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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你是我的

    从顾尘所在的城市到津海市,坐火车差不多要十三个小时。

    当然。

    顾尘也可以选择坐飞机,不过考虑到飞机场在城市的另一边,再加上随时都可能堵车的因素,顾尘至少也要提前三个半小时出门才行。而到了津海市,顾尘还需要再用两个小时的时间,才能够最终到达目的地!

    此外。

    现在的飞机票打折很少,坐飞机比坐火车至少要多出一半以上的预算!

    有了这个前提!

    顾尘完全不用再考虑,直接选择了坐火车。

    这样的话……

    顾尘可以吃过晚饭,七点二十出门,坐上二十分钟地铁到火车站,准时赶晚上八点的火车去津海市。晚上顾尘还可以在车上美美地睡上一觉,差不多,第二天早上九点左右就到达津海市。

    然后。

    最多再用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顾尘就可以步行到达半月弯小区了!

    这一次

    顾尘去津海,是要见于连……

    ……

    游戏之外,顾尘和于连并没有见过面!

    视频里俩人倒是聊过许多次的……

    于连给顾尘的印象只有一个,粗野,很粗野!无论是模样还是说话方式,于连都是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当然,粗鲁并不代表满嘴脏话,虽然于连也说,但他爆粗口的频率绝对不高!

    几天前。

    游戏里我不是害虫把那枚“犹大的骨头”交给了于连,一个小时后,顾尘和于连进行了一次长谈。也正是那一次长谈,让顾尘觉得有必要去一趟津海市,他要协助于连完成大力骨锤的全部炼化过程!

    根据于连从王大力那里咨询来的炼化要求。

    要想激发大力骨锤的隐藏属性,炼化材料除了需要具有卑劣属性的犹大的骨头,还需要拥有反叛精神,正在绽放中的恶之花。而如果要找到恶之花,却是要于连单枪匹马闯过恶人谷的十大恶人副本才可以……

    而且。

    这一次和平时杀恶人谷副本可以反复杀还不同。虽然不限时,但机会只有一次。因为,虽然副本没有变,但按照系统提示,在领取任务之后,恶之心花绽放的机会却只有一次。

    如果任务失败,要想再等恶之花绽放。必须要一年后才可以……

    这个设定很坑。

    不过。

    系统的规则总是越坑的设定,给出的惊喜越大,所以于连一定会尝试一下能不能跳过这个大坑的。

    十大恶人副本于连和顾尘都杀过!

    但要求一个角色单挑十大恶人副本,大概还从来没有人尝试过,而且,就算有人有这勇气尝试。成功的机会也太渺茫了。要知道,这是一个十人的高难度副本,即便组满队想要通关也是不容易的……

    现在。

    单枪匹马?

    有点儿痴人说梦的意思,但也并非一点儿可能没有!

    当年。

    顾尘和接二连三,就是在通关恶人谷副本时认识的……

    那一次。

    他们用临时拼凑的双盗贼和一个特种兵,三个人用这种别人根本无法想象的奇葩全攻组合,下到恶人谷去杀那里的十大恶人。结果那天三人杀疯了。配合便如现在的洗剪吹一般,如行云流水般顺畅,整个过程几乎完美得无懈可击。最后,他们用了差不多将近十个小时,终于通关了这个许多玩家试都不敢试的高难度副本……

    事后想来。

    顾尘还是觉得,那一次的意外通关,一半运气一半实力,但绝非全靠运气。而那一次三人一起下副本都花了将近十个小时。现在于连要单枪匹马这么干,就算能过关,花费的时间也会更多。

    初步估计一下。

    顾尘觉得就是一切顺利的话,于连要杀过这个副本,至少也需要将近二十个小时!

    二十个小时?

    中间不可能长时间间断,甚至超过三分钟都不行,如果让一个人来坚持的话。累也要累趴下了。况且,于连已经不再是他的巅峰时刻,永远十八岁的于连,现在已经三十二岁了!

    即便心和意识还不老。但身体机能总还是在下降。

    这一点。

    是不争的事实……

    所以。

    考虑了一下之后,顾尘决定到津海市和于连汇合,俩个人一起轮换着通关十大恶人副本。而无论这次副本通关是否成功,俩人还有更重要的一件事要做,那就是对杀猪刀战队做一个长远的规划!

    毕竟,风语者战队几乎是于连一手带起来的,在这方面他有着丰富的经验。而顾尘虽然拥有着出色的技术,但作为一个技术流疯子,他对于如何经营一个战队方面,却并没有多少经验……

    从于连那里学一些经验回来,也是顾尘此行的目的之一!

    在顾尘离开之前。

    他把阿飞和雪儿的训练任务转交给了温嘉良……

    实际上。

    温嘉良有着他自己一套独特的练习方式,顾尘早就想让雪儿和阿飞跟着学一下了,这一次,正好可以借着自己出门的机会,让他们多和小温子接触一下,从他那里学点怪招回来!

    没错。

    以温嘉良与众不同的想像力,出自他手的,多是不合常理的怪招!但世事就是这么奇怪,正是由于温嘉良的想像力与一般人不同,所以他创造的这些怪招,却是一般人最难对付的……

    而顾尘想让阿飞和雪儿从温嘉良那里学习的,不仅是一些可以僵化下来的cao作方式和技巧,却是温嘉良独特的思维方式。当然,学习温嘉良的独特思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照搬。

    否则。

    阿飞和雪儿所学到的,根本就一无是处!

    交待完阿飞和雪儿的事儿,顾尘自己这次出门的事情,怎么也要和土豪妞格格巫说一下的。从最多只能拉手的普通朋友,进化为可以亲嘴的亲密朋友后,俩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

    自从那天早上强吻事件过后,顾尘知道躲是躲不过的。干脆找到格格巫,向她做了一番深刻的道歉和检查。

    检讨完毕。

    顾尘最后还保证,此类错误自己绝对不会再犯了……

    而一听顾尘说此类错误绝对不会再犯了之后,格格巫当时却是大怒,照着顾尘的下三路便是狠狠一脚。结果在顾尘痛苦地蹲下来哀号之后,格格巫却又吓坏了般抱着他,把顾尘搂在自己怀里。

    随后。

    格格巫竟然吻着顾尘的嘴唇。轻轻呢喃着,“好吧,宝贝,这个错误你不犯,以后就由我来犯好了!”

    那一刻。

    顾尘深刻地感觉到,啥叫痛并快乐着了……

    ……

    早九点一刻。津海火车站……

    顾尘一出出站口,一眼就看到人群中于连那张胡子拉碴的脸,这张脸混在人群中辨识度实在太高了。这让顾尘想起自己初到小肥龙的天龙网吧时,貌似就是一副这样邋里邋遢的样子。

    同样。

    于连一眼也认出了顾尘!

    这倒不是因为顾尘长得很特别,是顾尘早就跟于连说好了,出站时他会戴一顶紫色包头帽。这帽子是于连上车前,格格巫把自己的帽子摘下来。硬给他套在脑袋上的。

    格格巫说秋风凉了,出门不能冻着。

    上车后。

    顾尘便干脆把自己戴帽子的模样照了张照片,用手机给于连发了条信息过去。这样的话,于连在接站时就少了许多麻烦,只在人群里寻找紫色的帽子,绝对比挨个看脸要容易得多。

    见面之后。

    于连二话不说,拉着顾尘就进了广场外面的一家炖猪腰子店!

    俩人早就在电话里说好了,早餐下车再吃。于连要让顾尘尝一尝这边的特色炖猪腰子。顾尘倒是无所谓,不过既然于连大力向他推荐这炖猪腰子吃完之后,人会感觉精力无比充沛,那顾尘就决定尝一下试试。

    必须得承认。

    顾尘对于连的重口味佩服得五体投地,那么难吃的炖猪腰子,他竟然连吃了三大碗。而顾尘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勉强算是把自己面前那碗略带腥臊恶臭和一种说不出怪味黏糊糊的东西咽下去……

    显然。

    这碗东西里面放的绝对不止是猪腰子。那股猪大肠的味道,极浓烈!

    不过。

    在吃之后再回味起来,顾尘觉得这东西倒也不那么可憎了。而且看当地人一个个吃得那么贪婪的模样,想来这东西就跟炸臭豆腐差不多。刚吃极难下咽,但吃常了之后,就欲罢不能了!

    吃完早餐。

    于连这才心满意足地带着顾尘,俩人一边寒暄着,一边向半月弯小区走去……

    ……

    半个小时以后,顾尘跟着于连到了目的地。

    不过。

    顾尘只在于连的家里待了一会儿,逗了逗于连的女儿小鱼儿,把早就买好的礼物留下,便又跟着于连去了他的工作室。其实说是工作室,就是在于连家对面,同样一个四室二厅的房子……

    于连家住在十楼,一梯二户,户型完全对称。

    在买房子之初,于连就考虑到自己需要一个单独的空间用作游戏和接待朋友用,便直接把十楼的两套房都买了下来。这间房子里不但游戏设施齐全,而且布置得和宾馆差不多,有朋友来随时都可以入住。

    这样的话。

    顾尘的到来就方便了许多,甚至玩游戏时间晚点儿,也不用担心于连照顾不到家了。同时,顾尘很快就知道,于夫人的烹饪水平,和格格巫倒是有得一比,绝对的色香味儿俱全。

    同时。

    顾尘也发现于夫人长的模样,的确和于连所钟爱的桐谷直叶有几分相像,甚至,顾尘觉得于夫人似乎也为了满足于连的恶趣味,在穿衣打扮上,也有意无意间,在向二次元靠拢。

    在于连家安顿下来之后。

    第一天两人只是聊了聊恶人谷任务,并没有正式开杀。

    实际上。

    想杀也杀不了……

    因为上午的时候,俩人基本上都是在于连的工作室里一边喝茶。一边讨论杀猪刀战队的打法和配合。根据现有成员的情况,能够设计出的打法还是有限,不过,于连倒是向顾尘推荐了一个人。

    这个人。

    就是于连在游戏里发现的那个新苗子!

    本来于连是准备自己再好好培养一下,把他带进风语者战队的。但既然自己都快要离开了,于连自然也就不再做这打算了,现在。他倒是很想拉那个熊孩子进杀猪刀战队。

    于连眼光,自然不会看错的,所以顾尘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而那个熊孩子的名字……

    就叫“熊孩子”!

    虽然名字是这么叫的,并且于连也习惯称他为熊孩子了,但于连说这个家伙今年也不小了,二十二岁。在玩绝世2之前。那家伙是一个街霸高手,有了这个基础,所以进入游戏后,上手很容易。

    于连和熊孩子是在一次抢镖任务中遇到的。

    抢镖任务是把系统会随机在大地图中放一些抢劫了镖银的强盗,如果玩家可以把这些强盗打败,便把可以把他们身上携带的镖银归为己有。同样,根据携带镖银数量的不同。这些强盗的颜色也不相同。

    从低到高,分别是黑,黄,银,红,金色!

    在十三区。

    只放过一天抢镖任务!

    顾尘记得很清楚,那天正好是自己去福利院见阿飞的日子……

    而于连在那天却是无聊,便跟着去抢镖银。结果走到哈尔的地下城堡入口处于,竟然遇到了一个金色强盗。于连二话不说,把气强盗消灭,把强盗身上带着的镖银袋子抢了过来。

    不过。

    任务到这里并没完,系统规定,抢回来的镖银袋子,是不能在野外在地图打开的。必须要把它安全带回城里才可以。而在把袋子带回城的过程中,抢到镖银袋子的玩家,身上将会出现一个镖银的符号。

    在这个过程中。

    其他玩家是可以上来抢这笔镖银的,而如果抢银子的战败了。直接挂回城,损失的经验和银子和正常死亡一样!但是如果是被抢的一方,战败后银子肯定是没了,不过回城复活后,却没有任务其它损失!

    在杀死金色强盗之后。

    于连身上也便多了一个金色镖银的符号!

    每一次只能抢一个强盗。

    所以接下来,于连自然便向回城的方向走去。刚走没多远,便陆续有玩家发现了金色镖银的符号聚了过来,可是当看清带着这批金色镖银的是于连时,人们便又全都退走了。

    可就在于连差不多快到界碑处时,一个特种兵拎着匕首冲了过来。

    于连一愣。

    还真有敢挑衅自己的,估计不是哪个家伙闲极无聊,求死,就是一个刚玩游戏的愣头青,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可一打起来顾尘才发现,无论这个叫熊孩子的家伙是什么原因劫镖,他的水平倒真不错!

    一存了这个想法。

    再下面的战斗,于连根本没出全力,就有点儿故意测试一下这熊孩子的意思了。没过多大一会儿,于连基本可以断定,这个来抢镖的家伙,绝对是个刚入绝世的新手。

    这下子,于连可乐了。

    要知道,对于这类潜力无限的新人,不但各大帮会全都死盯着,最主要的那些游戏猎头公司一旦发现,是绝对不会放过的。现在让于连遇到了,他当然不会轻易让这家伙挂回城去的。

    而打着打着。

    那个熊孩子显然也发现了,眼前的这个家伙根本就没有尽全力,他完全是在让着自己。这样再打下去也没劲,那个熊孩子倒是很直接,最后冲于连喊了句“老子打不过你”,然后转头就走。

    走?

    于连当然不会让他走的!

    几个闪身。

    于连拦住那熊孩子的去路,大吼一声,“打就打,说不打就不打,哪有这事儿!”

    那家伙倒也不怕。

    军刺一横道,“行啊,那来吧,大不了就是个死,有啥怕的!”

    听那熊孩子这么一说,于连倒乐了,“好孩子,有种的话,咱俩也别在这儿打了。咱们到竞技场开个房间单练,我跟你打个赌,十场如果我输一场的话,不但这镖银给你,我还十倍再赔你一份!”

    熊孩子眼睛一翻道,“别跟老子玩这里根儿楞,你就直说如果老子十场全输了,咋办吧?”

    “嘿嘿!”

    于连冷笑道,“你如果十场全输了,就说明你根本不如我,那你就是我的!”

    熊孩子回答得倒也爽快,“行,反正这买卖老子稳赚不亏,而且,老子还真就不信,你就那么牛逼!”

    结果。

    十场打下来,熊孩子终于相信,于连不但牛逼,而且非常牛逼了!

    ……

    聊完熊孩子的事情,差不多就已经一点了。

    由于早餐吃得晚。

    所以于连特意吩咐家里人先吃,晚一点儿把午餐送到工作室来就可以了。一点多一点的时候,于夫人和于连的丈母娘俩个人,把热气腾腾的菜饭全都端了过来。

    酒是不用拿的。

    在于连的工作室,专门有一个酒柜,里面国内国外各式美酒俱全!

    上次喝酒喝多了的惨痛教训还在!

    本来顾尘是不想喝酒的,可是驾不住性格豪爽的大胡子于连一杯一杯地劝,再加上俩人聊得又十分投机,所以不知不觉间,顾尘便又有点儿高了。不过,在最后时刻顾尘总算悬崖勒马,没再喝了个不醒人事。

    当然。

    这一天接下来的时间再想研究啥战队的配合啊,打法啊是根本不可能了,就更别说进游戏研究任务了!

    倒是于连喝完这点儿酒后完全没事儿。

    甚至。

    他还在游戏里试探了一下那个熊孩子,有没有参加一个全新战队的想法。熊孩子倒是无所谓,现在他已经变成了于连的忠实信徒,所以他也只说了一句话,“你去哪,我去哪!”

    现在的熊孩子,已经彻底属于于连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