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留下买路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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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人已经走远了,我也从那种诡异的状态中脱离出来。 我对清越和师兄说了这件事。 清越的眼睛逐渐亮了起来,兴奋地说:“看吧,你也有异能。” 我明白过来,当清越集中精神的时候,动作能变得很快很快。而我集中精神的时候,眼前再快的东西都会变得很慢很慢。 但我很奇怪,为什么我和清越不一样。 清越说:“可能是因为你是男孩子,我是女孩子吧。” 我觉得有道理,对师兄说:“师兄,等你晋升炼气五层,也能和我一样了。” 那时我和清越都认为,所有人在练到炼气五层的时候都有类似的特殊本领。 可真是太酷了,我爱修仙。 师兄也很兴奋,对未来充满了希望。虽然他修炼比我和清越慢一点,但也比同龄其他人要快不少了。 这时,师兄忽然提出一个点子:“既然你可以看清楚很快的东西,而清越可以把动作变得很快,那让清越打你一拳,你试试能不能躲开好不好?” 我一听,摇晃起脑袋:“不要。” 师兄觉得没趣,看向清越。 清越脸蛋粉粉的,睫毛在月光下微微颤抖。她想了想:“这不太好吧?万一打伤了他怎么办啊?” 师兄说:“可是你以前不经常揍他吗?” “嗯,那不一样。” 反正,清越就是说什么也不肯答应。我感动极了,清越真是越来越温柔了,可爱。 清越说:“要不然你先打他一下试试吧?” 一瞬间,我又觉得清越不可爱了。 师兄一听,十分兴奋,一拳头就对着我挥了过来,我甚至没反应过来。 他的拳头到了我的面前,我才下意识屏息凝神。师兄的拳头果然在我眼中变得很慢很慢,越来越大,越来越近。我心里微微一松,如果只是这种速度,那避开它实在轻而易举。 然后,我结结实实挨了一拳。 我叫了一声,倒在地上。 师兄和清越都上来看着我。师兄说:“你为什么不避开?” 我躺在地上,深深叹了口气。当我想要避开的时候我才发现,虽然我能看清师兄的拳头,但是我自己的速度并没有变快。拳头虽然慢得像乌龟,而我自己的动作也像蜗牛。 躲不开。 除非,早一点闪避。 或者,把自己的速度再变快一点。 这下不用试了,哪怕我能看清楚清越的动作,大概率也避不开。 不过,清越的本事同样有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她虽然能把动作变得很快,但是反应速度不会变快。简单地说就是,她快到自己都看不清自己的动作。这样会带来一些麻烦—— 比如,撞树。 还有一点,我们两个的能力都需要消耗灵力的才能使用。 冷静下来以后,我们都觉得自己的能力也没那么酷。 此时,天上的月亮和星星都完全消失了,世界变得十分黑暗。 师兄说:“这是黎明前的黑暗。” 师兄总是说一些听起来很直白,但细细一想又好像很有意思的话。师兄说,这叫具有哲理的话。 我说:“那就是说天快要亮了?” 清越说:“我有点害怕。” 我和师兄都看向清越。黑暗中,我们只能看到她明亮的眼睛。 我问:“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师兄说:“天快要亮了,我们等天亮就往城里走。” 这时候,清越拉住了我的手。 我奇怪地看了看清越,还是看不清她的脸,但我总感觉她也在看我。 我捏了捏她的手心,软软的,很光滑。 于是,我们三个就坐在官道边的草丛里,一直等到了天边出现第一道晨曦。 清越也在我的视野中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霞光分别落到了我们三个人的脸上。清越的脸变得红润,就像我五岁时想象中猴子偷的桃子,看上去很甜。 而师兄的脸也变得很红,就像猴子的屁股。 清越见我一直盯着她看,就问:“你在想什么?” 我说:“我又想起来端午师兄讲的那个猴子定住七仙女偷桃子的故事了。” 然后清越打了我一下,似乎照在她脸上的晨曦更加红了。她瞪了我一眼:“讨厌。” 我不明白,为什么讨厌。 师兄站了起来,眯着眼睛眺望一番,对我们说:“走吧,我们现在出发还能赶上去城里吃早饭。” 于是我们三个又再度出发了。 那时我和清越都是炼气五层,虽然还无法做到辟谷,但是连续几天不吃东西还是能做到的。但是师兄还不行,他的肚子已经开始咕咕叫了起来。 然而,师兄可能是记错了距离。我们走了很久,都没有看到人烟。 这样看来,去城里吃早饭是不行了,如果走得快,吃午饭还有可能。 不过我们运气不错,又走了一阵,一辆拉着一些布匹的马车从身后开来,顺便捎上了我们。 我们三个都是第一次坐马车,师兄说以前他本来有机会坐的,但是他老爸说马车是女人坐的东西,男人要么骑马,要么走路。 我补了一句:“要么飞。” 车里管事的是一个大叔,看上去挺和蔼。他说他是东平城一户商贾人家的下人。这几年生意越来越难做了,这批布料是人家不要的,要退回。 我问:“为什么生意不好做了?” 大叔笑了笑:“还不是因为大皇子和二皇子争权,社稷动荡。呵呵,不过说了你们也不懂。对了,你们三个小家伙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 我想老实回答回答,师兄正在想怎么编,清越假装没听到。 但就在这时,马车外忽然传来一声让我热血沸腾的口号。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这句话几乎是我想象中强盗的标准开场白。但这么多年过去了,那天听到的那句却是此生唯一。 因为,真正厉害的强盗都不会说这么蠢的话。太大众了,强盗也要追求个性。 但奇妙的是,当大家都追求个性,那么唯一坚持普通的反而变成了最个性的那个。 我们遇到强盗了,个性的强盗。 大叔脸色变得难看,他应该认为我们三个吓坏了,安慰我们说:“没事,你们三个在里面待着不要动,我出去瞧瞧。” 大叔前脚拉开车布出去,我们三个后脚就拉开一个缝,一起瞧着那个强盗。 一个大胡子,一只眼睛被眼罩遮住,肩上扛着一把大砍刀。 他的模样也满足了我对强盗的一切想象,真是太标准了,我今后再也没遇到这种一眼就能瞧出身份的强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