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罗根(单纯的介绍罗根的过去可跳过)
这是1890年,加拿大的埃尔伯塔省的豪利特庄园中,年轻的庄园主约翰·豪利特有一个小儿子名叫詹姆斯,小詹姆斯从小就体弱多病,所以他没有朋友,其他人都担心玩的时候会伤到他,所以不和他玩 小詹姆斯只有一个名叫维克多的哥哥,但是这个哥哥的脾气很差,因为他是一个变种人,他可以让自己的指甲伸长,并且变得相当锋利! 这一天约翰照常的来看自己的小儿子,只是约翰并不知道小詹姆斯并不是他的儿子,而是他们家园丁和自己老婆偷情而生下的孩子。 “啊………” 随着罗根痛苦的嘶吼,整个画面就这样停了下来 在一旁旁观着的罗根抱着头,痛苦的嚎叫了起来 “不…不要!” 弗雷看着罗根问到 “怎么样?能撑的住吗?实在不行……就下次再看吧” “不……我没事……我一定要知道我的过去!那是我活着的意义!” 罗根痛苦的说到,弗雷能感受到罗根的痛苦,他的整张脸都在扭曲着 “那好吧,我们继续!” 弗雷说到,整个画面又开始动了起来。 画面不断进展,这时候托马斯·罗根已经谋杀了罗根名义上的“父亲”约翰了,而这一幕则是被楼上的小詹姆斯兄弟看到 经历了丧父之痛的小詹姆斯,他身体里的X基因觉醒了,从他双手上各长出三根由骨骼组成的骨爪,愤怒的小詹姆斯扑到了托马斯身上,用自己的骨爪杀死了托马斯,但是托马斯在临死前告诉小詹姆斯,他才是詹姆斯的亲生父亲,他告诉詹姆斯他的身世 难以置信的詹姆斯被维克多带着跑了出去。 他们最终到了英国哥伦比亚下属的采石场以寻求庇护。同时詹姆斯也假称自己为“罗根”以隐藏真实身份。在这儿几个月的生活,罗根作为一名矿工辛勤地工作着,艰苦的环境造就了他强韧的身躯。他变得异常的强健凶狠,并展现出了超常的敏捷与力量,像动物一样敏锐的感官,而且学会了利用憎恨来打破岩石。 “我……我记得这里!” 罗根看着眼前的画面,呢喃到 在他成年之后,罗根的样貌变得越来越像园丁托马斯,而不是他名义上的父亲约翰。罗根逐渐成为这个小矿地社区中前景无限并令人钦佩的人,因为他一直努力工作并且拥有很坚定的道德标准,这让他赢得了其他同事的尊敬。甚至是工头斯密迪,这个被罗根视作第二个父亲的人,也对他相当印象深刻。罗根还得到了一个绰号“小斯密迪”,因为他们有相似的工作道德标准,而这也让他跟曲奇·马龙,原先最受宠的人发生了冲突。 曲奇对罗根性情大变,并不停地伤害他,直到斯密迪把罗根救出来。曲奇还蓄意剪短了罗根管理的炸药桶上的引线,因此炸死了五个人。曲奇还截断了罗根和罗丝的定额口粮,于是罗根跑到森林里猎鹿,将多余的食物分给邻里,这让罗根更受人们爱戴了。罗根因为有自愈因子而一直免受伤害,还在森林中与狼群一起奔跑,学习像动物一样狩猎。罗根还在擂台比赛中打败了曲奇,此番战斗让他赢得了“金刚狼”这个绰号。这绰号的含义为没人能在铁笼拳击赛中打败罗根。在他胜利之后,罗根听到了“在战斗中敌人怎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是否有全力以赴。”这一番话,他大声重复着这话将它付诸到了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