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王子变青蛙
桃花岛的准现房楼盘,就在售房部的后面。+◆頂+◆+◆+◆,.. 交完钱,签完约。 萧默拿了钥匙,两把钥匙,在一干售房姐无比崇拜的目光中,和叶凝一起去看房。 在她们看来,此刻萧默简直就是极品中的凤凰男,一出手就是百万房子,不要嫁给他,就算做他的三也是一种福分。 “你为什么要买两套房子?”一路叶凝只问了这么一个问题,因为萧默给她的惊讶实在是太大了。 一直以来,叶凝都把萧默当成是一个稍微有些钱的富家子弟,可是没想到他会这么这么土豪。 买房子一口气买两套,住的完吗?难道他们家人口多?叶凝猜测着。 萧默突然拉过她的手,将一串钥匙塞到她手里,:“这一套是你的!” “啊?”瞬间叶凝像是被电击了一般把手缩回去。 五十万的房子,送给自己? “我过,我要一直在你身边,直到你烦了为止,所以我买两套房子,这样我们就能在一起了不是吗?”萧默笑眯眯地。 “虽然话是这么,可是……” “你们家院墙被推倒,那个雷勇不是要赔你们一套新房么,这套就是!” “雷勇,你和他……”叶凝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萧默不再隐瞒:“天工是我收购的,你父亲在为我打工,所以你们的房子理当由我来赔!” 这一次叶凝算是明白了,明白了自己老爸为什么会突然走运东山再起。明白了以前很多不知道的事情。 “知道了真相,你还要拒绝吗?”萧默。“拒绝我对你的好意,拒绝我为你所做的一切?” 叶凝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是拿着钥匙的手,却紧了紧。 “走吧,我们先去看看你的新家!” …… 萧默和叶凝按照所告知的地址,终于在桃花岛别墅区内,找到了那所精致的别墅。 别墅真的很气派,很别致。德国手工雕花大门,黄色调辉煌客厅。上下三层,观景大阳台。叶凝还是像做梦一样。 萧默任由她呆,独自来到可以看到外面绿色草坪和桃花林的阳台。没有什么特殊感觉,他既没有欣喜若狂,也没觉得站在这里就有什么诗情画意作诗一首的感悟,只是觉得房子大了,俗了,外面的风景差了,于是自我安慰,晚上的夜景估计会好一些。 回到客厅,叶凝站在原地。拿着钥匙,盯着他,不话。 “算下来,好像很多白领阶级的月工资还不够付这房子物业费的。”萧默笑了笑。然后有些惬意地躺在沙上,盯着天花板,“只要你决定了。这套房子就是你的……不过你必须要服你老爸,他是个倔强的男人。可是再倔强地男人,也会为心爱的子女放弃一切原则。何况,你跟着他受了这么多苦……苦在你身,痛在我心。所以我要让你好,让你过的舒服,仅此而已。” 萧默目光闪烁着火花,回过头望着叶凝,望着这个前世的恋人。 叶凝还是傻乎乎望着萧默,她有些弄不懂,萧默为什么要对自己这么好,自己哪里值得他这样做了? 因为自己长得漂亮吗?大街上长得漂亮的人比自己多的是。 不别的,就上次那个电视台的记者白洁,叶凝觉得她就很美,美的让很多男孩子大喊大叫。 可是萧默却选了自己,为自己付出这么多,做了这么多。 这时候憨憨的叶凝,不再心思剔透的校花,还是别有一番风情的。 “呵呵,你还傻呼呼站着干嘛,要不要我帮你捏一捏脸蛋,看看是不是在做梦?”萧默笑着打趣道。 “你看见刚才那个胖男人的表情了么,听我们要买两套,直接就被pk走了……掏不出那么多钱,还想包~养人家闺女,最可恶的是对你还存坏心思,这种人啊,叫什么来着,自不量力,傻头傻脑,猪一样的富豪!” 叶凝扑哧一笑,穿着比很多女孩子都要朴素简单的她,轻轻踩着地毯,脚上那双洗得泛白的帆布鞋心翼翼踩在一平米就是大几千的地方,来到萧默眼前,弯下腰,摊开手,把钥匙递到眼前。 “咋了?吓到了?”萧默从挂天花板上的水晶灯上慢慢收回视线,笑了笑。 叶凝摇摇头。 “那就是觉得不满意,我的心不够诚,你看不上这套房子,你看不起这份礼物……你还想回到过去,住在破烂房子里,继续过着艰苦风斗自力更生的生活,然后让情cao升华,让灰姑娘的传继续下去……”萧默还是在笑,只是没有接过象征性意义大过实际意义的钥匙。 “不,不是这样……”叶凝被萧默的脸颊绯红,“只是在我服我老爸之前,我觉得还是把钥匙还给你,最起码,这是我对你的尊重。” “我不要尊重,我只要你接受。”萧默强硬道,“我了,我不希望再看到你受苦。” “跟你实话吧,苦不苦我已经习惯了,在我看来,住在这里虽然很好,可是不能照顾李奶奶,不能照顾白,不能和很多同学一起玩,还不如住在老地方自由自在。” “那就把李奶奶接过来,把白也接过来,这么大的地方多个人,多只猫应该没有问题。” 叶凝还是摇头,把钥匙塞到他手里。 萧默最后叹了一口气,:“我忽然发现自己做错了一件事情。我不应该在这里买两套别墅,而应该在你家隔壁赁一套出租房!” “嘻嘻,那好呀,我可以给你介绍。隔壁王大伯家正好有房出租,一个月六十块。水电另算!” “那你这个王大伯有没有租房子送美女,大半夜把你送过来?!” “去死啦!坏蛋!” …… 萧默第一次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很亏本的买卖。花了一百万买两套别墅,最后却要去住出租房--- “冤大头”三个字怎么写,萧默算是知道了。 千金博美人一笑,自己是百万砸了自己脚。 “那我们现在要去干什么?是去看我狗窝般的出租房,还是带着你四处转转?听前面不远有很多高档商品商店---”萧默提出了一个选择题。 叶凝欢呼雀跃,“真的?我想要你陪我一起逛街。” 萧默明白了,不管眼前的女孩子多倔强,倔强地拒绝自己的好意,可是她毕竟还是女人。 是女人。就没有不喜欢逛街的。 “现在去,还是等会儿再去?”叶凝的模样有些急不可待。 萧默懒得回答这种会降低智商的问题,闭上眼睛,嘴角勾起一个促狭笑意,“不过我现在身上就那么钞票,估计坐出租车的钱都不够。难道继续刷卡?” “不能刷卡!”叶凝忽然。 萧默就:“好,不刷卡。” “你发誓。” “好,我发誓---不过没钱咋办?” “我身上有钱啊。”叶凝笑眯眯道,“从现在开始。我请客。” …… 叶凝请客的标准很简单,能省就省,所以他们没有打的,也没有坐公交。径直步行来到了附近人满为患也最为繁华的南都时代广场。 不得不,这个广场真的很大,一个三线城市能够有如此规模的大广场。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站在时代广场的商业大厦门口,叶凝嘟着嘴巴弱弱哀怨道:“以前我都不敢进去的。” 确实。大厦内的绝大多数人,跟站在大厦外的叶凝。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前者起码衣食无忧,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美满不好,起码不用为柴米油盐酱醋茶cao心费神,而后者,再青春无双,也改变不了一条牛仔裤穿了四年的事实。 “那咱们先在外面逛逛,先打打防疫针,提高一下我们接受新事物的免疫力,等适应了再进去。”萧默笑道,牵着叶凝在广场外看玻璃橱窗,都是叶凝不认识的牌子,很可惜很悲剧,除了最出名的几个,剩下的,萧默同志也一样不认识,原因是这些牌子对他来有些太不知名了。 须臾。 “好了,我觉得可以了。”叶凝深呼吸一口,模样就像是准备去偷地雷的敌后武工队。 萧默笑道:“既然准备好了,我们就出发,先去哪一家?” “那家!”叶凝指着前面,她很有眼光,因为那家是香奈儿专卖店。 …… 作为世界知名品牌,这个店铺很冷清,估计此刻的老板正在惆怅为啥会把这样的高档品牌开在这样不入流的城市。 购买能力,决定了城市发展的速度。 奢侈品的销路,决定了城市排列的档次。 专卖店内,闲的可以拍苍蝇,打麻将的几个女售货员一起鞠躬弯腰,“欢迎光临!” 毋庸置疑,这种店铺员工的素质就是高,至少要比那些售房部的姐们高出一个档次。 被如此待遇,叶凝吓了一跳,不由自主地就拉住了萧默的手,有些紧张。 萧默拍了拍她的手臂,然后笑着:“我们只是随便看看。” 叶凝也:“我们只是随便看看。” 那售货员依旧是那么热情,丝毫没有因为他们只是随便看看就慢待他们,主要因为叶凝那艳光四射的青春无敌美女模样,让她们丝毫不敢大意,谁能猜到未来,这只麻雀般的美女,会一飞冲天变凤凰? 至于她身边这个大男孩,穿着打扮也都很洋气,一看就不是穷人家的孩子,两人这么一搭配,典型的灰姑娘遇到王子。 当然,眼前这个王子貌似岁数了,如果把他变成一个大款模样的阔佬,再搭配这样经典的美女。那就得过去了。 看着店内眼花缭乱的香奈儿名牌,叶凝大着胆子翻看了一下一条丝巾。 薄薄的丝巾。很是漂亮。 萧默就:“你戴上试试看。” 售货员也:“试试吧,效果会更好的。” 在萧默的怂恿下。叶凝将那丝巾戴在了发梢上,顿时,艳光四射。 这条丝巾犹如画龙睛般将此时的叶凝装扮的不可方物。 所以,很多时候名牌就像是一道亮丽的风景,可以把平庸的女人装扮成贵妇,把漂亮的女人装扮成明星。 至少此刻佩戴了香奈儿丝巾的叶凝,就像是一个令人眼前一亮的明星,店内那些售货员都快被亮瞎了眼。 “姐,你佩戴上这条丝巾实在太漂亮了!”售货员赞美道。 “是吗?”叶凝也很高兴。平时第一次受到人这样的赞美。她看了一下丝巾上面的价格牌,然后--- “我们还是走吧!” 不等萧默答话,直接放下丝巾,逃之夭夭。 萧默完全可以理解叶凝这种反常的举动,毕竟一条丝巾三千块,对于她来,的确是奢侈了一。 何况叶凝清楚地知道,如果自己稍微表露出一满意或者高兴样子,估计萧默就会不遵守誓言。又要刷卡了。 …… 看着逃出去的叶凝,还有跟着出去的萧默,香奈儿店内的女售货员们心情各不一样。 看起来这个美少女还蛮懂得照顾男朋友的,知道他买不起。所以才会这样失态。 很多售货员如此想道。 只有那个刚才服务萧默和叶凝的女售货员不这样想,因为她清楚地看到,刚才萧默伸手拉住叶凝手时。手腕上那乍露出来的卡地亚名表---她曾经卖过这种表,一块就要三万块! 能够戴得起三万块手表的人。难道迈会买不起三千块的丝巾? 她不信! …… 从名牌专卖店逃跑的叶凝哈哈大笑,萧默追了出来。也跟着笑。 周围人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他们。 直到两人笑够了,叶凝这才:“我是不是很丢人?” “不,是很可爱。你可能是这世上第一个因为看到三千块丝巾而逃跑的第一人。”萧默笑着。 叶凝又咯咯地笑了,“现在我只想去超市逛逛,嗯,你还会陪我吗?” “陪,当然陪着你,我这辈子陪定你了!”萧默刮了一下她的鼻尖。 …… 逛超市不需要你有什么勇气,也不需要你带多少钱,只需要你有足够的脚力。 在时代广场,万隆超市是最大的一家百货超市,吃喝用的,应有尽有。 据万隆的老板以前是个摆地摊卖苹果的,因为在路边摆摊被城管管制,没办法,就借钱开了一家水果批发行,一开始只卖水果,然后开始卖菜,再然后开始卖日用品……最后直接学着大城市的模样,改成了超市。 南都人民通过万隆超市,购物从不习惯自选,到喜欢自选,逐渐地,成了超市的常客。由此,万隆老板也赚的满盘金银。不仅开了分店,还开始经营别的项目,比如刚才那家香奈儿专卖店,不过显然,这次他老马失蹄,过度自信地拔高了南都人的消费水平。 超市内,女孩最喜欢逛的地方因该是衣服,首饰,或者金银专柜才对,可是叶凝却偏偏选择了专卖锅碗瓢盆,还有家电的地方。 最后,萧默才明白,叶凝之所以逛这里,都是为了他。 “你租房子住要置办一套做饭用的餐具,还有电饭煲---电磁炉也可以,不过太贵了。”叶凝很内行地道。 “这个是微波炉吧?听只要把饭菜放到里面就能加热---你要不要?” “买五个碗吧,万一你家来了客人也不必出去借。” “这双筷子也不错,是红木的,不会泡烂,也没有味道。” “等会你就刷卡吧,嗯,我就当你没发誓过……反正这些东西也要不了多少钱!”叶凝叮嘱地对萧默道。 好不容易转完这边,萧默已经推了一购物车的东西。 可就在这时,叶凝眼前一亮,:“哇,前面在抽奖耶!”完就激动地走了过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