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好好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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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山你还特意来一趟,实在太麻烦你了。”阿公叫雁晚秋将手电照到墙上,自己两手相握,探到手电与白墙之间,玩着简单的游戏,“嘿嘿,你看这是什么?” 雁晚秋认真地观察那只影子生物,片刻后猜道:“兔子?它耳朵好长的。” 阿公耳朵不好,没听清楚,大着声音问:“什么?” 小女孩没有半点不耐,将手拢到唇边,凑近阿公耳朵又说了遍:“兔——子——” “歪了。” 一惊,我连忙收回视线,发现自己那束手电已经打歪,根本没照着配电箱。雁空山不得不停下动作,回身提醒我。 “抱歉!”我马上调整角度,重新打光。 雁空山表情不变,转身继续手头工作。 配电箱嵌在柜子里,离地两米高,我要够到需要踮脚,而阿公这些年缩了不少,要踩小板凳才能查看配电箱的情况。但眼前男人仗着身材魁梧,既不踮脚也不踩凳子,只是微微仰头就好碰到所有开关。 长得高真好,我也想长高,明天开始每天起床晨跑吧,也省得阿公老是抱怨我贪睡。 换下烧断的保险丝,雁空山拧动手中螺丝刀,将闸刀上的螺丝一个个拧紧,接着向下拉动电闸… “噌!” 上帝说要有光,于是这世上就有了光。 供电恢复正常,屋内照明重新亮起。 “哎呀修好啦,终于能看《情在革命在》了。秋秋你要不要看?这个电视剧很好看哦!”阿公第一时间就跳起来去开了电视。 “不要,上次你说很好看的电视一点也不好看。”小女孩起身拍拍裙摆,自觉朝雁空山这边走来。“阿山,是不是要回家了?” “嗯,你先等一等。”雁空山将配电箱关上,螺丝刀递还给我,叮嘱道,“电路太老了,用不了大功率电器不说,还很危险,有空叫你家大人找电工来看一下,能换的最好都换了。” 他看着也没大我多少,竟然就口口声声“你家大人”了。 “我十八…再过两个月就十九了。”不知怎么,我很不想要他把我当小孩子看,“不是小孩子了。” 他微微有些讶然:“我还以为你只有十六…” 大概是看到我面色不对,他自觉失言,及时收了声。 “那我们就先走了,有事可以再叫我。”雁空山牵着女儿往外走,路过阿公时,指了指门外,又指了指自己。 阿公知道他要走了,大力拍着他的肩,赞美他乐于助人的品质,将两父女送到了门外。 听到雁晚秋跟阿公道别,我骤然回过神,惊觉自己竟然忘了和人家道谢。 这样热的天,本来只需要把保险丝给我就好的,但雁空山却亲自跑了过来。 阿公是阿公,我是我,阿公说过了,不代表我可以不说,再怎么样我也要表达一下自己的谢意。 我来不及多想,从桌上果盘拿了两个焦黄的苹果就追了出去。 “欸?棉棉…”从阿公面前旋风一样跑出门,他剩下的话消散在身后空气中。 雁空山身高腿长,一会儿功夫就快到自家院门口了。 “等等!”我叫住他,跑得急了,停下来的时候就有些喘。 雁空山一手扶在院门上,听到我的声音没有进一步动作。 “谢,谢谢你…”我把手里的苹果递向他。 他垂眼看着,似乎是没明白。 我解释道:“这是谢礼。” 余棉,你在搞什么? 什么年代了还要特地追出来送两个苹果?最近岛上苹果泛滥到孙蕊他爸都只能拿来喂猪了,我竟然拿这么寒碜的东西送人?我刚刚一瞬间是卡到阴被什么脏东西附体了吗? 他会不会觉得我太小家子气… 我僵着手,表面纹丝不动,内心已乱成一团。 还好,他头顶数值挺稳定的,没有为此高兴,但也没生气。 “太客气了。”雁空山从我手里接过那两个苹果,颔了颔首,手肘推开院门,牵着雁晚秋走了进去。 “阿山,我能吃个苹果吗?” “吃完记得刷牙。” “好呀。” 父女俩的声音逐渐远去,直至再听不到,风里传来清脆铃响,门开了又关。 我蹲在他们的篱笆花墙下,懊恼地抱着一旁的电线杆直撞头。 到底为什么要送苹果!为什么!? 我应该送可乐的!这么热的天,他不一定喜欢苹果,但绝对不会讨厌冰可乐!谁会讨厌快乐肥宅水呢? 或者我也可以等下次有更合适的谢礼时扣响他家的门,而不是像刚才那样冒失地追出来。 “…余棉?” 身侧不远处突然传来耳熟的惊呼,我猛地一顿,在那一刻大脑飞速运转,思考该怎么解释自己不合常理的行为。 不要慌,小场面。 我站起身,朝着电线杆大喝一声,甩动两条胳膊拍击在坚硬的柱子上,随后状似惊讶地转头面向来人。 “哟,姑婆啊,这么巧,晚上出来遛狗啊?太热了,我睡不着,在这里锻炼身体呢。” 来人虽然年纪看起来很大了,气质却十分出众。满头银丝用簪子盘在脑后,一身真丝白色绣花旗袍,腕上戴一只帝王绿的翡翠玉镯,身材苗条,皮肤细白,看着就像个民国贵太太。 她是我阿公的堂姐,二十岁便自行盘发,立誓不嫁,搬进了岛上的“姑婆屋”,成了众多自梳女中的一员。如今她七十多岁,姑婆屋只剩她一人,终日与一猫一狗为伴。 阿公不时会去探望她,给她送送菜,劝她早日去养老院。但她始终放心不下家里的老猫老狗,说什么也不愿搬离。 “安安年纪大了,膀胱不太好,憋不住尿,我现在一般睡觉前都要遛一遛它的。”姑婆晃晃手里的牵引绳,身材娇小扎着小辫子的马尔济斯过来抬腿就在我面前的电线杆上留下了自己的气味。 尿完后它放下腿,摇晃着小辫子跑到姑婆身前,拿爪子抓她的脚,嘴里同时发出呜咽声。 姑婆很习惯的将它抱进怀里,笑笑道:“这么晚了,你锻炼好及早回家,别让你阿公担心。” 我满口答应:“我等会儿就回家。” 她看着我,欲言又止:“睡不着就试着喝点牛奶。我听你阿公说,你以后都住在这边,这样也好,你阿公也有个伴。你阿公总是欢迎你的,你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 我抿着唇,讪笑着点头:“嗯,我知道的。” 我妈上个月再次结了婚,男方是头婚,对我妈很好。虽然新房名义上有我的房间,但我不愿做他们的电灯泡,就和我妈提议搬到青梅屿上住。她起先反对,但我看她心情数值不降反升,知道她没有说实话,提了三次,她同意了。 有时候我会很讨厌自己的“通感症”,人心一旦看得太清楚,活得就很累。 所幸,阿公的确很欢迎我,青梅屿就在虹市边上,每日都有直达市里的渡轮与公交,开学后我每礼拜回来也很方便。 姑婆抱着狗走远,我长长呼出口气,回头看了眼身后窗帘紧闭的小楼,二楼亮着灯,但没瞧见人影。 路上很清静,空气发着甜,今晚不知这里会不会来客人。 我揪了一朵蔷薇花瓣,放在鼻端轻轻嗅闻,抬步往阿公家走去。 青梅屿以青梅闻名于世,一到五月青梅成熟季,岛上也到了旅游旺季。游人采梅子的采梅子,看海的看海,热闹非凡,这股劲头一直要持续到十月,天逐渐凉下来才会过去。 岛上有且只有一条商业步行街,叫南普街,街上店铺林立,吃喝玩乐一应俱全,晚上还有夜市,是深受游人和岛上年轻人喜爱的一个地方。 孙蕊这天约我逛街,说要带我去个好地方。 我将信将疑,跟她兜兜转转,在巷子里走了一刻钟,最终停在了一家书店前——天气二手书店。 我抬头望招牌,已经有点猜到自己是中了孙蕊这厮的奸计了。 “你什么时候这么喜欢看书了?”我斜眼问道。 孙蕊羞涩一笑:“说什么呢,我一直是个爱读书的好宝宝啊。” 我转身就要走。 孙蕊急急从后面拖住我:“我下贱,我承认我根本不是爱书之人,我就是看上里面男人了!” 早这么说不就行了。 我调转方向,越过她推门走进了店里。 里面冷气打得很足,外头进来温差有些大,我不自觉打了个激灵。 书店很安静,客人不多,孙蕊直扑收营台,冲收银台小哥笑的一脸明媚。 “文应,我又来啦,上次我说的书你找到了吗?” 小帅哥长得白白净净,也不知做了什么被孙蕊这妖女惦记上了,此时尚且一派纯真,还不知道自己即将陷入何种险境。 而且…我看他头上数值,平平淡淡七十五,既不黄也不粉,孙蕊的路还有得走。 留她在收营台和小哥培养感情,我在书店里逛了起来。 书店不大,一楼也就四排书架,但书堆的到处都是,通往二楼的楼梯两侧也全都堆满了。 这样真的通得过消防检查吗? 眼前闪过与这里极其相似的另一栋建筑。说起来雁空山家里也是这样的,到处是书,孙蕊说他在岛上开了家书店,不知道是开在哪里… 想拿书架最上面那排的一本书,我踮起脚,努力去够它。 就差一点,我尽量伸长手,心里默默吐槽书架的高度。 腿短的人没资格看书是吗? “我来。” 而就在我指尖碰到书脊的下一秒,从身后探出一只骨节修长的大手,轻松将书从架子上取了下来。 身后的人体与我贴得极近,我甚至能感觉到对方的体温正透过薄薄衣料传递过来。 封面有些久的武侠书递到面前,我愣愣拿在手里,回身看向那个“出手相助”的好心人。 “是你?”我眼眸微微睁大,为出现在此地的雁空山惊诧不已。 “是我。”他身上穿了件和收营台小哥一样的深灰色带兜围腰,说话间他重新拿出兜里的圆珠笔与记事本,一边查看书架一边在本子上做着记录。 显然,这就是他的书店。 “和女朋友一起来的?”他专注在笔下,并没有看我。 他一定是从我们进来就注意到我了。 我紧了紧怀里的书,解释道:“不是,她不是我女朋友,只是发小而已。她,她喜欢你家店员。” “哦?”雁空山唇角啜着笑,挑起眉梢的样子有几分漫不经心,“我家店员行情很好,追他的人不少,你发小可要好好努力了。” 我知道这只是他的客套话,让两个不怎么熟悉的人不至冷场的一点小技巧。他头上的数值甚至不比收银小哥高到哪里去,但我仍然很高兴。 “嗯,我会让她好好努力的。” 有点好奇,这个人会不会为了谁的努力而心动变成粉色呢?我盯着他头顶白色的心情数值想道。 会吧,毕竟他孩子都这么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