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水笙与凌霜华
丁典与路过受药材铺柴老板的邀请,一起去了菊花会。 丁典十分喜欢,一路上专心菊花,一面看一面赞赏,随口就能说出每一种菊花的名称,遇到名品也少不得会多停留一会儿,品评优劣。柴老板没他这个本事,钦羡不已,请教了不少菊花知识。路过更没这本事了,只是瞧着那菊花开得好看,黄的、白的、紫的、红的……明明是姹紫嫣红,却偏偏看起来素雅得不得了。但这些花好看是好看,真要他的赞叹,连个赞叹也不知道该怎么给词。 更何况他真正想知道的是丁典这些年是怎么情况,他更想知道的是丁典当初有没有给梅念笙立碑。 原著里,丁典立碑了,所以惹了麻烦,最后兜了一圈来到菊花会。现在路过叮咛嘱咐过切不可立碑,怎么还是出现了同样的结点? 可惜丁典醉心菊花,对其他的事绝口不提,他也不好在别人面前泄丁典的底。他更仔细地在花丛中找美人,那个据说人淡如菊,清雅绝俗的美人。 “神仙叔叔!”前头忽然有一个小女孩尖叫着,在不太吵闹的人丛中听得格外清晰,引得周围的人全都抬头循声,要去看那小女孩看到了什么神仙。 路过也顺着声音望去,只见一个黄色的小影子好用力地跑着,在人群中左钻右挤,实在不想拐弯麻烦了,左一推,右一推。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来赏花的多是闺中秀女和柔弱书生,小姑娘左推右推,居然推得人东倒西歪,叫声此起彼伏。 “这小姑娘武功不错。”丁典赞了一句。 原来会武功。路过诧异地再次望去,只见她所到之处,大家都自动为她让了一条路,免得被推倒难看。小女孩头上扎着红花的辫子跟着一甩一甩,相当可爱又美丽。 路过不由自主地笑了一笑,看到这样的女孩子,总是会让人心情好上许多。眼看着小女孩冲到了面前,他也顺应着人潮往旁边让了一让,再转头去看看背后,到底小女孩叫的神仙叔叔是谁。 结果,身上忽然挂住了重量。 “神仙叔叔,我终于找到你了,这下你可跑不了了!”小女孩的声音在耳边清脆地响起,银铃一边的笑声靠得太近,震得人耳朵发痒。 路过惊愕地回过头来,只见一张红扑扑的脸就近在自己面前。细腻如玉透明到能隐约看到血管的皮肤绝对不是修辞,黑亮亮的眼睛弯成新月一般,带着笑意,嫩红如樱的嘴唇绝对是小女孩才有的天然专利。 小女孩双臂搂着他的脖子搂得死死的,似乎生怕他逃走,腰间一双腿也是缠他缠得紧紧的。 这小女孩居然一跳跳了这么高,路过有些心不在焉地想着,伸出手来要把小女孩拨下去——他可不想被这么狼狈地万众瞩目。 “小姑娘,你大概认错了。”他才到这里几天,而且狼狈又失败的经历绝对不可能称得上“神仙”二字。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你就是神仙叔叔!”小女孩的脑袋摇得要拨浪鼓似的,非常肯定自己没有认错人,手脚更用力地困住他,生怕他要逃走。 “呃……”路过很尴尬,道:“那你先下来。” “我不!我一下来,你就要变走了。” 变走?路过不解,只是小心翼翼地伸手努力地从怀里要解放一个东西,道:“小姑娘,你若不下来,我的小朋友就要被憋死啦。” 小女孩低头看了一眼他怀里露出一个头的绿色东西,有些好奇地问道:“这是什么?呀,是鹦鹉!” 小女孩眼睛一亮,从路过身上一跃而下,动作十分潇洒漂亮。她刚一落地就又缠了上来,目标是他手中的鹦鹉。“给我玩玩。它会飞走吗?” 路过看了那有气没力的鹦鹉一眼,道:“它还不会飞。” “不会飞?”小女孩很奇怪,伸手拨了拨鹦鹉的翅膀,问道:“她是鸟,为什么不会飞?我阿爹都会飞呢。” 对这小女孩的豪爽大方自来熟,路过也很喜欢,但是她为什么要叫他“神仙叔叔”…… 路过心中念头一闪,莫非又是那个“路大侠”? “小姑娘,你爹是谁,你什么时候见过我?” 小女孩抬起头来,扬起那双闪着无数星星的眼睛回答道:“我爹是水大侠,我叫笙儿。好多好多年前,我还只有……神仙叔叔,你怎么了?” 怎么了?没怎么。路过只是不敢置信,这小姑娘是水笙? “神仙叔叔,你不记得我了,是不是?”小水笙嘴一撇,眼中迅速积累了水汽。 惹哭这么可爱的小姑娘,简直该遭天谴!路过连忙说道:“不会,不会,我当然记得,你是笙儿。” 水笙眨了眨眼,扑闪扑闪两下,眸中泪花儿没有跟着掉下来,反而消失无踪了,立刻笑得花颜灿烂,说道:“神仙叔叔,你不记得是应该的啦,那时候我还只有这么大……” 眼前的水笙也就不过十一二岁年纪,她比着一只手,手心向下悬在面前,天真地说道:“现在好多年了,我长大了,变样子了,所以你不认得了。可是神仙叔叔,你还是那个样子,一点儿都没有变。” 水笙极其崇拜地望着路过,路过心中却又哭笑不得了起来。很多很多年过去了,一点都没变的,除了那个“路大侠”,他还真想不出来是谁了。那个“路大侠”,他真是又爱又恨。 在《飞狐》里,他的路大侠身份变成铁板钉钉的事实后,他曾私下向香香公主坦陈过,他不是“路大侠”,想用年龄来证明。他说:“我今年二十五岁。十年前,我才十五岁,能有什么本事成为名动天下的路大侠?”结果香香公主怎么回答的? “十年前,你二十。我十岁时遇见你,你说你二十岁。十八岁时,我们成亲,你还是二十岁。大哥,你说要等我长大,我……我长大啦,我现在都二十八了,比你还大三岁了。”当时她这么说着,脸上红晕愈盛,房里香气愈浓。
路过不知不觉想起香香公主的脸,禁不住长叹息一声。 想起当时他还默默凝噎,无语问天。知道香香公主是个花瓶美人,天真单蠢,但也没必要蠢成这模样啊。年龄是可以等的么?十年能只长五岁?路大侠啊路大侠,花瓶还知道借碳元素来记年龄,你娶这么一个比花瓶还笨的女人,就没考虑过后代基因问题么? 当时只道自己是将就,人都娶了,要退货也迟了,结果现在这才几天不见,就思念如潮了。 “我真的一点儿都没变吗?”路过柔声问着,要哄水笙把知道的都说出来。那个“路大侠”既然在此出现过,以他那张扬的性格,丁典怎么会不认识? “对,一点儿都没变,连衣服都没变!”水笙笑眯眯地说着,“那时候阿爹带我们出远门,去接我表哥。表哥家很远,后面还有一座山。有一次我追着一只兔子跑迷了路,结果在那里遇见了坏人。那坏人身上都是血,杀了好多人。他说我看到了他,就要杀我。我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坏人掐着我的脖子,我想叫爹爹来救我都叫不出口……” 水笙说着,忍不住颤抖起来,可见当时的确是吓坏了。她朝路过身边又靠了靠,仿佛觉得安全了些,才继续又说道:“就在我快死时,坏人忽然住手了,但还是掐着我的脖子一动不动。我渐渐能够呼吸了,然后看到前面山路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对啦,神仙叔叔,就是你。你就站在那里,眼睛就这么看着那坏人,让那坏人一动都不敢动,最后害怕地逃走了。可我再回头要去找你时,你就不见啦!我找了好久好久都没找到。” 水笙说着,呜呜地哭了起来,这次眼里氤氲的水汽倒是极快地就扑通扑通地掉落了下来,两只手紧紧抓着路过的衣衫。 路过觉得有些奇怪。这个神仙叔叔不可能是他,别说他没看到坏人,就算真看到了,也会先想着自己逃命。就算路见不平去救人,也会用毒药,怎么可能白痴到用眼神去与人决斗?可是水笙说的这个场景,似乎又有些熟悉,却一时想不起来。 “噗——”身后忽然一声轻笑,一个着,“如果眼神就能把坏人吓走,小姐,衙门里还要那么多捕快做什么?” 路过闻言回头,顿觉眼前一亮。一个少女正站在一群菊花团绕之中,她一身鹅黄衫子,面容雅致,丝毫不逊于周遭那清极美极的菊花。 路过心中不做第二个猜测,直接认定,这就是凌霜华。果真一个人淡如菊清雅绝俗的凌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