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6章:天子邀二郎
崔耕这话,可一点都不夸张。 大唐年间的税收,主要是农业税,而农业税的主要征收方式,是“租庸调”制:每年输粟二斛,稻三斛,为租;输绢二匹,绫、绞二丈,布加五之一,绵三两,麻三斤,为调;每年服徭役二十天,免役者每免一天,输绢三匹,为庸。 总而言之,这是一种人丁税,每个成年男子缴纳一样的税收。 在大唐初年,这种税收方式,还是非常合理的。因为,大唐施行的是“均田制”。也是说,大部分人的田地,是朝廷授予。既然每个成年男子的田地都差不多,那么,理所当然地,得承担相应的税收。 但是,这种税收到了现在,弊端丛生了 无它,随着人口滋生,官府渐渐地无田可授。随着土地兼并的越演越烈,渐渐地,富者轩陌相通,贫者无立锥之地。 这时候再按照人头收税,是逼着贫者逃亡,富者却是大占便宜。长此以往,国家的税收也会越来越少。 所以,必须改革,以财产的多寡来决定纳税的多少。 但是,且慢……刚才崔芬的建议,不是这个吗? 对,崔芬的确是这个建议。不过,真正是施行之后,那个画面太美,崔耕不敢看。 无它,即便是他,也无法控制住乡间胥吏。 你说根据财产的多寡,决定税收。那么,谁家钱多,谁家钱少呢?你崔耕总不能挨家挨户去核对吧? 最后还不是胥吏说了算? 到了最后,国家的税收,恐怕还是得落在无钱无势的人身。而富户们,最终却以前交的还要少。 历史记载,数十年后,有个叫杨炎宰相,看出了朝廷税收的弊端,决定改革。 这项改革的内容是历史著名的“两税制”,核心内容为:“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以贫富为差……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 简单言之,是按照财产决定束手。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最终,两税制虽然增加了国家的税收,却因为胥吏的横行,引发了大规模的民变。 若是崔耕施行两税制,其结果恐怕杨炎好不到哪去。 所以,可以将“两税制”看作治疗癌症的猛药,吃下去之后,可能药到病除,也可能直接被药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