,又把那画悬挂在书房里,挑灯夜读累了便抬头赏看。 那千代兰在书房里放了多年,竟渐渐被凝了灵气,自画中挥袂而出,做了他的书童。 画妖听着公子念了许多年的书,自己也是个颇有主意的妙人,便伴着他做文章论诗赋,甚至在寒冬里把他那双冰冷的脚踝抱在怀里,让他能够不至于冷的瑟瑟发抖。 春去秋来,自然是情投意合日夜相伴。 书生带着画与行囊赴京赶考,结果还真的金榜题名,直接成了当红的举人。 不仅有好些商贾有意结交,京里的好些老爷也抢着把女儿嫁给他。 画妖夜里依旧为他添烛温酒,似乎对外界的那些琐碎事情都浑然不知。 “然后呢?”越亦晚读到这儿,忽然发现故事断了。 他许久没有追小说,此刻简直想催花慕之赶紧把故事写完。 “后来他们怎么样了?” 花慕之端着热茶吹了吹气,想了想还是告诉了他。 “那书生最后想要娶员外郎家的千金,又唯恐被那家中那知根知底的妖怒而反噬,就去道观里偷偷给道士收钱,让他强闯进家里,拿桃木剑杀了那画妖。” 越亦晚抱着平板一口气没上来,甚至有点生气:“他怎么这样啊!” 大概是公务太多的缘故,花慕之也没想着把这故事写完,随口把结局也讲了出来。 “等道士进了书房,却发现里头挂着一幅空画轴,兰草与妖都不知所踪。”他顿了一下,继续道:“书生不以为意,准备与那千金花好月圆,却发现自己再也作不出好文章来。” 越亦晚听得颇不尽兴,皱眉道:“这王八蛋,真是活该!” “其实人人都能画画啊,那书生原本也是懂兰草的。”花慕之认真了神色道:“他原本的灵气都凝在那画上,自己又生生作没了,后来不就成了一介庸人了。” 两人说笑一番,又一块回了朝明殿里用了晚饭。 最近公务颇多,太子用完晚饭还要回殿里加班,留一人一狗在客厅里看电视。 越亦晚撸着狗刷着综艺,忽然发觉这狗狗一摸一手的毛。 他愣了下,看着手里的白毛忽然想到了什么。 旁边候着的掌侍以为他是不高兴了,连忙解释道:“越先生,最近是换毛的季节,库尔兹犬身上又有两层披毛,确实掉毛比较频繁。” “不——”越亦晚站起身来,看着那一脸乖巧的托托道:“以后我来给他梳毛,不用你们操心了。” 这狗狗,跟绵羊有什么区别! 该薅就薅啊! 当天晚上,他就拿了把小梳子,一边哼着歌看着电视,一边给它上上下下的都梳了一遍。 厚实又绵软的狗毛全都整理在小篮子里,留做他用。 托托抱着小鱼玩偶颇为听话,随便他怎么折腾都不乱动。 近十日下来,竟然攒了满满的一篮子狗毛。 几个掌侍都完全没搞明白他是想要干嘛。 怎么突然跟狗过不去了? 这一通梳下来,狗狗那是越发的精神抖擞,长长的披毛整洁又漂亮。 然后越小裁缝直接把他们叫来,手把手的教他们怎么捻线。 上层的长毛捻成粗线,下层的则捻成细线。 夕清阁里散着桂花香气,然而四五人都在闷头捻线,犹如小工坊一般。 这狗狗也真是厚实,梳下来的毛直接捻了好几个小毛线团。 在捻过之后,还要再两股绕成绞线,最后泡浸在柔顺剂和清洁剂里,再架好晾干。 围巾般的一挂毛线架在夕清阁里,在秋风中摇摆来去,简直和小旗子一样。 花慕之过来的时候,一眼就瞥见这狗毛旗子,还未说句什么,身边的托托就欢快地叫了一声凑过去,在毛线旁摇着尾巴闻来闻去。 “你打算拿这线做些什么?”他看着脖子上挂着卷尺的越亦晚道:“竟然绕了这么多。” “织!毯!子!”越亦晚双手举起又细又长的钩针,语气颇为欢快:“然后送给太后奶奶!” 等冬天来了,老人家就可以踩着厚实软和的小毯子看电视了。 花慕之忍不住逗他道:“不给我织一幅么?” “那得看托托了,”越亦晚瞥了眼最近瘦了一圈的绵羊狗,露出同情的目光:“再薅下去我怕它着凉。” 刚好最近这阵子忙完了,他们两有空一块在客厅里聊天看电视,相处的时间也多了不少。 花慕之不会编织,但能帮他照顾下毛线球或者抻下边角,也渐渐习惯了晚上陪他一块看电视。 除了网剧电视剧之外,越亦晚还颇喜欢一款全球时装设计大赛的综艺《璀璨新衣》,能挥舞着毛衣针看好久。 他不光自己看的入迷,还会跟在线弹幕一样跟花慕之吐槽里面的各种环节,教他怎么评判不同时装的好坏。 没等电视里的评委发表意见,越亦晚就能头头是道地指出来选手哪儿的剪裁和料子没有选好,是蝴蝶结的位置不合时宜,还是绣上去的亮片太喧宾夺主。 这种节目本来就是外行看热闹,也不算花慕之感兴趣的范围。 可他也不知不觉地跟着看上瘾,每晚八点一到就跟越越一块织毯子看电视,俨然完全适应了同居生活。 越亦晚不光会纺线,还会染色。 他知道老一辈人不喜欢太鲜亮的颜色,就把一部分狗毛拿植物染料改成了烟灰色,在边缘勾出北欧风的小菱格出来。 花慕之见证了这毯子从无到有,还真有些舍不得把它送人了。 当初吃醋完全是开玩笑,可这小毯子那确实触手又厚实又温软,样式也不是家具店里泛滥的款式,看起来雅致又大方。 他表面上当然大方又好说话,心里还是会悄悄问一句。 ……真的不考虑送我一条么? 托托窝在旁边睡觉,冷不丁打了个喷嚏。 作者有话要说:托托:你们摇了我吧T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