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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鏖战老虎口

    四十里外的老虎口堡寨是大同边境十六寨里面仅次于鸦角山的大堡寨,不仅是因为这里离大同右卫只有五里地,还因为老虎口后面是一马平川的平地。

    这里和鸦角山一样易守难攻,可城墙的高度却比不上鸦角山关城。据说是当年大将军徐达到达大同之后修建边城的时候没钱了,最后不得不将老虎口修葺得比鸦角山低一丈。

    饶是如此,老虎口的关城城墙也有三丈多。

    如果火器威力足够的话,这三丈多的城墙根本算不得什么,一炮轰过去,啥也没了。

    可现在火器并不是那么多,科技也不怎么发达,就算是强盛如大明,兵部的库房里也没多少火器。匠作监那边造不出什么好东西,神机营也配置不了什么好东西。更何况这些鞑靼人从来都只相信自己手里的弯刀和胯下的战马,所以他们不会使用火器来攻城。

    巨大的床子弩是骑兵的天敌,一根儿臂粗的床子弩弩箭往骑兵密集的地方一射,一串七八个骑兵就连人带马变成了糖葫芦。

    不过对付床子弩,鞑靼人也有攻城利器,那就是很古老却很实用的投石机。

    这玩意就是一大网兜子加上牛筋制作的绳索,用绞盘发射,只需要有足够的壮丁拉扯和足够的石头投射就行。

    投石机的攻击力很高,往往一个大石头落下去之后,当场就能砸死一些。碎了的石头飞溅起来的碎石是夺人性命的利器,没碎的石头在滚动的时候靠着那种强大的冲击力,就能够直接滚出去百八十丈。挡在路上的人除了死,没有别的路可走。

    几次试探性攻击之后,双防互有损伤,在阿里布的提议下,鞑靼暂停了攻击。

    他将另外两人叫到一块商量对策,同来的还有听他们命令官职却跟他们一样的千夫长。

    “这一仗,很难打。”几天征兵备战,让阿里布有些心力交瘁,面对这些自己人,他将心中的担忧说了出来:“那野狼的想法,我们大家已经十分清楚了。明军不明白,只当我们是来打草谷的。以往常的经验来看,明军似乎不足为惧,可是我联络了城里的死间,一个都联系不上。”

    布洛特幽幽道:“野狼要吃人,人不能坐以待毙。明人有句话叫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可是我们势单力薄,无法跟那囚禁了小王子的巴图蒙克作对。”

    阿里布点头道:“这一仗一定要打,至少要做出个样子来,不然那野狼绝对不会放过我们的。他一力促成这次大战,无非就是想借着明人的手削弱我们的实力,我们不打,他就能找到把柄,我们打,就会消耗自己的实力。看明人的样子,估计是不死不休了,这样下去,对我们没什么好处。”

    哲科别一直围着营帐在转圈子,听到阿里布这么说,他突然止住身形:“不管那野狼是怎么想的,这一仗都必须要打。草原上的勇士从来都不会被艰难险阻吓倒,况且,还有那么多人等着我们运送明国的食物和衣服回去,不然,他们过不了这个冬。”

    布洛特眸子深处充满了担忧:“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不得不明知道是巴图蒙克可以设下的陷阱还要往里面跳。”

    一个千夫长忍不住问:“难道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哲科别反问道:“什么办法?以前我们有牛羊的时候,都不愿意拿牛羊跟他们换粮食和衣服。现在我们没有那么多牛羊了,更不可能去换粮食。但是人要活着就要吃东西,就要穿衣服,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草原勇士要用什么东西,从来都会用手里的弯刀去争取,而不是所谓的别的办法。”

    阿里布深以为然:“不错,这一仗必须要打,没什么别的办法可想。就算有办法,我们也不能去想。先不说明国人因为我们多年打草谷已经对草原上的勇士有了一种深入骨髓的憎恨,就算没有这种憎恨,将黄金家族赶出中原大地的明国朝廷,也不会允许我们去想这样的办法。

    同样,作为黄金家族的附庸,我们也不会放下心头的仇恨,去跟明国人沆瀣一气。”

    布洛特眉头紧锁,像是在想什么,几人的谈话他都没听见。

    阿里布推了他一把:“在想什么呢?”

    布洛特双目无神,语气充满了无奈:“可是,这会让很多草原勇士死在这大同的边境,会有很多人得不到长生天的承认,他们连家都回不了。”

    哲科别大声喝道:“醒醒吧布洛特,就算我们不打这一仗,难道那些勇士就能保证自己能够活过这个冬天?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不要想战场上有多少草原上的勇士回不了家,想想到时候会有多少兄弟姐妹真正的饿死在草原上。”

    当头棒喝,布洛特马上变得清醒。

    他的目光瞬间变得坚定起来:“打,往死里打,但是不一定要攻陷城池,可以跟明军打得不亦乐乎,却不能让太多勇士送命。绝对不能让那狼子野心的的巴图蒙克的jian计得逞,一旦我们手下的人死得太多,只怕会让巴图蒙克没有顾忌,到时候他要杀了我们,易如反掌。”

    “你是我们的智囊,你定主意吧!”哲科别看着布洛特道。

    三人之中,哲科别为人有些鲁莽,所以一般来说顶撞巴图蒙克的恶人都是他在做。阿里布为人沉稳,可是智谋不足,相对来说,巴图蒙克比较信任他。最聪明的人就是布洛特,别看他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可是所有关于三人对付巴图蒙克的计策,都是出自他的脑袋。

    这个胡子拉碴的鞑靼大汉,有着一般人没有的智慧。

    商量好计策之后,趁着夜色,鞑靼大军发动了攻击。

    三百人的突袭部队,偷偷摸到关城下面,往城里射了几百带火的羽箭之后,就再没有什么响动了。

    这种袭扰,大明边军显然已经习以为常,除了躲进了城垛后面暂避锋芒之外,那些大明的边军,竟然连反攻都不曾发起。当然,这也跟这些鞑靼骑兵撤退的速度太快有一定关系,城头的人反应过来之后,他们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生在湖广承宣布政使司长沙府的林克敌已经在大同待了十八个年头,十八年的边疆生活,将当初一个十六岁的半大小子磨砺成了今日的粗犷大汉。

    他的身体兵部健硕,相反,从外表看上去,他并不像是大大同右卫领兵一万两千余人的守备。身上兼了大同右卫偏将和老虎口守备两职的他,接到的命令是死守老虎口。就算战斗到最后一人,也绝对不能让鞑靼人的马蹄踏入大明的领土一步。

    这个任务很重,重刀这个南方汉子有些难以承受。

    但他还是毫不犹豫的接下了这个任务,沙场战死,那是很多男子汉最想做的事,当然,不战死,才是最好的。

    接了任务,他就选择了一条慷慨赴死的道路,不管来的是谁,来了多少人,他都不打算退后一步。

    站在不算太高却足以阻挡鞑靼铁骑的关城上,林克敌双目看着远处的鞑靼大营。这几天来,对方的反应实在让他摸不着头脑,围而不攻,时不时派几百人出来送死,连云梯都不曾架设就直接鸣金收兵。

    “林守备,这鞑子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怎么带着几万人马跑我大明边境线上来观光来了。”不怎么通晓军务,但是为老虎口输送了能够提供大军消耗一个月吃食的大同富贾有些纳闷的问道。

    这个小老头为了这一战可以说是散尽了家财,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年轻的时候胆子小,没敢加入边军,现在年纪大了,反而都想开了。以前的胆小怕事让他自惭形秽,所以想尽自己的努力,帮助朝廷的大军。

    实际上却是因为他那个得罪了大同知府的儿子现在身陷牢狱之中,他想用这样的方式请求能够在地方上说得上的话杨总兵替他那不成器的儿子美言几句。

    当然,这些不为人知却人尽皆知的小九九,林克敌是懒得拆穿的。

    他看着那延绵数里的鞑靼大军大营,捂着脑袋很头痛地道:“不知道,本将等着他们进攻,来多少,杀多少。”

    多少也算是诗礼传家的富商老头显然不太习惯这位南蛮说话直来直去的方式,讪笑着背过身,走下了关城。

    林克敌没有回头,嘴角噙着冷笑,手,不由自主的握紧了腰间那柄锦衣卫飙云骑千户王周赠送的绣春刀。

    良久,等到腰间绣春刀的刀柄已经变得温热,他这才松开了手,静静的看着那黑漆漆的大营,心中不住咆哮:来吧!鞑子们!尽情的宣泄你们兽性,让你大明的爷爷们,教教你们,人,到底该怎么做。

    因为战争,关城内几乎没什么百姓了,有的,只是披着甲胄的士兵,和某些实在没空回家只能让家人过来的士兵家眷。

    这其中,就包括了林克敌特地从长沙府赶过来的妻儿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