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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活捉美少女

    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悬瓠城四周喧闹起来。

    城西的张遇兵营和城东的三义军营地冒起了炊烟。城北码头一带乱哄哄地,这儿是一片空白地带,柴草欠缺,征东军只能生嚼麦粒。粮食所剩无几,有口吃的就行,谁管它是生是熟。

    乱了一阵,几十人当先,牛羊鸡鸭次第跟上,大队落在最后,赶着畜群向东行,转过北、东两城拐角;征东军径直趋向三义军营地。

    距离三义军大营四里左右,一队骑兵呼啸着冲过来。

    这队骑兵大约百十骑,全是二十左右的年轻小伙,身着簇新皮甲,甲内衬鲜艳锦衣。一个个朝气蓬勃,神采飞扬;让人看起来赏心悦目。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三义连环坞?”司扬阴郁地咕哝一声。张遇慎重地向他们介绍过三义连环坞的由来,听说坞主是祖士稚的后人,姜岑、司扬,除了震惊就是仰慕。可看到这队骑兵时,司扬却皱起了眉头。“指望这群娃娃兵,能和悍民军斗?”

    姜岑也有些忧心。

    毫无疑问,这些骑兵都是好苗子,但也仅仅是好苗子。看起来飞扬跳脱,无所畏惧。实质上是一群没受过血腥洗涤,不知道沙场残酷的菜鸟;他们缺少老兵应有的沉稳、谨慎;脸上没有久经杀戮后的刚毅、坚韧。一旦上了真刀真枪的沙场,这种人很容易崩溃,只有坚持下来的,才会成为真正的精锐之士。

    “哇!好威风的小将军!”少年耗子双眼放光,盯着骑兵为首之人,口水流出老长。

    那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骑士,顶盔贯甲,手持长枪,胯下一匹纯黑战马,当真是英姿飒爽,威风凛凛。

    看见长枪,姜岑愣了一下。长枪只有拇指粗细。在锻造工艺不发达的时代,将丈二长枪打造的如此细,铁匠一定很下了番工夫。这表明使用者身份不凡,同时表明使用者臂力不大,太粗太沉得武器使不动。

    少年骑士身子修长,皮肤白净,眉细而直,眸清而神,小巧的鼻子挺得笔直,薄唇紧抿,透着倔犟冷傲。

    好一个青春美少女!

    身为医生,姜岑熟知男女特征差异;骑士一身戎装,和伙伴似乎无异;却仍被他一眼认出庐山真容。

    转眼间,骑兵到了近前。美少女一勒马缰,战马前蹄腾空,人立而起,嘶鸣不已。长枪向天斜斜一指,她身后的骑士齐齐停住,动作整齐划一,煞是好看。

    “前方是三义军大营,禁止通行!”

    美少女开口,冷峻中隐含清音,姜岑越发笃定自己的猜测。上前三步,抱拳拱手道:“我乃征东军毒蝎,率部前来,意欲投靠三义军。望小将军予以通报。”

    “征东军?毒蝎?”美少女疑惑地重复一遍,环顾左右,见身旁的骑士个个摇头。遂断然道:“抱歉,若在谯郡,三义连环坞自会置你们;此时正逢战事;三义军自带粮草不多,不能收留闲杂人等。诸位轻便。”

    闲杂人等?

    姜岑转头看看身后的畜群和流民一样的队伍,有些郁闷。东征军名声没传到豫南也就罢了,关键是队伍形象实在惨了点。张遇给了两百套破旧皮甲,志愿兵算是配齐了甲胄,可五百套旧甲混在两千人和一群牲畜中,着实不显眼。被当作逃难的流民也属正常。

    司扬见到这队骑兵后,失望之下,有些烦躁;再被辱为闲杂人,哪里还忍耐得住。跳出来嚷道:“小娃娃,让你家大人出来说话。征东军诚心来投,如此大事,岂是你能作主!”

    这话一出口,就像捅了马蜂窝,立刻引来无数年轻骑士的责骂。

    “好胆!”

    “狂妄之徒……”

    “鼠辈找死!”

    ……。

    司扬脸色阴沉,冷哼连连。手中砍山刀嗡嗡弹响。

    熟知脾性的姜岑知他动了真怒;暗自拍了他一下,又对美少女骑士道:“我等不仅来投,还会帮三义军抵抗悍民军。请小将军通报一声,让你家主将早做提防。否则,悍民军杀来,后悔晚矣。”

    一听这话,美少女有些生气,轻色薄怒道:“三义军纵横无敌,岂容别人小觑。别说什么悍民军,就算麻秋屠军前来,三义军亦丝毫不惧。你等休要多说,快快离去。”

    姜岑彻底石化了。什么时候麻秋的屠军比悍民军更出名了。

    细细一想,隐隐猜到。石闵是猛将,悍民军是雄狮;但是,无论是石闵还是悍民军,都没有成为主帅或主力军的机会。石闵和悍民军威名只在禁卫军这个小圈子里流传。平民百姓,眼中看的是帅旗。

    后赵能打帅旗的除了石家父子,就是麻秋、张豺、李农、王朗等寥寥数人。是以,美少女眼中也许有麻秋、李农、张豺——哪怕这些人的战果可能是因悍民军而得。但美少女肯定不知道悍民军。

    这是一个消息闭塞得时代。三义军包括美少女,按后来的话形容,就是土包子。怎知禁军细务?三义军所谓的纵横天下,也许就是在淮北打打群架,坞堡间械斗一场。试想,一二十年来,他们不与后赵交兵,不与大晋交兵,怎会练出真正的精兵?

    姜岑无奈地苦笑,拱手道:“小将军。兵者大事,谨慎一些为好。烦请通报贵军主帅,请你家主帅定夺。否则,误了军机,其祸非小。”

    美少女听出话中隐含的轻视,一挺细长铁枪,冷峻道:“想投靠。就证明自己。你们任遣一人上来,能在某凤尾枪下走过三十合便罢,若是不能,还是早早离去为好。”

    “小娃娃,早这么说不就结了。别说三十合。三百合司某也接了。”司扬冷笑,摆刀就要冲上去撕拼。

    姜岑急忙拽住,他担心司扬杀红眼,一刀将美少女剁了,那可再无回旋余地了。“子弘大哥。我来!”

    美少女小嘴紧抿,看着姜岑不温不火地问道:“你擅长骑战或是步战?哦。抱歉,忘了问,你会不会骑术?”寥寥数语,傲气毕现。丝毫没将姜岑放在眼里。

    “劳烦借匹战马。”姜岑随意说道。他步骑俱可。可不相信美少女也是如此,为了让对方心服口服,他选择骑战。对方似乎擅长骑战。

    骑战。不是像演义小说描写的那样,两马交错,兵刃相交一下为一合,然后勒马而回再战下一合。战场之上,两兵相交,最初一刻,才像演义说得那样,放马奔驰,人马合一,借助马力,一举杀敌。譬如关羽斩颜良,就是那一刻。