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地及建筑以及部分资源的设定
领地及建筑:兵力情况,正常领地,兵民比例10:1为正常,最高不得超过10:2,一旦超过会影响领地发展。 小村—中村—大村—小镇—中镇—大镇—小城、县城—中城、郡城—大城、州城—巨城、都城、皇城 小村:最多容纳100人,400米,初级步兵营1座 中村:最多容纳500人,800米,初级步兵、弓兵营各1座 大村:最多容纳1000人,1200米,初级步、弓、骑兵营各1座 小镇:最多容纳5000人,1600米,初级各1座、中级步营1 中镇:最多容纳10000人,2000米,初级各1、中级步弓各1 大镇:最多容纳20000人,2500米,初级各1、中级各1 小城(县城):最多容纳5万人,3000米,中级9,比例自由分配,可建特殊兵营2座。 中城(郡城):最多容纳10万人,3500米,中级12,比例自由分配,可建特殊兵营4座。 大城(州城):最多容纳20万人,4000米,高级15,比例自由分配,可建特殊兵营6座。 巨城:50-100万人,5000米(长安、洛阳及各州城达到人口规模)高级18,比例自由分配,可建特殊兵营8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